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w7.15考古学坐骑:2pac伴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01:5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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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音乐(Country Music)出现于20世纪20年代,它来源于美国南方农业地区的民间音乐,最早受到英国传统民谣的影响而发展起来。最早的乡村音乐是传统的山区音乐(Hillbilly Music),它的曲调简单、节奏平稳,带有叙述性,与城市里的伤感流行歌曲不同的是,它带有较浓的乡土气息。山区音乐的歌词主要以家乡、失恋、流浪、宗教信仰为题材,演唱通常以独唱为主,有时也加入伴唱,伴奏乐器以提琴、班卓琴、吉他等(50年代中期以前,传统的乡村音乐乐队里没有鼓)为代表。演出场所主要在家里、教堂和乡村集市,有时也参加地区性巡回演出。它与大城市的文化生活相隔离,一直处于自我封闭状态。
20世纪20年代,有些电台为了迎合农村听众的口味,开始播放山区音乐,如芝加哥的"民族谷仓舞"(National Barn Dance)节目(1924),纳什维尔的"老式大剧院"(Grand old Opry)节目(1925)等,很受欢迎。这种做法鼓励了山区音乐的乐师去电台录音,也激发了唱片公司去各地发现人才、录制唱片。从此,山区音乐开始汇入美国流行音乐的主流,并涌现出最早的一批乡村歌手,如吉米·罗杰斯和"卡特家族"演唱组。
吉米·罗杰斯(Jimmie Rodgers,1897~1933)融合了布鲁斯、白人山区歌谣(Yodels)以及民谣(Folk)等多种音乐风格,被认为是乡村音乐的开创者,并冠以"乡村音乐之王"的称号。他的歌唱从容、悠然,并且发展了一种独特的、真假声来回转换的山区民间唱法:"蓝色的约得尔唱法"(blue yodel)。虽然他一生饱受肺病的折磨,但是始终没有放弃过对乡村音乐的执著。从1929年,到1933年罗杰斯共录制了一百一十首歌曲,1933年5月26 日,在刚录完音的两天后正值盛年的吉米·罗杰斯因病情恶化而去世。
"卡特家族"(The Carter family,由Alvin Carter,1891~1960,和他的妻子、弟媳妇三人组成)以一种安逸、谐和的曲风和着眼于家园、上帝和信仰等题材而赢得了听众的喜爱。对于像"卡特家族"这样的艺人,演唱只是一种业余的谋生方式。但是在乡村音乐的初始阶段,他们的确为乡村音乐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也为早期乡村音乐留下了宝贵的录音资料。

下面,介绍几位在商业上取得较大成绩的乡村歌手。

约翰·丹佛(John Denver)
约翰·丹佛,1943年12月31日出生于美国西南部的新墨西哥州,从小喜爱音乐,8岁时祖母送他一把吉他,开始学习音乐。年轻时,他学的是建筑设计专业,1971年他放弃学业,一心从事乡村歌曲的创作和演唱。当年,以演唱歌颂弗吉尼亚山区美丽风光的《乡村之路》(country Road,例13)一举成名。1972年以一曲《高高的洛基山》(Rocky Mountain High)进入电视屏幕,成为美国广播公司"午夜特别节目"的主持人。
丹佛熟悉农村生活,热爱大自然,他创作的歌曲大都是赞美大自然和歌颂人类的友爱和美好的感情。因其曲调简朴、优美,内容清新向上,歌词富有诗意和哲理,使他在罗拉多州一带享有"桂冠诗人"的美名。他的吉他弹唱在世界上更是享有盛名。
1997年10月,丹佛在驾驶自己的私人飞机时不幸失事,终年54岁。
约翰·丹佛的代表作品有:《乡村之路》(Country Road,1971)、《高高的洛基山》(Rocky Mountain High,1972)、《安妮之歌》(Annie's song,1974)、《阳光洒在我肩上》(Sunshine on my shoulders,1974)等。

肯尼·罗杰斯(Kenny Rogers)
肯尼·罗杰斯,1938年8月21日出生于得克萨斯州的休斯顿。在上高中时,他便学会了吉他和小提琴,并在一支叫"学者"(The scholars)的山区摇滚乐队里演奏。1966年,他自己组建了一支名?quot;首版"(First Edition)的乐队,1972年乐队解散。1976年,罗杰斯从偏向"嬉皮式"的风格走向平稳的乡村音乐道路,成为一名乡村音乐的改良者。他将大量的流行音乐元素融入乡村音乐之中,使两者得到完美的结合。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期间,罗杰斯一直忙于慈善事业、音乐会、电视节目、电影、摄影和他的快餐连锁店等事务。
肯尼·罗杰斯的嗓音浑厚,表情洒脱,他爱唱节奏轻快自由、略带叙述性的歌曲,有时还将乡村音乐和城市温和摇滚融合在一起。代表作品有:《露西尔》(Lucille,1977)、《女士》(Lady,1980)、《疯狂》(Crazy,1983,例14)等。

乔治·斯雀特(George strait)
乔治·斯雀特于1952年5月18日出生于德克萨斯州的普迪特(Poteet),是80年代最有影响的乡村歌手之一。
斯雀特从小在父亲的牧场里长大,有时帮父亲做些传篱笆、放牲口等工作。十几岁时,他就开始玩音乐。1971年,斯雀特应征入伍,1973年驻扎在夏威夷。基地司令员想建立一支军队乡村乐队,这件事吸引了斯雀特,他买了一把便宜的吉他,开始模仿汉克·威廉姆斯的唱片,并给乐队起了个名字叫"浪漫乡村乐队"(Rambling Country),常在营地外进行演出。
1975年他回到家乡,为了满足父亲的期望,进了"西南德克萨斯州综合大?quot;(Sounthwest Tesxas university),在攻读农学学位的同时,他组织了一支乐队。1979年,他在MCA唱片公司录制了他的第一张专辑。此后,斯雀特长期占据排榜上的高位,将近30次荣登榜首。到了90年代,许多歌手(包括加思·布鲁克斯)都把他当作榜样。斯雀特不愿露面,比其他著名歌手接受采访要少得多,但在1992年,他参加了电影《纯乡村》(Pure Country)的演出,这部电影中的四首歌曲上榜,使斯雀特站到了乡村乐坛的前列。
斯雀特成了乡村音乐中的焦点人物。他的事业仍在不断地发展,但他现在每年只花半年的时间去录制唱片和巡回演出,而其余的时间他则隐居在德克萨斯的家乡,骑马、爬山、和家人共度美好时光。

文斯·基尔(Vince Gill)
文斯·基尔,1957年4月12日出生于奥克拉荷马州的诺曼(Norman),原名文斯·格兰特·基尔(Vince Grant Gill)。他的父亲是一名联邦法官,会弹班卓琴。基尔10岁开始学习吉他,上中学时就参加过当地一支叫"山雾"(Mountain Smoke)的乡村摇滚乐队。中学毕业后,他得到高尔夫运动员奖学金,到肯德基州的路易斯维尔(Louisville)上大学,很快便参加了一支叫"南方联盟"的乐队。此时他除了会弹奏吉他外,还会演奏曼陀林、小提琴和班卓琴。
1979年,基尔来到纳什维尔并很快的成了音乐节上的红人。1984年,他的歌曲第一次进入乡村歌曲排行榜前40 名。此后,他的歌曲不断地在排行榜上取得佳绩。
进入90 年代,基尔留下了辉煌的足迹,除了录制唱片外,他还是音乐会上的十大明星之一,两次获得乡村音乐协会的最佳艺人奖。他说:"我希望有人记住我,我曾经关心过乡村音乐的完整性。我也喜欢当演员、当作曲家、做事业。同样,我关心历史,它从什么地方开始,他往哪儿发展。"
文斯·基尔的代表性专辑有:《我仍崇拜你》;1988年与Capitol唱片公司签约,年底,他的首张专辑制作完成,于1989年出版。
布鲁克斯踏上歌坛两年,便成为大红大紫的乡村歌星。在1991年第25届乡村音乐颁奖大会上,他囊括了四项大奖。继而又被评为1992年最佳乡村歌手和"越界"获得了最佳流行歌手,同时获这两项殊荣的歌手是史无前例的。
加思·布鲁克斯的代表性专辑有:《加思·布鲁克斯》(1989)、《没有遮拦》(No fences,1990)、《徒劳》(Ropin' the wind,1991)、《狩猎》(The chase,1992)、《碎片》(In Pieces,1993)、《精选》(The Hits,1994)、《新马》(Fresh horses,1995)。

仙妮亚·唐恩(Shania Twain)
仙妮亚·唐恩,1965年8月28日出生于加拿大的安大略省,是90年代中期继加思·布鲁克斯之后最受欢迎的现代乡村音乐代表歌手。唐恩从小学习吉他、学习创作和演唱,早期,她在各地的酒吧、俱乐部演出,偶尔也出现在地方电台。1993年推出首张专辑《仙妮亚·唐恩》,1996年以一首《我的男人》(Any man of mine)获得格莱美最佳乡村女歌手奖。
虽然唐恩取得了卓越的成绩,但是因为她的音乐中硬摇滚风格的加入,同时也因她在MTV中大胆的性感出境,经常遭来评论界的冷眼。作为一名乡村歌手,唐恩是第一个以性感取得成功的典范。
仙妮亚·唐恩的代表歌曲有:《是什么让你说起那些》(What Made You Say That,1993)、《我的男人》(Any Man Of Mine,1996)、《你是我的唯一》(You'ar Still The One,1999,例15)等。

流行音乐是当今社会大众重要的、也是现实的音乐生活,音乐工作者不应该回避这个现实,而应该积极主动地去介入和实践。尤其是从事音乐学研究的学者就更是责无旁贷了。

我们知道,关于音乐学的定义,日本《新音乐词典》虽比较笼统,但却比《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词典》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和开放性。格罗夫认为音乐学只研?quot;被作为艺术来看待的音乐"。而日本《新音乐词典》则认为,音乐学是运用各种学术性方法(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研究"有关音乐的一切事物"的学术之总称。它应包括人类一切时代,从原始时代直到现今所创造的全部音乐,而不仅仅是那些被称为艺术的音乐。这些音乐只有小部分保留在书面上(乐谱、文字、图象),更多则留存在世界各民族的民间口头传统中。音乐学的任务应该是对所有这些音乐进行挖掘、收集、整理和研究。这当然应该包括当代的流行音乐。 1863年确立音乐学这门学科的德国音乐学家克里桑德(CHRYSANDER)认为:

音乐的研究应该提高到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那种严肃而精确的标准上来,成为受到尊重的、完全意义上的科学,而不应逃避最严格的要求。从学术规范的要求来研究流行音乐,有无可能性?应如何做?有无可能把对流行音乐的研究提到学术的范畴?

朋克(punk)
70年代中期发展起来的一种摇滚乐,或称“朋克摇滚”(punk rock),80年代初扩展到全美国。朋克针对摇滚乐的反抗性减弱这一情况,以一种故意与比较文明的摇滚乐相对立的面目出现。它继承了摇滚乐开始时的反叛精神,蔑视一切传统,蔑视、宗教、教育机构等等,但却是用一种更加颓废的方式,极端无主义的言行表现出来。他们的唱词淫狠、粗鲁;在舞台上尖叫、跺脚、斗殴;音乐上与硬摇滚比较接近,音响极大,音色浓烈浑厚。代表性乐队有“性手枪”(sex pistols)、“撞击”(the clash)等。
70年代末,从朋克中分离出一支比较能被人接受的、也更带点艺术性的新品种,叫“新浪潮”(new wave)。

说唱(rap)(hip-hop)

黑人俚语,相当于“谈话”(talking),产自纽约贫困黑人聚居区。它以在机械的节奏声的背景下,快速地诉说一连串押韵的诗句为特征。这种形式来源之一是过去电台节目主持人在介绍唱片时所用的一种快速的、押韵的行话性的语言。莱普的歌词幽默、风趣,常带讽刺性,80年代尤其受到黑人欢迎。最有代表性的乐队是“公开的敌人”(public enemy)。莱普有时也称“希普-霍普”(hip-hop)。实际上,希普-霍普的含义更宽,泛指当时纽约街头文化的各种成分,除莱普外,还有:(莱普经常采用的)用手把放在唱机转盘上的唱片前后移动,发出有节奏的刮擦声;唱片播放员(dj)在转换唱片拼接唱片音乐片断时,听不出中断痕迹的技法;霹雳舞等等。Hip-Hop,这种音乐节奏直接针对和适合街舞,很容易形成视觉冲击。如今“韩流”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依靠Hip-Hop旋律所编排的舞蹈,而且更进一步用OLD SCHOOL的节奏来诠释NEW SCHOOL的舞步,新奇刺激,颇具挑逗性。韩国乐队H.O.T在舞台上就是把这种音乐表现得十分到位。不过相对于Hip-Hop音乐发源地的美国来说,由于地理、历史、民族、文化上的差异,使像H.O.T这样的乐队没有太多黑人劲舞的色彩,同样也避免受到太多的RAP音乐旧弊影响。所以,亚洲的Hip-Hop音乐就别具一格,不同于美国式的NEW YORK style与L.A.style。
说到美国式的Hip-Hop音乐,就必须从听觉而不是视觉上去感受了。因为美式的Hip-Hop演变进化中,舞蹈是跟随音乐的变化而改变的,由OLD SCHOOL发展到NEW SCHOOL,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节奏快慢的变化所致,这也许正是Hip-Hop音乐亚、美之间最大的差异吧。而且要说Hip-Hop音乐,必须追溯到Dr.Dre的RAP时代开始讲述。
Hip-Hop是由RAP音乐发展而来的。而RAP这种音乐极具冲击力和表演方式极具争议性,歌词也扭曲混乱,充斥着暴力和煽动。以Dr.Dre与Eminem这对“黑白双煞”为代表的专辑《Strange Outta Compton》和《The slim shady》很能反映RAP音乐在思想上的阴暗性的反动性。
等RAP音乐发展到2PAC这位饶舌大师的时代,RAP正渐渐地被艺术化,内容上也出现较多的文化成份.2PAC饶舌歌曲中加进了一些柔性摇滚的成份,尽管像《Until the end of time》专辑制作很次,混音嘈杂,但仍然可以听出弦乐隐约的断奏和内容上对性权利的探讨。随着进一步的演化,这种被正统音乐视为音乐界异类的音乐形式,由于过于特立独行和迥异突兀,同时因为能够对年轻人造成巨大的心灵冲击,而被主流社会的音乐卫道士视为不入流的街头垃圾文化。因此发展到Hip-Hop时代,无法从内容还是从形式都演变的比较温和折中了。音乐形态上融入了许多其它音乐元素,歌曲内容上正面攻击的词汇锐减。

蓝调音乐始于本世纪初美国的蓝部。本为贫苦黑人劳动时呐喊的短曲,而其中亦混合了在教会中类似朗诵形式的节奏及韵律。

这种音乐有一种很明显的特式,便是使用类似中国民俗唱山歌的“一呼一应”的形式进行,英文叫作“Call and Reponse”。乐句起初
会给人们一种紧张、哭诉,无助的感觉,然后接着的乐句便像是在安慰、舒解受苦的人。就好象受苦的人向上帝哭诉,而其后得到上帝的安慰与响应!

所以蓝调音乐很着重自我情感的宣泄和原创性或即兴性。(笔者曾向 William Tang讨教一些乐句,但他笑着对我说他自己都记不起那首乐曲当时是怎样吹的了!因为那是即兴的!)

这种即兴式的演奏方法,后来慢慢地演变为各种不同类形的音乐,如Rock and Roll、Swing、Jazz......所以蓝调亦是现代流行音乐的根源。

至于口琴被广泛用于蓝调音乐中是起始于约二十年代中,那时候在美国当地有很多街头艺人表演音乐,他们常用乐器是五弦琴、鼓、和一种叫“pan quill pipes”的吹奏乐器。而由于结他和口琴的性能比这些传统乐器好和更适合于空犷的地方表演,所以渐渐地口琴便常被用作吹奏蓝调音乐。

及后三十年代左右,很多黑人移往大城市芝加哥居住,蓝调音乐和蓝调口琴亦随之在芝加哥这地开支散叶,及后更自成一派名为Chicago Blues。

在听蓝调音乐的时候,你会发觉它们好象都依着一个相同的曲式来进行。其中原因是因为蓝调音乐会常用到一种标准曲式,名为12 Bar Blues。

爵士(Jazz)的原身是黑人(特指从非洲贩卖到美洲做苦力的黑人)在劳动时唱的调子,象我们的劳动号子,以后经过发展愈加精细后成了今天的爵士,爵士乐的经典配器就 是小号和钢琴,再加上歌手柔韧的声音.这些决定了爵士乐的特点:大部分爵士乐的曲调都是缓慢而且相似的,但是在演奏时乐队都相对较自由的发挥空间,歌手也可以尽力地炫耀自己的嗓音.一般来说爵士乐适合表现低落的情绪,比如失恋,人生不得志,当然也有节奏欢快的爵士乐,但是我不喜欢,美国有一位女歌手被称为爵士乐女皇,不过叫什么名字我忘了

摇滚(Rock)的本意是"岩石",关于它的起源,比较正统的说法是由于西方资本主义文明的腐朽,人们对现实不满又无法宣泄而产生.但是我的粗浅认识是这是流行音乐发展的一个必由阶段:我们熟悉的流行歌曲大部分是些情歌什么的,这些歌曲十分重视旋律性,事实上大部分歌曲只有精致细腻的旋律而无内容,这些旋律虽美,但是听多了难免让人烦,于是人们期望能有一种超越旋律束缚,能表现内容的音乐,摇滚乐就孕育而生(摇滚乐的主要表现手法,比如"噪音","失真"都是在故意的打破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