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柴家纹:电子商务与非法传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6 22:12:46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电子商务是基于互联网进行的线上线下交易的总称,通俗一点就是:把传统的营销渠道和购物渠道移植到互联进行或达成的交易,中间还涉及支付和配送的问题。因此电子商务也可以分两种一种就是网上银行支付不需线下配送的产品交易(如软件,手机彩铃);另外一种是线下通过配送产品给消费者后实现线上或线下的支付形式的。
非法传销的组织大多数打着电子商务的幌子进行高额卖产品,并进行拉下线方式进行的,现国家和地方政府在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