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棒每天都可以用吗:收房前的供暖费问题,请知情者帮忙解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06:23:03
房子是05年买的,房子地处北京朝阳区,05年8月27日我们去开发商那里领取的入住通知书,物业拿钥匙让我们验房子,一进入房子就看见厨房与客厅的墙(非承重墙)有比较完的裂缝,就跟物业的人说这房子我们收不了,房子质量有问题,隔了一个礼拜去看了一下房子还是没有修补好,后来因为夫妻俩都忙而且不打算去年年底装修,所以一直没有过去问他们房子修好了没有,物业也没有打电话给我们,这样到了今年过完年(3月7日)我们再去看房子时,房子裂缝还在而且小卧室有点渗水现象,就找物业交涉,他们修了两个礼拜终于修好,并打电话告诉我们已经修好了,昨天(3月25日)我们带钱去收房子时他们却要我们补交去年的供暖费,如果不补交就不办入住手续,晚上回来我一看买房子合同,合同上说发了入住通知书15日之后如果买受人因为个人原因没有收房子,由此而产生的物业管理费和供暖费由买受人承担。
现在这样就出现纠纷了,如果房子质量没有问题是因为我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收房子那我应该交纳去年的供暖费,可是现在是因为房子质量有问题而导致不能收房子却要我们补交去年的供暖费,而且时间已经过去半年,我觉得不能理解,再说房子是地热供暖,没有办入住手续,房子里有暖气吗,现在的房子不都是一户一个开关暖气的阀门吗?鉴于此也不应该交去年的供暖费啊,请大家帮我解决这些问题,谢谢了!

我认为不需要交供暖费,这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而导致你不能及时入住,和他们协商,协商不成把他们告上法庭.但要有证据证明房子是刚装修好的,否则开发商会说房子是一直是好的.

你买的是天鸿的万象新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