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大人物:物业强行要求交纳卫星电视使用费,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07:34:12
我所在的小区安装了卫星电视,去年9月底收楼时,由于我拒绝交纳卫星电视使用费而拿不到钥匙,妥协之后今年又面临同样的问题,我打算4月份入住,因此明确跟物业表示我愿意从4月份开始交纳卫星电视使用费,但物业要求交满一年,否则拒收。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不交,他们将来会不会因为没有交纳电视费而掐断我的信号呀。
这类归哪个部门管?现在真是投诉无门阿,我找了消协、物价局和建委,他们都不管,难道我就知道束手待毙吗?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因此,物业公司不应该拿这个收费作为不给钥匙的理由.

当然,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可以向业主收取,你不交,自然要停你的信号,如果你一直在用,可能还要补交.

遇到这样的事情直接找物业公司(不是管理处)的领导通常可以得到解决.具体交费是按什么方式交,你可以咨询有线电视公司,如果物业公司违规收费,你也可以向有限电视公司投诉.

不交收视费肯定会不给你电视信号。
如果交纳的费用比有线电视的高不了多少就交了吧,入乡随俗,如果交的很多,就要与物业理论。
但交不交电视收视费和拿钥匙没有必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