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土之滨怎么建立要塞:我想了解关于中药的毒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4 17:01:52
什么中药毒性最大,其次有什么药物还有毒?药理是什么!!……多多益善!!!

毒性物质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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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世纪之毒戴奥辛及九层塔含黄樟素的问题,你想明白这些新闻报导背后的常识问题吗?且待本文分解!

化学物质与毒性物质

近年来传播媒体经常报导「化学物质」,使一般国民对「化学物质」非常敏感而引起很大的困扰。杀虫剂、农药、防腐剂、食物添加剂乃至於空气污染、水污染,层出不穷的警告都与化学物质相关。因此,化学物质与合成化合物质、毒性物质似乎成了同义字,值得在这里稍作介绍。

世界上一切物质都是化学物质,从矿物、植物到动物无一不是化学物质;而不论是自然生成,或人为合成的化学物质,其成分、性质亦并无分别。例如维他命C是存在水果、蔬菜中的天然物质,在实验室中,亦可以合成的方法制造出维他命C。只要是维他命C,无论是从橘子中提鍊出来,或由实验室合成,吃到我们身体里之后,我们的细胞,并不能分辨这维他命C的来源。所以,这两种不同源的物质会经过相同的新陈代谢作用。

许多天然的有机化学物质都是非常复杂的,大多数的合成化学只在模仿自然。人造的化学物质也有自然界所没有的,例如塑胶及某些农药、药物,但合成的物质,并不见得就有毒。事实上,自然生产的毒物很多,许多植物、动物都含毒素,这已不是新鲜的事了。例如:不久前发生的西施舌中毒案,最近发生的「台湾人蔘」中毒,都是自然毒素。对於细胞而言,凡是它不能用的物质,都是异物(foreign chemical)凡是能用的物质即为生化物质(biochemical)。对甲种细胞可用的生化物质,对乙种细胞可能是不能利用的异物,而「异物」亦不一定有毒。在天然产生的毒素中,botulin就是极毒的物质,1毫克的bolulin可以毒杀一百万只小白鼠;2微克即是70公斤成人的致死量。

另一项似是而非的观念是「生物消解」(biodegradability)。「生物消解」作用是说:某种物质,可以被生物体(例如细菌或动植物)利用,经生化作用而分解成简单物质:如二氧化碳、水等。事实上,许多人造物质都可被生物消解。因为高等动物如人类,含有许多(enzyme)均能将「异物」消解。人类合成物质中最难消解者虽为塑胶,但它却是无毒的。自然生成的物质,其实也有难以消解的,例如:骨骼、头发等。所以物质能否自然消解与物质的毒性是两个独立的性质并无关连。

由此可见,毒性物质仅是化学物质中的一种,并不是化学物质都有毒;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物质的毒性与其是否为人造、是否能自然消解、结构之复杂或简单,并没有关系。

毒性效应与危害性的分别

物质的毒性和它会不会造成危害性是两件不同的事,有毒的物质不一定会造成危害,造成危害的却不一定有毒。

物质的毒性,不是一种常数;它不像沸点、分子量、硬度等,是不会改变的常数。物质的毒性是指:该物质与器官或细胞产生作用,使其失去原有的功能的一种效应。因此,某物质对甲种生物或细胞,可能极毒;但对乙种生物及细胞,则不会产生毒性效应。所以物质的毒性与其接触的生物种类有密切的关系。几乎所有的物质对生物都能造成某种损害,其关点只在「量」而己。例如:胃酸中含有盐酸(HCL),但如食入浓盐酸或大量的稀盐酸,则立即会灼伤食道及胃;又如食盐,是我们每日食用且不可缺少的物质,但多年前在美国纽约州,即曾发生过婴儿室的护士,不小心错将盐当作糖加入婴儿奶水中,因而造成20个婴儿肾脏衰竭死亡。又如霜(三氧化二砷As2O3),是极毒的物质,但少量亦可当做药用。因此物质的「毒性」与其接触的「量」有密切关系;与毒性物质接触的时间与次数亦是决定毒性效应的重要因素。

许多时候接触的量,并不太高,此时,如果只接触短时间或一两次,毒性效应并不明显,甚至量可以恢复的,但如重复接触则造成慢性中毒。一氧化碳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极少量的一氧化碳吸入后并不发生伤害,吸烟的时候虽吸入一氧化碳,但并没有使人致病、致死,但如浓度高,则会产生头痛,更高浓度则可致死。这是因为一氧化碳与血红素的亲和力极强,是氧气的200倍,因此吸入大量的一氧化碳时,身体中的血红素便与一氧化碳结合,使身体缺氧而窒息死亡。因此吸入一氧化碳中毒的人,应立即给予新鲜空气或氧气,以赶出体内与血红素结合的一氧化碳。

危害性(hazard):是指对身体造成伤害的现象,可以对生物体造成危害的原因有多种。物理性的危害如跌落、撞击;或化学性的危害如灼伤、窒息,乃至对组织之功能产生障碍,使不能发生作用。所以,造成对身体之危害,并不一定由於毒性物质使然,无毒常用的物质,亦可造成伤害。例如:水为日常所用,不可缺的物质,但水亦可以淹死人。老年人或体弱者在澡盆中洗澡时昏厥,乃造成溺毙;小孩在抽水马桶边玩水,一不小心,跌入马桶,头下脚上而溺死。可见,即使如此不以为危险的物质,在特定情况下亦能产生危害。所以造成「危害」的原因是当时的情况(environmental hazard condition),而并非因为物质之有毒。

反之有毒的物质如放在密闭的器皿内,不与外界接触,则危害无由产生。所以毒性物质产生危害性的条件,乃是接触的机会;不与之接触则可避免有毒物质对身体造成的伤害了。

有些物质具有极易产生伤害的性质,那麼这些物质,自然就易於造成伤害。对这些物质的操作、使用、贮存或处理,都要特别小心。这一类的物质,我们便称为有危害性物质。凡物质如果具有:一、爆炸性,遇到热或震动会产生剧烈反应大量气体者,例如过氧化物、炸药等;二、易燃性,燃点低,可燃之范围广,如可燃气体、氢气、天然气或有机溶剂、汽油等易挥发物质;三、腐蚀性,例如强酸、强碱、等物质能腐蚀容器,灼伤皮肤;四、毒性,有毒物质如氰化物、重金属盐、农药等。但有害物质如果处理适当不使其产生反应,不使其与人体接触,则并不能使灾害发生,所以对有害物的态度,不是恐惧而是小心的处理。

影响毒性效应的因素

剂量与接触频率的影响

生物体对有毒物质会产生反应,都与其所受到的毒物的「剂量」有关。所谓「剂量」就是暴露量与暴露时间的乘积,例如在很高的一氧化碳浓度下,很短的时间就会中毒,甚至立即死亡。但如浓度不太高,则要视中毒时间久暂而定其中毒深浅,如果时间很短,则身体经过新陈代谢的作用,亦可将有毒物质排出体外,而影响极微或不受害。

由图一可见,在少量的剂量下(直到a量)其作用均甚微,但剂量增加到b时,则毒性效应改变之速率急遽增加,终至产生100%之效应,即组织效应丧失或坏死。如果这种效应,是以生物体死亡的数目表示,则在上限时,所明动物均死亡,在下限时,则无任何动物受影响。当所用之剂量,恰使50%之实验动物死亡时,此剂量c,便称为该物质对某动物体之50%致死量(50% leathal dose),即通称LD50,常用来表示某物质之毒性。

图一中,d为LD100即100%致死量;a为LD5,即5%之致死量;LD0则称为无效应剂量(noeffect level),亦是动物对该毒性物质所可容忍之最大限量。由此可见,即使是极毒之物质,如控制其暴露量至极低,亦可不生效应或产生极低之效应。

一种化学物质毒性效应之严重性(toxic potency),是基於其对生物体之组织所产生之效应来决定,而这有毒物质之严重性亦因其在某个组织(器官)的浓度决定。因此,有毒物质在短时间、高浓度的暴露下所造成的毒性效应,常较长时间、低浓度之同等总暴露,所造成之毒性效应为高。此乃是因为每一个小剂量,均可能随时被身体组织解毒,但一个大的剂量则可能在任何解毒作用生效前,已对组织产生了决定性的结果。因此,某种有毒物质,如果人的解毒或排出体外之速度慢於他接受的速度,则可能在体内产生累积。

这是因为生物细胞经常得维持著「动态平衡」(dynamic balance)。当生物体吸收外界物质后,经过新陈代谢,一部分排出体外,一部分暂时储存在体内。如果外界的浓度高,这些暂存的物质便会增加,即一般所说的生物累积;但如外界的浓度降低,生物体内积存的物质又会根据平衡的原理排出(见图二)。

图二中,生物体暴露於有害物环境后,有时毒性效应最初增加,但在一日终了,回家休息时则可因不继续暴露而降低,第二日再从前一日之基点继续增加,如此反覆增减,直至第六、第七日因完全休息,故其含量降至零或背景值。第八日(第二周)再回至工作场所时,则又可从头来起,而不受过去累积之影响。由此可见,工作的休闲时间是极重要的,如因加班而缩短休闲时间,则基线增高,若除去周末,则更可能使暴露量产生危险。

反过来说,有益的东西亦可有害,「量」是决定的因素。例如维他命是身体的必需品,许多病症都是由缺乏维他命引起,但如过量服用,则不但无益,甚至致病或致死。下表说明即使常见的食物中所含的某几种物质,如果摄取过量亦可致死。

中药既动物,植物,矿物,等服用量最小的毒性最大,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