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金的股票:苗族的祖先、由来及风土人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6 11:18:00
苗族的祖先是谁?什么时候出现苗族的?苗族人讲究什么礼仪? 谢谢~~~

苗族

--------------------------------------------------------------------------------
苗族先民于秦汉时聚居在“五溪”地区,即今湘西、黔东等地。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就有关于五千多年前苗族先民的记载,这就是从黄河流域直到长江中游以南被称为"南蛮"的氏族和部落。
人口:7398035

分布:主要聚居于贵州省东南部、广西大苗山、海南岛及贵州、湖南、湖北、四川、云南、广西等省区的交界地带。

苗族有自己的语言,苗语分三大方言:湘西、黔东和川黔滇。1956年后,设计了拉丁字母形式的文字方案。由于苗族与汉族长期交往,有很大一部分苗族兼通汉语并用汉文。

苗族地区以农业为主,以狩猎为辅。苗族的挑花、刺绣、织锦、蜡染、剪纸、手饰制作等工艺美术瑰丽多彩,驰名中外。其中,苗族的蜡染工艺已有千年历史。苗族服饰多达一百三十多种,可以同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的服饰相媲美。苗族是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尤以情歌、酒歌享有盛名。芦笙是苗族最有代表性的乐器。

习俗

苗族十分注重礼仪。客人来访,必杀鸡宰鸭盛情款待,若是远道来的贵客,苗族人习惯先请客人饮牛角酒。吃鸡时,鸡头要敬给客人中的长者,鸡腿要赐给年纪最小的客人。有的地方还有分鸡心的习俗,即由家里年纪最大的主人用筷子把鸡心或鸭心拈给客人,但客人不能自己吃掉,必须把鸡心平分给在座的老人。如客人酒量小,不喜欢吃肥肉,可以说明情况,主人不勉强,但不吃饱喝足,则被视为看不起主人。

婚俗

在青年男女婚恋过程中也必不可少的食品是糯米饭。湖南城步的苗族把画有鸳鸯的糯米粑做为信物互相馈赠;举行婚礼时,新娘新郎要喝交杯酒,主婚人还要请新郎、新娘吃画有龙凤和奉娃娃图案的糯米粑。

食俗

大部分地区的苗族一日三餐,均以大米为主食。 油炸食品以油炸粑粑最为常见。如再加一些鲜肉和酸菜做馅,味道更为鲜美。

肉食多来自家畜、家禽饲养,四川、云南等地的苗族喜吃狗肉,有“苗族的狗,彝族的酒”之说。苗家的食用油除动物油外,多是茶油和菜油。以辣椒为主要调味品,有的地区甚至有“无辣不成菜”之说。苗族的菜肴种类繁多,常见的蔬菜有豆类、瓜类和青菜、萝卜,大部分苗族都善作豆制品。

各地苗族普遍喜食酸味菜肴,酸汤家家必备。酸汤是用米汤或豆腐水,放入瓦罐中3-5天发酵后,即可用来煮肉,煮鱼,煮菜。苗族的食物保存,普遍采用腌制法,蔬菜、鸡、鸭、鱼、肉都喜欢腌成酸味的。苗族几乎家家都有腌制食品的坛子,统称酸坛。

苗族酿酒历史悠久,从制曲、发酵、蒸馏、勾兑、窖藏都有一套完整的工艺。日常饮料以油茶最为普遍。湘西苗族还特制有一种万花茶。酸汤也是常见的饮料。

典型食品主要有:血灌汤、辣椒骨、苗乡龟凤汤、绵菜粑、虫茶、万花茶、捣鱼、酸汤鱼等。

节庆

苗族过去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祀奉祖先。节日较多,除传统年节、祭祀节日外,还有专门与吃有关的节日。如:吃鸭节、吃新节、杀鱼节、采茶节等。过节除备酒肉外,还要必备节令食品。

苗年 苗年一般先在正月第一个卯日,历时三、五天或十五天。年前,各家各户都要备丰盛的年食,除杀猪、宰羊(牛)外,还要备足糯米酒。年饭丰盛,讲究“七色皆备”、“五味俱全”,并用最好的糯米打“年粑”。互相宴请馈赠。

杀鱼节 多在江边,由妇女带上饭、腊肉、香肠等酒菜,只要捉到鱼,即燃起篝火,架锅煮鱼直到尽兴方归。

“祭鼓节” 苗族民间最大的祭祀活动。一般是七年一小祭,十三年一大祭。于农历十月至十一月的乙亥日进行,届时要杀一头牯子牛,跳芦笙舞,祭视先人。食时邀亲朋共聚一堂,以求增进感情,家庭和睦。

苗族先民于秦汉时聚居在“五溪”地区,即今湘西、黔东等地。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就有关于五千多年前苗族先民的记载,这就是从黄河流域直到长江中游以南被称为"南蛮"的氏族和部落。
人口:7398035

分布:主要聚居于贵州省东南部、广西大苗山、海南岛及贵州、湖南、湖北、四川、云南、广西等省区的交界地带。

苗族有自己的语言,苗语分三大方言:湘西、黔东和川黔滇。1956年后,设计了拉丁字母形式的文字方案。由于苗族与汉族长期交往,有很大一部分苗族兼通汉语并用汉文。

苗族地区以农业为主,以狩猎为辅。苗族的挑花、刺绣、织锦、蜡染、剪纸、手饰制作等工艺美术瑰丽多彩,驰名中外。其中,苗族的蜡染工艺已有千年历史。苗族服饰多达一百三十多种,可以同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的服饰相媲美。苗族是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尤以情歌、酒歌享有盛名。芦笙是苗族最有代表性的乐器。

习俗

苗族十分注重礼仪。客人来访,必杀鸡宰鸭盛情款待,若是远道来的贵客,苗族人习惯先请客人饮牛角酒。吃鸡时,鸡头要敬给客人中的长者,鸡腿要赐给年纪最小的客人。有的地方还有分鸡心的习俗,即由家里年纪最大的主人用筷子把鸡心或鸭心拈给客人,但客人不能自己吃掉,必须把鸡心平分给在座的老人。如客人酒量小,不喜欢吃肥肉,可以说明情况,主人不勉强,但不吃饱喝足,则被视为看不起主人。

婚俗

在青年男女婚恋过程中也必不可少的食品是糯米饭。湖南城步的苗族把画有鸳鸯的糯米粑做为信物互相馈赠;举行婚礼时,新娘新郎要喝交杯酒,主婚人还要请新郎、新娘吃画有龙凤和奉娃娃图案的糯米粑。

食俗

大部分地区的苗族一日三餐,均以大米为主食。 油炸食品以油炸粑粑最为常见。如再加一些鲜肉和酸菜做馅,味道更为鲜美。

肉食多来自家畜、家禽饲养,四川、云南等地的苗族喜吃狗肉,有“苗族的狗,彝族的酒”之说。苗家的食用油除动物油外,多是茶油和菜油。以辣椒为主要调味品,有的地区甚至有“无辣不成菜”之说。苗族的菜肴种类繁多,常见的蔬菜有豆类、瓜类和青菜、萝卜,大部分苗族都善作豆制品。

各地苗族普遍喜食酸味菜肴,酸汤家家必备。酸汤是用米汤或豆腐水,放入瓦罐中3-5天发酵后,即可用来煮肉,煮鱼,煮菜。苗族的食物保存,普遍采用腌制法,蔬菜、鸡、鸭、鱼、肉都喜欢腌成酸味的。苗族几乎家家都有腌制食品的坛子,统称酸坛。

苗族酿酒历史悠久,从制曲、发酵、蒸馏、勾兑、窖藏都有一套完整的工艺。日常饮料以油茶最为普遍。湘西苗族还特制有一种万花茶。酸汤也是常见的饮料。

典型食品主要有:血灌汤、辣椒骨、苗乡龟凤汤、绵菜粑、虫茶、万花茶、捣鱼、酸汤鱼等。

节庆

苗族过去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祀奉祖先。节日较多,除传统年节、祭祀节日外,还有专门与吃有关的节日。如:吃鸭节、吃新节、杀鱼节、采茶节等。过节除备酒肉外,还要必备节令食品。

苗年 苗年一般先在正月第一个卯日,历时三、五天或十五天。年前,各家各户都要备丰盛的年食,除杀猪、宰羊(牛)外,还要备足糯米酒。年饭丰盛,讲究“七色皆备”、“五味俱全”,并用最好的糯米打“年粑”。互相宴请馈赠。

杀鱼节 多在江边,由妇女带上饭、腊肉、香肠等酒菜,只要捉到鱼,即燃起篝火,架锅煮鱼直到尽兴方归。

“祭鼓节” 苗族民间最大的祭祀活动。一般是七年一小祭,十三年一大祭。于农历十月至十一月的乙亥日进行,届时要杀一头牯子牛,跳芦笙舞,祭视先人。食时邀亲朋共聚一堂,以求增进感情,家庭和睦。
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制,男性长者为家长,弟兄长大结婚后可以分家,父母年老后由次子供养。苗族的婚姻有自由恋爱和父母包办两种。倘若小伙子看中某个小姑娘,小伙子便撑一把小花伞罩住小姑娘,接着,小伙子唱上两首求爱歌,如果小姑娘也有情意,便以山歌对答,反之则无言或躲开小伞表示拒绝。求爱山歌多半是随编随唱,歌词内容大都开始以一般相互询问对方家乡的风土人情,然后询问对方的年龄和家庭情况,再以试探的口吻询问对方是否已有情人,经过一定的了解后,双方转为对白,如此由浅入深。如果双方情投意合,男子就告诉父母求媒成亲。
另一种是偷婚即抢婚。抢婚也分两种 :一种是在男女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这种抢婚只是一种象征性的仪式,就是男方家先选几个代表到女方家等姑娘出门,便把姑娘抢走,其兄长一旦发觉,一定要追赶至男方家,男方家则好好款待,或赠与一部分钱作为礼物将其打发回家。姑娘抢至男方家后,在预先设置的坐处,用一把小伞将其罩住,然后由男方的大妈或者其它女性长者用一只公鸡在姑娘头上绕三圈,叫“捉魂”,经过“捉魂”后,姑娘便正式成为男方家的成员。再二、三日后,男方正式请媒人到女方家求婚,女方父母要作一些形式上的吵骂,然后议定礼金,择日正式接亲。另一种是当男方看中某一姑娘时,不管是否愿意,便强行抢劫。通常由男方约上几个同辈,在女方村旁等待姑娘出村,便强行抢至男方家,按苗族的习俗,被抢到男方家的姑娘便失去回娘家的权利。几天后,男方家便请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待姑娘和她的父母同意后,即可举行婚礼。
苗族结婚后,离婚者不多,偶有离婚者,手续极为简单。离婚双方在女方和男方村寨的路途之间“喝酒发誓”,从此以后互不往来;或双方各请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作证。而寡妇受到社会同情,可以改嫁。
苗族的节日很多,有四月八、芦笙节、姊妹节等,每年的农历四月初八,是苗族纪念英雄的日子。这一天,他们载歌载舞,以表示对祖先和英雄的崇敬之情。苗族青年男女都要举行隆重的形式多样的表演,表演中有芦笙助兴。
苗族男青年最喜爱的竞赛运动是爬竹竿比赛,即先将一根长20米高的竹竿立于地面,竹竿上悬一个锦囊荷包,荷包内装一谷物种籽、银器等为奖品。再在竹竿上涂上一层猪油,滑腻难上。比赛开始,参赛者距竹竿10米远的地方站成一排,一声令下,大家以最快的速度跑到竹竿边后一股劲地往上爬,谁先摘到竿上的荷包谁就是优胜者。
杨老大还向我们介绍了苗族的丧葬习俗。在苗族群众中,家有老人死后,先用温水给老人洗身子。若是男子,大家便为他剃头,并给死者穿一套完整的苗族新衣服;若死者是女性,还要为死者穿裙子。然后,众人便为死者举行丧葬仪式。
苗族人死后,一般装入棺材进行土葬,在丧葬期间,要喝大碗酒。奔丧的人们回来后,要举行剽牛活动,若死者是男性,就用牯子牛,是女性,就用母牛。剽牛开始时,要吹芦笙,请巫师念经文。
我们真切地体验了一回夜暮下的苗家歌舞。夜暮降临了,篝火点起来了,我们被卷入芦笙的旋涡中,人们手拉手,尽情地歌、尽情地舞,我们也身不由己在踩着音乐,踩着树影,踩着火光,不经意的踩着别人的脚或者踩着裙裾,踩响一串串笑声,虽然跳得有点上气不接下气,汗水从额上顺脸庞滑落下来,但谁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红河苗族

苗族的历史悠久。据考证,远古时代的"盘瓠"部落,即为苗族的先民。远在2000多年前,他们就定居在今洞庭湖和沅江流域一带,从事渔猎和农业生产。由于历代封建王朝野蛮的压迫和掠夺,迫使他们向西南迁徙,逐渐形成了现在的分布局面。苗族大部分是清代中叶因避战乱、灾荒和寻找可开垦的处女地先后迁入的。

金平、屏边部分苗族说他们的祖先是听说云南地广土肥而从贵州迁来的,并普遍反映居住时间约在200年左右。也有少数人说他们是由四川南部进入云南一带的。苗族进入红河州的主要路线是由贵州到云南的罗平,再到邱北,转文山,到蒙自。然后一支进入金平山区,一支进入屏边、河口山区。

红河州苗族的他称有青苗、白苗、黑苗、花苗、青水苗、绿苗、汉苗等。自称“蒙”。由于方言土语的差异,黑苗自称“蒙博”、“蒙把”、“蒙多”;花苗自称“蒙碑”、“蒙能”、“蒙培”;青苗自称“蒙施”、“蒙是”;绿苗自称“蒙抓”;汉苗自称“蒙刷”、“蒙刹”;白苗自称“蒙楼”、“蒙勒”、“蒙豆”;青水苗自称“蒙能”等。建国后,统称为苗族。

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在全国的苗族四大方言中,红河州属西部方言,内部又有若干土语,所以有的通话比较困难(汉苗与其他苗族)。由于长期与汉、壮、瑶等兄弟民族交往,大多数人兼通汉语、壮语、瑶语等。赶街(集市)、集会都以汉语作为交际工具。苗族历史上没有文字,近百年来,外国传教士在川、黔、滇苗族地区设立教堂和附设学校,创造了一种很不完备的拼音文字。

苗族基本是一夫一妻制的父系家庭。过去,也有一夫多妻的,但多为富户人家或原配妻子不育、妻大夫小等原因,数妻多能和睦相处。现在,一些偏僻、边远的山区还偶有发生。由于婚姻自主,家庭比较稳定。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凡涉及重大问题,如财产继承、买卖大牲畜、大项经济开支等问题都要经过成年人员磋商。一般家庭不超过三代,少数三代、四代同堂。弟兄们成婚后,各自分家居住财产平分。上门女婿同样享受平分财产的权利。父母带着属于自己的财产,与小儿子居住。

每个家庭成员既是农业生产的人员,又都兼营手工业。男子通常负担耕作的重活部分,以及负责生产生活中所需器具的制造。男孩十四五岁就成为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妇女既要下地劳动、种麻,又要舂米、磨面、织麻、煮饭及饲养家禽。

苗族在生产、生活中有很多禁忌。尤其忌讳侮辱性的称呼,不能称他们为“苗子”;大的初一吃饭不能泡汤;农历二月属龙日开财门,外人不得进门;公公不坐儿子媳妇的床,媳妇也不能到公公床边;家中有男客在桌子上吃饭,妇女就在火塘边吃,有女客在桌子上吃饭,公公就在火塘边吃;家有产妇,大门外悬挂雨帽一顶,外人三日内不得进入,若有不慎而入者,出门时要洗脚,喝一碗冷水,否则会被认为将产妇的奶妇“踩干”而受罚。

节日、宗教信仰

苗族节日除与当地民族一致外,特殊的是每年正月初二至初六举行的“采花山”,又称“花山节”。进入腊月中旬,花山主办人就要在举行花山盛会的地方高高地竖起一根木杆,称为花杆。在离杆顶一米左右的地方,挂有红、黄、蓝、白色彩带,以及象征喜庆和将要奖给爬花杆优胜者的芦笙、糖果等。花山节不论是哪个民族,男女老幼都可以参加。主办人准备一些酒,招待前来采花山的客人。花山场上,举行武术、斗牛、赛马、射弩和打毽子等比赛活动。获胜者由主办人挂红戴花,给予物质奖励。青年男女对唱山歌,寻爱寄情,互订终身。过去,花山节往往由无嗣求子者筹办。现在,各地政府为发扬民族文化。每年都拨专款资助,各地花山场日益兴旺。

多数苗族信奉原始宗教,崇拜自然、鬼神和祖先,想念万物有灵,认为天地间都有看不见的“鬼”、“神”主宰着。天旱、天涝要祈求龙下雨或止雨。村边寨脚或林中大而老、枝叶茂密的高大常青树,常常被当作“龙树”或“神树”加以崇拜。人死后要请师傅“指路”,历数通往祖先居住地方和迁徙的沿途地名,使亡魂到达其祖先的发祥地。日常生活中的祝福病痛、生产好坏都认为是“鬼”主宰着,触犯了鬼,就要受到惩罚。部分苗族信仰天主教。

婚姻、丧葬习俗

婚姻有父母包办和自由婚姻两种。自由婚姻又有偷婚、抢婚等形式。偷婚是通过采花山或其他社交活动相爱后,因女方家庭贫困办不起酒席,让男方悄悄领走姑娘,对外则说姑娘被人偷了,女方叔伯兄弟假意追找姑娘,男方要表示道歉,并付给追找姑娘的人草鞋钱。抢婚,建国前,一种情况是男方是当地的权贵或不法之徒,因女方不同意婚配硬抢成婚;另一种情况是男女双方自愿婚配,但因父母意见分歧,或因男方经济困难等原因,便约定时间、地点邀约几个朋友把姑娘“抢”回家中,三天过后,再请媒人说合。族内同姓不婚,异族通婚很少。

苗族也行“上门”之习。有的上门二三年后自立成家,有的永远从妻居。上门女婿有财产继承权和赡养老人的义务。上门原因多因女方缺乏劳力或无子。

苗族实行木棺土葬,但按不同情况处置,在外凶死不家入堂,麻疯病人死后,火化如灰再葬。家人死了在门前鸣放火枪报丧,亲朋闻讯带着钱和粮赶来协助料理后事。正常死亡者,一般都要请指路师傅育《指路经》,吹芦笙、打鼓日夜不停。殉葬物是死者生前使用过的衣、裤、鞋、伞等生活用品。

苗族丧仪形式还有一些特殊做法。金平县的白苗和花苗人死后,用麻布包好悬挂在屋内,黑苗、青苗停放在凳子上,供家族亲友悼念。元阳大山白苗老人死后,将死者遗体置于一张竹床上,一端用麻绳系于屋梁上,一端插入壁墙上的孔洞中。入殓仪式在坟地上举行。河口瑶山区八角村至今还保留着特有的悬尸习俗,人死后用篾编制的箩筐装起来挂在房后,然后择日安葬。

服饰、民居

苗族服饰因地而异。妇女衣裙有盛装和便装之分。盛装制作精细,花工浩繁,用料很多,花钱过百上千元,需要一人用一年的时间刺绣缝制,多在赶街、节庆、串亲时穿用。头饰、服饰因年龄差异,各具特点。

金平自称“蒙刷”的未婚女子挽发髻,并将发髻偏朝一边;已婚女子偏发上插上一木梳,然后用黑布将长发缠成平顶大盘状,顶心露出木梳;老年妇女用深色线缠发,挽成上小下大呈角状的发形。自称“蒙施”、“蒙碑”、“蒙抓”、“蒙把”的妇女分别用花纱、青纱、白布、黑纱绕发成平头型,顶部用月型梳子别住头发。共同的打扮是戴银耻环、手镯和戒指,未婚女子喜戴项圈,长发盘髻,穿自织麻制褶裙。

男子穿着简朴。弥勒县男子穿青蓝布或自织麻布密纽对襟衣,领小袖窄;裤短,系蓝布带,小腿部用布裹缠,青蓝布裹头,顶发外露。金平男子腰系红布带;屏边男子穿麻布靛蓝色对襟衣和麻布靛蓝宽裆裤。普遍用青、蓝布带缠腿。

苗族五六户或二三十户聚居,也有单家独户的。村寨多依山建筑,建在朝阳的山梁上,周围绿树环绕。住房一般是长方形的土木草结构,中间开门,两侧住人,中间堂屋用以接待亲朋。门后火塘是全家议事聚会中心一年四季烟火不断。住房通常有楼,但低矮,多用于存放粮食、家具。牛、马、猪厩另建在屋旁。

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制,男性长者为家长,弟兄长大结婚后可以分家,父母年老后由次子供养。苗族的婚姻有自由恋爱和父母包办两种。倘若小伙子看中某个小姑娘,小伙子便撑一把小花伞罩住小姑娘,接着,小伙子唱上两首求爱歌,如果小姑娘也有情意,便以山歌对答,反之则无言或躲开小伞表示拒绝。求爱山歌多半是随编随唱,歌词内容大都开始以一般相互询问对方家乡的风土人情,然后询问对方的年龄和家庭情况,再以试探的口吻询问对方是否已有情人,经过一定的了解后,双方转为对白,如此由浅入深。如果双方情投意合,男子就告诉父母求媒成亲。
另一种是偷婚即抢婚。抢婚也分两种 :一种是在男女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这种抢婚只是一种象征性的仪式,就是男方家先选几个代表到女方家等姑娘出门,便把姑娘抢走,其兄长一旦发觉,一定要追赶至男方家,男方家则好好款待,或赠与一部分钱作为礼物将其打发回家。姑娘抢至男方家后,在预先设置的坐处,用一把小伞将其罩住,然后由男方的大妈或者其它女性长者用一只公鸡在姑娘头上绕三圈,叫“捉魂”,经过“捉魂”后,姑娘便正式成为男方家的成员。再二、三日后,男方正式请媒人到女方家求婚,女方父母要作一些形式上的吵骂,然后议定礼金,择日正式接亲。另一种是当男方看中某一姑娘时,不管是否愿意,便强行抢劫。通常由男方约上几个同辈,在女方村旁等待姑娘出村,便强行抢至男方家,按苗族的习俗,被抢到男方家的姑娘便失去回娘家的权利。几天后,男方家便请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待姑娘和她的父母同意后,即可举行婚礼。
苗族结婚后,离婚者不多,偶有离婚者,手续极为简单。离婚双方在女方和男方村寨的路途之间“喝酒发誓”,从此以后互不往来;或双方各请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作证。而寡妇受到社会同情,可以改嫁。
苗族的节日很多,有四月八、芦笙节、姊妹节等,每年的农历四月初八,是苗族纪念英雄的日子。这一天,他们载歌载舞,以表示对祖先和英雄的崇敬之情。苗族青年男女都要举行隆重的形式多样的表演,表演中有芦笙助兴。
苗族男青年最喜爱的竞赛运动是爬竹竿比赛,即先将一根长20米高的竹竿立于地面,竹竿上悬一个锦囊荷包,荷包内装一谷物种籽、银器等为奖品。再在竹竿上涂上一层猪油,滑腻难上。比赛开始,参赛者距竹竿10米远的地方站成一排,一声令下,大家以最快的速度跑到竹竿边后一股劲地往上爬,谁先摘到竿上的荷包谁就是优胜者。
杨老大还向我们介绍了苗族的丧葬习俗。在苗族群众中,家有老人死后,先用温水给老人洗身子。若是男子,大家便为他剃头,并给死者穿一套完整的苗族新衣服;若死者是女性,还要为死者穿裙子。然后,众人便为死者举行丧葬仪式。
苗族人死后,一般装入棺材进行土葬,在丧葬期间,要喝大碗酒。奔丧的人们回来后,要举行剽牛活动,若死者是男性,就用牯子牛,是女性,就用母牛。剽牛开始时,要吹芦笙,请巫师念经文。
我们真切地体验了一回夜暮下的苗家歌舞。夜暮降临了,篝火点起来了,我们被卷入芦笙的旋涡中,人们手拉手,尽情地歌、尽情地舞,我们也身不由己在踩着音乐,踩着树影,踩着火光,不经意的踩着别人的脚或者踩着裙裾,踩响一串串笑声,虽然跳得有点上气不接下气,汗水从额上顺脸庞滑落下来,但谁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苗族简介:
我州共有苗族11030多人,主要居住在勐腊县尚勇镇、易武乡和象明乡。
苗族自称“蒙”,其祖先从贵州迁至云南文山,经墨江、思茅至易武,然后进入勐伴地区,在勐伴地区居住过一段时间,最后向南迁至尚勇镇境内定居。从贵州迁至尚勇,迄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1984年,又有17户131名苗族从文山州移居尚勇。勐腊苗族的语言、生产、生活、习俗均与贵州、文山一带的苗族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