盆腔炎如何调理:单位不一视同仁怎么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9 14:59:20
单位涨工资的时候,只给办公室的人涨了150元,而下面干活的工人却一分钱都没有.面对如此状况,工人真的就束手无策了吗?从法律的角度应该怎样保护自己呢?

《劳动法》第46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这里的“同工同酬”,根据劳办发(1994)289号《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解释,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由此可以看出,同工同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二是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三是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对于前两个条件:同岗位、同工作量,衡量起来还比较容易,但是对于同样的工作业绩衡量起来就比较困难,因此不同的人从事相同的工作,有时待遇会有很大出入。

关于不同的用工形式下的职工待遇是否应当一致的问题,如果从严格的意义来说,公司职工的劳务工也应当体现同工同酬原则,但是由于分公司并不是和劳务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报酬是直接支付给输出劳务的公司,因此劳务工是没有权利直接向分公司提出提高待遇的,而是应当由输出劳务的公司与分公司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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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的太过分了告他!!

告TMD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