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级狂暴战士输出手法:中国有多少个民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11 00:57:30
要正确的速度

官方说法是56个民族 实际上中国民族已不止56个,因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1、回族在国外有时被称为东干人或分成两个民需:东干人和回族人,在国内被认为是一个民族;柯尔克孜族也有同样的情况(柯尔克孜族和吉尔吉斯族)当然还有一些新型民族:民考汉;汉考民;这样算下来民族种类将超过60种,你看我说的对吗?下面是国家公布的数据!

汉族
柯尔克孜族
蒙古族
土族
回族
达斡尔族
藏族
仫佬族
维吾尔族
羌族
苗族
布朗族
彝族
撒拉族
壮族
毛难族
布依族
仡佬族
朝鲜族
锡伯族
满族
阿昌族
普米族
瑶族
塔吉克族
白族
怒族
土家族
乌孜别克族
哈尼族
俄罗斯族
哈萨克族
鄂温克族
傣族
德昂族
黎族
保安族
僳僳族
裕固族
佤族
京族
畲族
塔塔尔族
高山族
独龙族
拉祜族
鄂伦春族
水族
赫哲族
东乡族
门巴族
纳西族
珞巴族
景颇族
基诺族

56个民族的认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历代统治阶级推行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政策,以至后来把许多历史上早已公认的民族都说成是汉族的宗支,致使许多少数民族隐瞒、更改了自己的族称,中国的民族成份一直处于模糊不清的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实行民族平等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当家做主的权利,激发了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长期被压迫的许多少数民族纷纷公开他们的民族成份,提出自己的族名。到1953年,汇总登记的民族名称有400多个。为了使我国各少数民族真正实现民族平等,充分享受民族平等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充分发挥各族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使他们的经济文化迅速发展,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民族识别。

我国的民族识别工作,大体可划分为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54年。经过深入细致的实地考察和科学研究,这一阶段首先认定了(包括历来公认的)蒙古、回、藏、满、维吾尔、苗、彝、壮、布依、朝鲜、侗、瑶、白、哈尼、哈萨克、傣、黎、僳僳、佤、拉祜、高山、水、东乡、纳西、景颇、柯尔克孜、土、羌、撒拉、锡伯、塔吉克、乌孜别克、俄罗斯、鄂温克、鄂伦春、保安、裕固、塔塔尔等38个少数民族。

第二阶段:从1954年至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在第一阶段取得的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民族识别工作引向深入。本阶段,对上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所剩族体名称(183个)进行逐一研究,新确定了15个少数民族,即土家、畲、达斡尔、赫哲、仫佬、布朗、仡佬、阿昌、普米、怒、崩龙(后改名为德昂)、独龙、京、毛难(后改名为毛南)、门巴;同时,将普查中自报的74个族体分别归并到53个少数民族中。

第三阶段:从1965年至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在这一阶段中,1965年认定了西藏珞瑜地区的珞巴族,1979年认定了云南基诺山的基诺族。至此,使我国民族大家庭的成员增加到56个。

第四阶段:从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至今。在本阶段,民族识别工作除继续为一小部分族体的认定进行调查研究外,主要进行民族成份的恢复、更改和对某些族体进行归并工作。据统计,自1982年以来,全国恢复、更改民族成份的人数在1200万人以上。

我国民族识别工作的顺利进行,解决了民族工作中一个艰巨而复杂的问题,为党和国家制定民族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少数民族人口分布

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的统计,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总数为126583万人,其中汉族115940万人.占全国人口的91.59%,少数民族10643万人,占全国人口的8.41%。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11692万人,增长了11.22.%,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523万人,增长了16.70%。汉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91.99%下降为91.59%,各少数民族人口的比重由8.01%上升为8.41%。

根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下同),在55个少数民族中,人口在百万以上的有18个民族,他们是:蒙古、回、藏、维吾尔、苗、彝、壮、布依、朝鲜、满、侗、瑶、白、土家、哈尼、哈萨克、傣、黎等族。其中壮族人口最多,为1600多万人。人口在百万人以下10万人以上的有15个民族,他们是:僳僳、佤、畲、拉祜、水、东乡、纳西、景颇、柯尔克孜、土、达斡尔、仫佬、羌、仡佬、锡伯等族。人口在10万人以下1万人以上的有15个少数民族,他们是:布朗、撒拉、毛南、阿昌、普米、塔吉克、怒、乌孜别克、俄罗斯、鄂温克、德昂、保安、裕固、京、基诺等族。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有7个民族,他们是门巴、鄂伦春、独龙、塔塔尔、赫哲、高山、珞巴(按实地普查区域的人数计算)等民族。另外,还有未被确定的民族成份的人口,共73.4万多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由于民族压迫制度的废除,生产发展、生活改善、医疗保健事业得到很大的改善;同时国家对少数民族在计划生育上的要求也比汉族较宽松,因而从根本上扭转了过去少数民族人口下降的趋势,出现了人口兴旺、民族繁荣的景象。1990年—2000年间,土家、高山、羌、毛南、保安、东乡等13个民族人口年均增长率都在2.00%以上,其中高山族和羌族分别高达4.31%和4.26%。蒙古、藏、维吾尔等8个百万人口以上的民族,人口年均增长率也在1.40%—2.00%之间,高于全国总人口年均增长率0.91%的水平。随着少数民族人口增长速度的加快,少数民族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也相应提高。在1964—1982年、1982—1990年和1990年—2000年间,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由5.8%分别提高到6.7%、8.01%和8.41%。

尽管少数民族人口在全国总人口中的比重不到10%,但分布却十分广泛,少数民族自治地方面积占全国的60%以上。由于历史和地理等方面的原因,少数民族地区的人口密度与内地沿海汉族地区比较,差距悬殊。例如,少数民族聚居的西藏自治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仅1.8人。总的来说,我国少数民族人口的分布有两个特点:

第一,小聚居和大杂居。少数民族人口主要集中在西南、西北和东北各省、自治区。内蒙古、新疆、西藏、广西、宁夏5个自治区和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l,200多个民族乡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但在这些地区又都杂居着不少汉族,其比例也相当高。如在内蒙古、广西、宁夏三个自治区中,汉族人口都超过了少数民族人口,在新疆,汉族人口占40%强。同样,在各汉族地区也杂居着许多少数民族。近20年来,少数民族杂、散居人口增长快,民族杂散居的县市越来越多。

第二,分布范围广,但主要集中于西部及边疆地区。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表明,各民族平均分布在30个省区,有29个民族分布在全国所有的省区中。全国拥有56个民族的省区有11个,占全国31个省区的35.5%。尽管少数民族分布范围很广,但其人口仍主要集中在西部及边疆地区。2000年人口普查显示,广西、云南、贵州、新疆4个省区的少数民族人口之和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一半以上,再加上辽宁、湖南、内蒙古、四川、河北、湖北、西藏、吉林、青海、甘肃、重庆和宁夏,以上16个省区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91.32%。我国陆地边境线全长2万多公里,绝大部分是少数民族地区

参考资料:http://www.gov.cn/test/2005-07/26/content_17366.htm

56个民族,56只花,56个兄弟姐妹是一家.
56种语言,汇成一句话——爱我中华,爱我中华,爱我中华.

56个民族,55个少数民族

少数民族是55个

有5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