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8小时普工招聘信息:该怎么办?我这样触犯了法律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8 16:52:43
我在试用期没有满(当时他们说试用期看表现1到三个月转正,我在工作17天的时候提出辞职)向公司提出辞公司职,今天下午我把我期间的工作事务等交接完之后,向公司提出期间的工资。他们告之我暂时无法给我发工资,要等下个月15号之后才等拿到。而公司在三月下旬左右就要搬了(具体地址他们也没有告之于我),到时候我问谁拿这几百块钱去?当时我气愤及了,可我又不知道怎么解决,只能拿起包满肚子怨气离开公司,在路上,我突然想起来,公司的数码相机还在我的包里面,我并不想占为己有,可我也不能把它现在傻呼呼的给他们公司送回去呀!于是我打了电话给公司,跟他们说什么时候给我结算好工资,我什么时候还他们的相机去,请问,在这段时间,我拿这这部相机,这算违法吗?我现在也只是想把它作为我的一个工作的身份证明而已。谢谢各位大虾指点一下(公司没有发胸卡之类的,无法证明我是在公司服务过的,上班都是使用指纹识别器)

你私自拿走相机的行为是违法的!
在下给你介绍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你不妨试试:
自打你进公司的那一天起,你就与该公司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你在该公司工作17天,中间付出了相应的劳动。无论你是否转正,均不影响这一合法的劳动关系的存在,公司依法应当支付给你相应的劳动报酬!
鉴于此,你可以向当地法院就劳动报酬一事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司支付给你相应的工资。与此同时,你可以在提起诉讼时同时申请诉讼保全,把照相机交给法院让其保全,一来你可以得到劳动报酬,二来你可以摆脱私自拿走人家相机的窘境,而且这一行为也符合法律的规定,法院会支持你的!祝你顺利!

算的,属于违法!

是违反法律了~~

从法律上来说,这应该是违法的,但从情理上来说,你这样做是出于对自已利益保护的一种无奈之举,这也算一种没有办法的自我保护吧

你拿走。属于犯法。如果公司起诉你。你会受到处罚。你完全可以通过正当手续要回他们所欠你的工资。况且他们也没做错。你没干到一个月。人家目前帐目都是一个月一结算。不光是你。还有其他员工啊。为你自己。就先动用会计那的帐。人家月底结算会麻烦。你可以去当地有关部门。或去求助律师叫他们给你开个证明。到15号你去拿工资。找个律师开个证明很便宜。我们这只需要30块钱。

没事,那相机也不能证明就是公司的啊,直接给卖了不就没证据了吗?钱是不长眼睛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