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世界猫耳男生皮肤:报销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5 00:44:37
如果每月工资是1600,另外每月报销手机费500元,餐费500元,公交费500元。这样做是否合理?国家在工资及补贴方面有什么规定?

你所说的三个500元,如果每个月采用拿发票报销的形式解决,可以不交税,如果直接以补贴形式与工资合并,全额计征所得税,应纳=
(3100-1600)×10%-25=125元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以上均应交个税

一般这么做是没有什么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