肚子里有硬块大便出血:这算不算医疗事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1 15:11:36
我脸上长了个座疮突然肿大后到医院做了切开手术,两星期后伤口发炎,浓流出伤口,到医院去做了伤口扩开,伤口処烂了一块肉,导致与伤口愈合后非常难看.请问这算不算医疗事故?
手术是把表皮切开把浓剂出来,清洗伤口口缝合,但手术两星期后还是那麽肿,结果是伤口化脓,做了伤口扩开,当时裏面已经烂了.

在本身有溃烂的创面上施行手术,本身就不属于无菌手术范围,术后刀口不可能会I期愈合(即:无感染愈合)。一般施行有菌手术都是II期或者III期愈合,一般都会产生疤痕。

但是,你做了清创缝合术后,两个星期后还是那麽肿,结果伤口化脓,是否存在术后创口浓液引流不畅?是否存在术后创口换药不及时?术后未使用抗菌药物防治感染?手术器械消毒方面有问题?等等这些情况都是应该与医疗过失有关的情况。但是,也很可能与你个人术后的保护措施不恰当而造成现在的术后感染,所以比较难界定,

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你或者医院两者任何一方,向当地的医学会申请作医疗事故鉴定才能论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但是,像你这样的情况这样做也未免太麻烦了,你不妨采取直接和医院协商的方式来解决你与医院的纠纷。

去鉴定撒 我说的不算 我已经退了

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在医院当时的情况,这样的手术也搞成这样是说不过无去的.可以去医院协商,不行的话也可以去告他.

可能是一开始清创时感染才造成现在的化脓,也可能是个人保护措施不恰当才造成现在的感染,所以很难界定,但无论怎么说医院是有一定责任的

不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