萱妍堂产品怎么样:高晓松这次能告倒韩寒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01:36:02
高小松说韩寒引用了他的歌词 没经过他同意
韩寒在书里注明了这首歌的作者
这侵权吗?
原文:http://blog.sina.com.cn/main/

不会赢 高自己也知道 你看现在不是又撤诉了吗

即便法律能够保护,但是普通的民事侵权一般诉讼期限是两年。韩寒写那个作品时候是1999年,现在已经过了7年,高晓松现在才提出来诉讼,不但过了诉讼时效。而且让人怀疑他的真实动机,大家都知道他是为了那个陆家父子出面。明知道不可为,却要强硬为之,明显是给朋友看得。

楼上的法律白学了!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但是韩寒在其作品中引用高晓松的作品属于正当使用,并且有注明。就好像你写论文时候引用他人文章一样,只要注明出处就可以使用,并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

即便法律能够保护,但是普通的民事侵权一般诉讼期限是两年。韩寒写那个作品时候是1999年,现在已经过了7年,高晓松现在才提出来诉讼,不但过了诉讼时效。而且让人怀疑他的真实动机,大家都知道他是为了那个陆家父子出面。明知道不可为,却要强硬为之,明显是给朋友看得。

高晓松不可能告赢
就此事,北京嘉佑律师事务所的梁固本律师认为:这根本不能构成侵权,即使告了也不会赢。
梁律师说:“歌曲一旦公开发表,别人就有传唱、引用的权利,甚至都不用通知作者,只要付给合适的费用就行。另外,即使在小说中全文引用了一首歌的歌词,也不可能构成小说的主题,因为一本小说不会仅仅把一首歌作为中心,围绕它来写。所以这根本就不能构成侵权。”

http://blog.sina.com.cn/u/4726a69b010002qt

同意影迷无线的观点!!!

不能 看看法条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