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国王队老板多少钱:基本工资,标准工资;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有何区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15:52:23
1. 我是1982年12月参加工作,与河南郑州一国企签订劳动合同,2004年12月合同到期即终止合同,企业如何补偿(是叫做生活补助费或是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是按多少计算(是基本工资、标准工资或月平均工资)。
2. 最低工资是否应包括加班费、中夜班费、上岗补贴、工龄工资、副食补贴,等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
请回复(包括所依据的是哪条法规),越具体越好,谢谢!
麻烦二位把回答的问题所依据的文件号或规定内容给我说一下,本人表示感谢!
2006-4-18

你的第一个问题:
终止合同,企业发放的叫做生活补助费;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发放的叫做经济补偿金。计算的基数是当地社会月平均工资,你所领到的生活补助费是:当地社会的月平均工资*12个月。因为国家规定有一年工龄算一个月的工资,但不能超过12个月。如果你一直在原单位工作的话,你的生活补助费是你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个月。但是如果你得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比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地的情况下,采用当地社会的月平均工资。
第二个问题:
最低工资包括上岗补贴、工龄工资、副食补贴,但不包括加班工资和各种福利。
我是专业人力资源师,相信我。

首先确定你是在《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前参加的工作,所以劳动合同到期,应发给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发放标准是按照本人在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标准工资,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一般超过六个月)。
标准工资是按本人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即向前推12个月,每个月开支加一起,除以12,即得标准工资数。
你的工资标准不含福利性质工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