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长途大巴网上订票:我的民事赔偿要求是否可行---法律工作者请支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15:17:43
我女友半月前乘公交车,下车时与另一女子发生纠纷,对方先动手打人,而后两人相互殴打,过程中我女友面部被抓伤、流血。对方基本无伤,现在治疗基本结束,但失留下了疤痕:额头0.1cm*4cm、0.1cm*3cm,眼下部0.1*3cm 且疤痕处表皮缺失,肤色明显不同,如果提起诉讼,请问我的整容费用能否得到法律支持,具体该如何实施
我们现在还没有作法医鉴定,听民警说是等治疗结束后才能去作,另外也有医生说1年或2年这种疤痕会淡化,可在段时间内我女友要承受多大的心理负担啊,这在法律上如何解决

我觉得你的整容费要求是合理的,不过需要有医院明确的诊断证明,而且这些费用法院一般会在这笔费用实际发生后才给与支持。鉴定肯定要去做,以确定是否构成残疾。也可以起诉后委托法院去做。当然,最重要的是先找到律师,拿出起诉方案和做各种准备。祝你们好运。

受伤多长时间了?当时医院的诊断是面部皮肤“裂伤”还是“挫擦伤”?请注意,在法医鉴定上,对疤痕的要求是很严格的,听上去脸上的伤是徒手形成的,我想应该是抓伤的可能性大,也就是说还只是皮肤浅层的擦伤(而不是创),没有伤及真皮,这种损伤的愈合情况一般是很好的,甚至在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行整容治疗的!
像你这种情况,我们一般要求在伤后三个月,也就是伤口基本愈合之后,视其情况而定是否构成伤残及有无必要整容。
而你说到的疤痕个人怀疑应当是擦伤痕,当然在没有看到伤者本人的情况下这只是个人凭以往鉴定经历的一些猜想,仅供参考!

1.面部伤痕已经达到轻伤标准。
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两院两部”共同发布)第十五条 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 单条长 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2.在法医鉴定以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

可以,你可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