2k14生涯模式无限sp:请问xbcw2003!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7 23:40:15
上次听你给我讲的关于开办费的问题,我已经向国税局汇缴清算了,但我现在想问一下,是不是我现在还继续摊销,以后每次清算时调整一下还是我在四月份一次性摊到管理费用中去呢?请你帮帮我!
我们公司遇到过类似的问题。会计上开办费是可以一次性进入费用的,但税法规定却是在五年内摊销,这就是会计和税法的差异。

你指的已摊了一年是什么时间概念。如果是今年的话,你们在年审的时候没有发现吗?

如果还没有进行汇算清缴,那么就要让审计人员重新修改一下审计报告,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已报完汇算清缴,那再到税务局申请重新申报,调整增加。

例如:开办费300000元,五年摊销,每年应摊销的金额为60000,如果按三年摊销,每年摊销了10000,那么
应纳税调整增加额=100000-60000=40000

注:如果还有不明白事宜可以发消息给我。

我忘记你企业是什么样的情况了。你一次性进入了费用,税务局也是不承认的,你也要进行纳税调整,最好是每年摊销,在五年内摊完。如果你一次性进入了费用,就要像我下面举的例子一样操作了。

举个例子:
2005年企业第一年开业发生开办费100000元,按会计准则可以一次性进入费用,当时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但税法却不承认你这样做要求你在五年内摊销,那么每年你可以摊销20000元

2005年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调整增加额80000(100000-20000)

2006年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调整减少额20000(税法规定每年可以摊销的部分)

那么你分别对照着是哪一年分别写在调增或调减的位置上

再有问题就发消息给我,有的时候我不常在网上,可能会看不到你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