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姓取名:杜甫的的”三别”是哪三别,译文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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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别
  杜甫

  兔丝附蓬麻, 引蔓故不长。
  嫁女与征夫, 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君妻, 席不暖君床。
  暮婚晨告别, 无乃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 守边赴河阳。
  妾身未分明, 何以拜姑嫜?
  父母养我时, 日夜令我藏。
  生女有所归, 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 沉痛迫中肠。
  誓欲随君去, 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 努力事戎行!
  妇人在军中, 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 久致罗襦裳。
  罗襦不复施, 对君洗红妆。
  仰视百鸟飞, 大小必双翔。
  人事多错迕, 与君永相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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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家别
  杜甫

  寂寞天宝后, 园庐但蒿藜。
  我里百余家, 世乱各东西。
  存者无消息, 死者为尘泥。
  贱子因阵败, 归来寻旧蹊。
  久行见空巷, 日瘦气惨凄。
  但对狐与狸, 竖毛怒我啼。
  四邻何所有? 一二老寡妻。
  宿鸟恋本枝, 安辞且穷栖。
  方春独荷锄, 日暮还灌畦。
  县吏知我至, 召令习鼓鞞。
  虽从本州役, 内顾无所携。
  近行止一身, 远去终转迷。
  家乡既荡尽, 远近理亦齐。
  永痛长病母, 五年委沟溪。
  生我不得力, 终身两酸嘶。
  人生无家别, 何以为蒸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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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垂老别
  杜甫

  四郊未宁静, 垂老不得安.

  子孙阵亡尽, 焉用身独完?

  投杖出门去, 同行为辛酸.

  幸有牙齿存, 所悲骨髓乾.

  男儿既介胄, 长揖别上官.

  老妻卧路啼, 岁暮衣裳单.

  孰知是死别? 且复伤其寒.

  此去必不归, 还闻劝加餐.

  土门壁甚坚, 杏园度亦难.

  势异邺城下, 纵死时犹宽.

  人生有离合, 岂择衰盛端.

  忆昔少壮日, 迟回竟长叹.

  万国尽征戍, 烽火被冈峦.

  积尸草木腥, 流血川原丹.

  何乡为乐土? 安敢尚盘桓?

  弃绝蓬室居, 塌然摧肺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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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别 垂老别 无家别
新婚别
杜甫

兔丝附蓬麻, 引蔓故不长。
嫁女与征夫, 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君妻, 席不暖君床。
暮婚晨告别, 无乃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 守边赴河阳。
妾身未分明, 何以拜姑嫜?
父母养我时, 日夜令我藏。
生女有所归, 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 沉痛迫中肠。
誓欲随君去, 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 努力事戎行!
妇人在军中, 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 久致罗襦裳。
罗襦不复施, 对君洗红妆。
仰视百鸟飞, 大小必双翔。
人事多错迕, 与君永相望!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此诗采用独白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这首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明显地表现在开头这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兔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兔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为什么这位新娘子会伤心到这步田地呢?“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这个问题。“结发”二字,不要轻易读过,它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谁知道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呢!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你的床席都没有睡暖,这哪里象个结发夫妻呢?“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你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我这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怎么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呢?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现在,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自己家门口来了,这岂不可叹?所以,我们还要把这两句看作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自己非常疼爱,把自己当作宝贝儿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我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我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现在,“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你却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还跟谁呢?想到这些,怎能不叫人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象开始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象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你的面,我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你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象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象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不感到勉强和抽象,而觉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垂老别
杜甫

四郊未宁静, 垂老不得安.

子孙阵亡尽, 焉用身独完?

投杖出门去, 同行为辛酸.

幸有牙齿存, 所悲骨髓乾.

男儿既介胄, 长揖别上官.

老妻卧路啼, 岁暮衣裳单.

孰知是死别? 且复伤其寒.

此去必不归, 还闻劝加餐.

土门壁甚坚, 杏园度亦难.

势异邺城下, 纵死时犹宽.

人生有离合, 岂择衰盛端.

忆昔少壮日, 迟回竟长叹.

万国尽征戍, 烽火被冈峦.

积尸草木腥, 流血川原丹.

何乡为乐土? 安敢尚盘桓?

弃绝蓬室居, 塌然摧肺肝.
四野硝烟真叫人一刻不安,栖身无所正当这风烛残年。子孙们在战场上尽都殉难,兵荒马乱又何需老命苟全。扔掉拐杖出门去拼搏一番,一路的人也为我流泪辛酸。庆幸的牙齿完好胃口不减,悲伤的骨瘦如柴枯槁不堪。男儿既披戴盔甲从戎征战,也只好长揖不拜辞别长官。
老伴闻说睡路上声声哀唤,严冬腊月仍然是裤薄衣单。明知道死别最后一次见面,贫贱夫妻怎么不怜她饥寒。今朝离去永不能回返家园,犹听她再三劝我努力加餐。土门关深沟高垒防守坚严,杏园镇天险足恃偷渡实难。形势变不比当年邺城之战,纵然是死去时间也有宽限。人生世上都有个离合悲欢,那管你饥寒交迫衰老病残。想以前少壮年华国泰民安,竟不免徘徊踟蹰长吁短叹。
普天下应征入伍戒备森严,战争的烽火已弥漫了岗峦。尸骸积山一草一木变腥膻,流血漂杵河流平原都红遍。战火遍地何处觅人间乐园,勤王杀敌又岂敢犹豫盘桓。毅然地抛弃茅棚奔赴前线,天崩地裂真叫人摧断肺肝!
无家别
杜甫

寂寞天宝后, 园庐但蒿藜。
我里百余家, 世乱各东西。
存者无消息, 死者为尘泥。
贱子因阵败, 归来寻旧蹊。
久行见空巷, 日瘦气惨凄。
但对狐与狸, 竖毛怒我啼。
四邻何所有? 一二老寡妻。
宿鸟恋本枝, 安辞且穷栖。
方春独荷锄, 日暮还灌畦。
县吏知我至, 召令习鼓鞞。
虽从本州役, 内顾无所携。
近行止一身, 远去终转迷。
家乡既荡尽, 远近理亦齐。
永痛长病母, 五年委沟溪。
生我不得力, 终身两酸嘶。
人生无家别, 何以为蒸黎!

【题解】
写邺城败后还乡无家可归、重又被徵的军人,通过他的遭遇反映出农村的凋敝荒芜。

【译文】
天宝以后,农村寂寞荒凉,家园里只剩下蒿草蒺藜。我的乡里百余户人家,因世道乱离都各奔东西。活著的没有消息,死了的已化为尘土。因为邺城兵败,我回来寻找家乡的旧路。在村里走了很久只见空巷,日色无光,一片萧条凄惨的景象。只能面对著一只只竖起毛来向我怒号的野鼠狐狸。四邻还剩些什麼人呢?只有一两个老寡妇。宿鸟总是留恋著本枝,我也同样依恋故土,哪能辞乡而去,且在此地栖宿。正当春季,我扛起锄头下田,到了天晚还忙著浇田。县吏知道我回来了,又徵召我去练习军中的骑鼓。虽然在本州服役,家里也没什麼可带。近处去,我只有空身一人;远处去终究也会迷失。家乡既已一片空荡,远近对我来说都是一样。永远伤痛我长年生病的母亲,死了五年也没有好好埋葬。她生了我,却得不到我的服侍,母子二人终身忍受辛酸。人活在世上却无家可别,这老百姓可怎麼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