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龙王小平有孩子吗:法律高手进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21:36:45
我们因为要出游,所以向一家学校预定了他们的校车,当初我们交了订金并收到了对方的收据,但并没有签合同说明违约时双方应付的责任,现在对方违约不能为我们提供车,请问,这样我们能否要求对方付违约金?
如果可以,请高手提供详细的法律素材!!
如果需要处理这个问题,请问要找哪些相关部门?

定金与订金的含义是完全不一样的,如果当初给你门的收据上写的是定金,那么就可以依据合同法中关于定金的责任要求对方赔偿。如果是订金,那么就不可以了。
但并不意味着你们所受的损失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你们可以与对方商定重新签定合同,也就是如果双方仍有履行合同的诚意,那么你们可以变更合同,要求另外时间、地点要求对方服务。但如果对方根本没有再次履行合同之诚意,或者你方更是心意已绝,那么你们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并要求对方在赔偿给你们造成的损失,至于损失数额的大小,则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用担心诉讼费用,你们可以在诉讼请求当中写明: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可以

虽然没有签合同,但是属于口头协议。订金是默认条款。

订金如此处理:

如果你们违约,则订金不退,如果对方违约,则双倍返还订金。

参见《合同法》

关键是看双方在约定的时候,是否明确约定为“定金”,

如果写得是“订金”,而没有约定定金的性质,只能将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

法律规定,如果是定金的话,具有担保的性质。交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无权要求返还;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

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而对方违约了,那他们应该承担的责任就是赔偿你们的损失.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