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的秘密短文答案:陈凯歌"馒头""馒头"指的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3 05:20:50
陈凯歌"馒头""馒头"指的是什么?

一向温文尔雅的陈凯歌导演怒了。
日前现身柏林电影节的陈凯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先是对《无极》大唱赞歌,据看到的视频,大概五分钟,前四分钟是陈导的赞歌,最后一分钟谈到“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时,说:“我们已经起诉他了,我们一定要起诉他,而且就这一问题要解决到底。”说完这句,又提高声调补充道:“我觉得人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
那么《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是个什么东东呢?
该片将《无极》中的一些镜头与某电视台法制新闻节目镜头编辑在一起,满神、昆仑、无欢、倾城等《无极》中的角色在片中变成了卷入杀人案件的娱乐城总经理、模特、城管小队长、谈判专家及逃命牌运动鞋代言人……相信很多网友都已经看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了,他是根据电影《无极》,通过其他元素,包括套用央视最火的法制节目《法制在线》的形式(但我看到的节目背景是《中国法制报道》而非《法制在线》)组合而成的大概19分钟搞笑视频,在网络上很是流行。这个东东的作者就是胡戈。
于是乎,陈凯歌导演怒了。还说“我觉得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面对陈凯歌的“无耻”之说,我认为,能够让他愤怒的并不是侵权问题,而《馒头》的“恶搞”让陈导的面子问题受到了严重的“羞辱”。所以,他声称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到底”。
同样面对陈凯歌导演的“无耻”之说,今年31岁、身为一名音响师与剪辑师的胡戈一再声称,自己的作品没有任何商业目的,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不存在侵权一说。同时网络上网友也出现了一边倒,支持胡戈者甚众。
例如:网友A——“如果陈凯歌起诉《馒头》成功,我发誓永远不再看他导演的片子!”
网友B——“我觉得因为《馒头》,才让一些本不想看《无极》的人去看《无极》了。《无极》应该给《馒头》分成。”
网友C——“自己拍出这样的烂片还怕别人说,真是厚颜无耻,馒头才是经典,狠狠的扇了陈凯歌一个耳光,刺在了他的痛处. 陈老羞成怒了!”
网友D—— “你要是起诉我们老百姓爱的东西,我们就发动老百姓不看你的电影,我恨你!没有我们老百姓你能有今天吗???”
……
如果说冲击奥斯卡没戏、参赛电影节评奖又未遂等让陈导脸面尽失的话,那么,《无极》的票房就是陈导的最后一块遮羞布。面对3亿多人民币垒起来的《无极》,竟然咱老百姓都看不懂,而被《一个馒头的血案》这么一搞,大家都明白《无极》是怎么一回事儿,这应当是陈导发怒的一大缘由吧?
《南方都市报》记者第一时间联络上《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作者胡戈,他表示听到陈凯歌这样的说法很“意外”:“我也没什么办法,坐以待毙啦。”在胡戈看来陈凯歌说要告他可能是误会了他的意思:“我想他是误会我了,我并没有这个意思,恶搞的‘恶’不是作恶多端的恶,是特别搞笑非常搞笑的意思。”胡戈说现在并不会请律师,一切会“等到真的接到法院的通知再说”。随后记者请胡戈评价一下陈凯歌,向来比较酷的他笑着说:“我现在还是少说为妙,我一个小青年干嘛评价人家大师呢,最好还是不评价吧。”
瞧瞧,胡戈同志对陈大师还是非常敬仰的,但陈大师云里雾里不知搞得什么名堂的电影情节,被胡戈这么一搞,唉,咱老百姓明白《无极》说的是什么故事了,这是好事儿啊。相反地,陈导应该感谢小胡同志,至少应该“一笑而过”,如果想鼓励鼓励小年轻人,甚至还可以说句:这小子,行,有点意思。不比大动干戈、甚至骂人家“无耻”有风度得多吧?
如果按照《著作权法》,我认为,胡戈同志是侵了《无极》的权(也有不少律师认为不在12种侵权行为之列),还包括央视《法制在线》(《中国法制报道》)以及不少音乐作品的权,但是,他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他没有以谋取利润为目的,只是为了好玩,就像国外很多漫画家经常拿外国元首搞笑,做一些或讥或讽的漫画一样,是不是这也侵犯了元首们的肖像权呢?所以,我觉得陈导大可不必如此,即便是陈导打官司的心意已决,那后果,也只能是——要么胡戈被工商局行政处罚1——10万(听律师而言),要么法庭上见,最后胡戈被判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估计没戏,如果要拿赔偿,陈导必须自己举证,抓住胡戈牟利的证据。何况胡戈也在片子里做了必要声明。
何况,陈凯歌的“无耻”之说已经引得众网友群声指责,这可是极大的一个群体,他们在网络上是虚拟世界的网友,在生活中可是实实在在的电影消费者,失去了消费者的支持,陈导的电影还有生命吗?
特别是当一位大导演出口责骂“无耻”之时,那么,能彰显的只是他的小肚鸡肠了吧。像很多律师说的一样,这样搞笑的短片在生活中有很多,之前胡戈就做过比较有影响的《春运帝国》,也算是义务给咱老百姓增添了笑料,何必呢?
作为《无极》的导演,陈凯歌更应该从自身寻找症结之所在,倘若不是《无极》的故事情节如此云里雾里不知所云,“馒头”不会找出如此漏洞加以发挥。当然,陈导对《无极》的故事情节一直不说有问题,只说观众应该用更纯洁的心灵看这部电影。可是,心灵是纯洁了,脑子却糊涂了,看得什么劲儿啊?有句话叫: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这句话,有时候是真理,有时候确是谬论。诚如《无极》。
陈凯歌PK胡戈。这算是2006年的第一场娱乐大事件。究竟《无极》与《馒头》,谁更“无耻”?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那杆秤,称一称,量一量,自会明白。大可不必说得那么直白。大家都是要面子的人。
也有律师说:“馒头血案”的创作动机是搞笑和娱乐,没有实质性的经济目的,虽然有些不恰当,但诉诸侵权的法律依据并不充分,并认为陈凯歌应对其持宽容态度,陈凯歌未必能胜诉。相比陈凯歌的愤怒,被胡戈顺手当做“背景”的央视并没有正面回应。据报道:“法治在线”的制片人告诉记者:“我们对胡戈没意见。”“中国法制报道”栏目也没有就此发表任何看法。
香港电影明星曾志伟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说:“这是些无所谓的事情。香港很多戏都被改编成各种搞笑的版本,这已经司空见惯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电影有了知名度才有人愿意改编,不卖座的电影还没有人搭理呢,应该高兴才对。而且网络是一个可以让任何人发表意见的地方,在网上改编电影,很过瘾,很好玩,很有娱乐性。我们应该认真对待这批年轻人,创作更多的好作品出来。《无间道》和《江湖》当年在香港就十分火爆,它们也出现了许多搞笑版本。”
内地著名电影导演陆川则认为陈凯歌不聪明。他说:“如今中国文艺界的批评现状本来就不健康,对电影的过度宣传已经越来越常见,在利益的驱动下,民众反应与电影评论越来越脱节。在这样的情况下,还去起诉一个弱势民众,不太合适。”那是不是陈凯歌在炒作呢?陆川说:“对他的动机我不好猜测。但是,不管动机如何,都是一种不聪明的做法。这都是什么时代了,压制别人的评论,肯定会被骂死的。哪个导演是不能被批评的呢?这种意识太旧了,他应该很坦然、平静地对待这件事情。”对于官司的结果,陆川表示:“陈凯歌打官司也未必赢,因为胡戈没有做任何盈利的事情。陈凯歌说自己因此名誉受损,可是名誉受损很难估价。如果一部作品没有质量,被人批评是很正常的,就算一部作品有质量,被人批评也未必是诬陷。(《新闻晨报》)
看看,同样是娱乐界电影著名人士,做出来的事情之差别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差距呢?
依我看,陈凯歌导演缺乏娱乐精神。本来这就不是件应该较真儿的事情,为什么非得搞的剑拔弩张呢?瞧瞧,把人家胡戈吓得以后都不敢再做这样的短片了。倘若,胡戈拿《无极》是为了牟利,而又的确赚了大把大把的人民币,我举双手赞同陈导向这种不法之举作斗争。可事实上呢,人家只是娱民一乐。这次陈凯歌之所以向一个小人物开火,我能想到的,就是:
一、炒作。他不是去柏林电影节了吗?借此机会炒作,让人家知道《无极》在中国的反应,继而等《无极》在当地公映时,吸引更多人走进电影院,这样一来,陈导的提成就会水涨船高。
二、输掉了最后一块遮羞布。票房是《无极》的最后一块儿遮羞布。本来投资号称3个亿,结果票房1个多亿,剩下的投资收不回来,怎么办?郁闷之极,需要情感宣泄。于是,胡戈成了那只可怜的替罪羊。
三、缺乏自我反省意识。《无极》之所以被骂,故事情节和泛滥的特技动画都是致命伤。面对诸多国人的批评,陈导应该深刻反映,如果这样,国人可能会更加支持陈导。而陈导则说国人应该怀着更加“纯净的心灵”去看《无极》。真是好笑。
四、缺乏娱乐精神。上边说了。
五、自负。
14日,北京电台一档谈话节目邀我做嘉宾,谈的话题就是:陈凯歌、《无极》和《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在这个节目中,我并没有大肆批评陈导的电影。抛开这个事件,我还是强调:中国电影人应该怀揣着一颗更加成熟的心态去面对、去打造真正的具有本民族特色的电影,不要为了去拿那个“小金人”而迎合外国人的口味,如果这样,中国电影还会更长一段时间在低谷徘徊。最后,仍然祝福中国电影,中国电影人——明天会更好。同时我也希望,2006年的第一场“无耻”较量握手言和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

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题材是以陈凯歌的电影无极为主),上网搜索一下,有很多。

<无级>里面张柏芝开始吃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