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企业查询系统官网:山西2006年的二级建造师考试在什么时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7 21:36:14

没开始

关于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各设计单位: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6]1号)精神,定于2006年5月13日至16日进行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现将此次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①本文附件二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②不具备本文附件二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的人员应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1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他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他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或其他证明材料。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三要求执行;

2、具备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

3、不具备本文附件三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以上项目(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他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二、申报考试需提供的材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2、学历、学位、进修培训证明和反映执业道德的证明材料原件(附复印件一份);

3、不具备规定学历报考的,应按照报考条件的规定提供反映设计业绩的设计文件(蓝图);

4、一寸近期免冠同版照片四张(报名表各粘贴两张,两张用于准考证);

5、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或完成700个单元实践训练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1、认真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名表中工作单位审核意见一栏,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个人申报基础上,负责对其基本情况、设计经历及职业道德签署具体审核意见;

3、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参考资格进行审查并汇总后,统一报山西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省直属设计单位可直接报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四、申报时间

各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单位须于2006年3月20日—31日将本地区参考人员所考科目进行汇总,连同报名表、申报材料一并报山西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试时间

各科目考试时间见“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附件四)

六、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299号)文件规定,收取报名费、考务费等,具体如下:

1、交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1)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

(2)考务费: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一、二级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

2、交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应考时根据所考科目,选择携带计算器(报考《建筑结构》科目的考生必须带计算器)、三角板、丁字尺、建筑模板、绘图笔(墨线制图)、铅笔、橡皮、订书器、比例尺等常用工具。作图题草图纸由考场统一配发,考后收回。一级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作图题《建筑方案设计》、《建筑技术设计》、《场地设计》每人各配发4张2号草图纸;二级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作图题《场地与建筑设计》、《建筑构造与详图》每人各配发4张2号草图纸。

2、考生应严格遵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考场、考纪工作的通知》(注建[1998]1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确保考试纪律。

3、2006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级别、专业代码与上一年相同。考生请务必根据“关于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成绩管理的通知”(注建[2004]5号)准确填写专业代码。

4、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

5、今年《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两门作图题的考试方式将有少部分调整,请各单位务必将“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注意事项”(附件五)印发给每一位考生,提请大家仔细阅读。

6、今年作图题试卷设计进行了变更,不再设名卡袋,而在封面上增加了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的栏目,对每份试卷的姓名和准考证号不需密封。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在检查考生试卷的装订情况无误后,将试卷装回试卷袋中并作好试卷袋的密封工作。

7、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五年(次)滚动有效,即每个考试科目的成绩有效期为五年(次)。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两年(次)。未举行全国考试的年度不计入滚动的有效期,按举办全国考试的实际次数计算成绩有效期。

8、如无特殊情况,今后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将固定于每年5月中旬的第一个星期六开考。

9、准考证请于考前两周内,与山西省注册建筑师管委会办公室或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领取,电话:3070624、3580074、3580156。

请各市、各有关单位接本通知后,及时将有关文件精神传达给每一位考生,协助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共同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附:1、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0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3、2006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4、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5、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

二00六年二月十日

快了

关于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各设计单位: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6]1号)精神,定于2006年5月13日至16日进行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现将此次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①本文附件二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②不具备本文附件二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的人员应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1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他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他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或其他证明材料。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三要求执行;

2、具备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

3、不具备本文附件三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以上项目(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他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二、申报考试需提供的材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2、学历、学位、进修培训证明和反映执业道德的证明材料原件(附复印件一份);

3、不具备规定学历报考的,应按照报考条件的规定提供反映设计业绩的设计文件(蓝图);

4、一寸近期免冠同版照片四张(报名表各粘贴两张,两张用于准考证);

5、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或完成700个单元实践训练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1、认真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名表中工作单位审核意见一栏,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个人申报基础上,负责对其基本情况、设计经历及职业道德签署具体审核意见;

3、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参考资格进行审查并汇总后,统一报山西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省直属设计单位可直接报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四、申报时间

各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单位须于2006年3月20日—31日将本地区参考人员所考科目进行汇总,连同报名表、申报材料一并报山西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试时间

各科目考试时间见“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附件四)

六、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299号)文件规定,收取报名费、考务费等,具体如下:

1、交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1)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

(2)考务费: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一、二级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

2、交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应考时根据所考科目,选择携带计算器(报考《建筑结构》科目的考生必须带计算器)、三角板、丁字尺、建筑模板、绘图笔(墨线制图)、铅笔、橡皮、订书器、比例尺等常用工具。作图题草图纸由考场统一配发,考后收回。一级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作图题《建筑方案设计》、《建筑技术设计》、《场地设计》每人各配发4张2号草图纸;二级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作图题《场地与建筑设计》、《建筑构造与详图》每人各配发4张2号草图纸。

2、考生应严格遵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考场、考纪工作的通知》(注建[1998]1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确保考试纪律。

3、2006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级别、专业代码与上一年相同。考生请务必根据“关于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成绩管理的通知”(注建[2004]5号)准确填写专业代码。

4、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

5、今年《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两门作图题的考试方式将有少部分调整,请各单位务必将“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注意事项”(附件五)印发给每一位考生,提请大家仔细阅读。

6、今年作图题试卷设计进行了变更,不再设名卡袋,而在封面上增加了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的栏目,对每份试卷的姓名和准考证号不需密封。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在检查考生试卷的装订情况无误后,将试卷装回试卷袋中并作好试卷袋的密封工作。

7、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五年(次)滚动有效,即每个考试科目的成绩有效期为五年(次)。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两年(次)。未举行全国考试的年度不计入滚动的有效期,按举办全国考试的实际次数计算成绩有效期。

8、如无特殊情况,今后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将固定于每年5月中旬的第一个星期六开考。

9、准考证请于考前两周内,与山西省注册建筑师管委会办公室或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领取,电话:3070624、3580074、3580156。

请各市、各有关单位接本通知后,及时将有关文件精神传达给每一位考生,协助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共同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附:1、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0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3、2006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4、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5、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