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消费最高的城市:急啊急,辞职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6 21:48:32
因身体出现问题,想休整一下,所以打算辞职,但之前曾签过一个“有偿培训协议”要求必须干完一定的时间,现在时间还未到。这样算不算是违约呢?需不需要进行赔偿?或者说在这种情况之下,以什么理由辞职才可以避免赔偿这个问题?希望能得到网友的指点,谢谢
谢谢徐律师的回复,我想知道,您所说的法律规定的“例如出现不适宜从事该工作的疾病”发现肿瘤算吗?
再者,如果确实需要培偿,是全额还是用全额除以必须工作的时间乘以剩下的时间呢?非常谢谢!~

你好。
我国的劳动法律,认可你介绍的“有偿培训协议”之类的协议效力。如果协议中约定了单位出资培训,而员工需在企业工作一定年限,员工提前辞职,应作出赔偿,这类协议是有效的。
关于辞职而又不违约或不赔偿的情形,只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你们的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才可以,前者例如出现不适宜从事该工作的疾病,单位又无法调整或无其他岗位等,后者如单位违约在先:克扣工资,违法加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