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企业宣传片拍摄:我女朋友说我回答对了就嫁给我 ,帮忙啊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2 06:38:51
、有三个人去住旅馆,住三间房,每一间房$10元,于是他们一共付给老板$30,
第二天,老板觉得三间房只需要$25元就够了于是叫小弟退回$5给三位客人,
谁知小弟贪心,只退回每人$1,自己偷偷拿了$2,这样一来便等于那三位客人每人各花了九元,
于是三个人一共花了$27,再加上小弟独吞了不$2,总共是$29。可是当初他们三个人一共付出$30那么还有$1呢?

正确理解为
这个30元具体归宿:老板实得25,小弟实得2,三顾客剩余3,然而三顾客实际花费27。
楼主问的三顾客实际花费加小弟实得为什么不等于实际总金额(30),其中还差1元。这个提问方式本身就有问题。因为实际总金额应该等于实际花费加上三顾客剩余金额。并不能把实际花费(27)和其中一部分花费(小弟实得3)与总金额进行比较。这样比较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PS:看来楼主的女朋友,似乎故意刁难楼主!

加起来是27元,再加上门房独吞了2元,总共是29元。”这句话这么说是错误的。其实27元包括了店钱和25元小弟贪污的2元。所以27元应该再加上退回去的3元一共是30元
误导读者而已
应该是 27-2=25
其中27是每人出9元 ,27元中的2元归小二,25元归老板

三人每人实际出了9元,工27元,房费25元给老板,2元被小弟贪污。所以正好。

这是一道逻辑题,巧妙将看似有联系,但实际上不存在可比性的两件事情联系在一起,造成思维误解。

三个人一共花了$27 没错,这是三个人实际花销
老板最后得到30-5=25
小弟最后得到2

25+2=27 正解

本题的关键在于,用最后变动后的钱与开始时的钱相联系,造成时间数据差

开始时是30,后来老板退了5,小弟拿其中2,还给三人3

30=5+25

27=30-(5-2)

直接用数字一目了然,想必提问者应该自己也相通了吧

还有1元在小弟自己那。呀。
太简单拉。 你女朋友准备好啊。你快去娶她吧。。
这不是明白的要嫁你呀。。
恭喜你拉。

这个是计算方法错误导致的错觉嘛,小弟拿的2元是包括在客人总共付的27元里面的呀,你倒过来看,30-25(老板的)-2(小弟的)=3客人得退的。也就是30-(25+2)=3,27是小弟和老板一共得的钱。
先恭喜你们了!!!

这是个逻辑思维上的错误
当小弟拿出三元还给三位客人时,客人所付的房费总量已变为27元,而不是原来的30元了,所以不能用30元去衡量。应是客人所付27元,老板得25元,小弟贪2元,总共2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