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务员培训网:近体诗格律知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2 08:48:42

近体诗包括绝句(五言四句、七言四句)、律诗(五言八句、七言八句)、排律(十句以上)三种,以律诗的格律为基准。(绝句的格律是半首律诗。排律则是律诗的延长)。最基本的格律包括:字数、句数平仄、用韵和对仗(绝句不要求对仗)几个方面,主要有三点:
1、每句必须平仄相间,同联的两句必须平仄相对,联与联之间必须平仄相粘;2、除首尾二联外,必须要对仗;3、一韵到底的平声韵。

句数、字数,这个好理解,不多赘述

平仄
一、先辨汉字的四声和平仄
由字音读来的高低长短、缓急升降,古人将汉字分为平、上、去、入四种声调,仄声包括上去、入三调。古之入声字读音在普通话中已基本消失,现在,平声又分阴平和阳平,与上声、去声构成现在的“四声”,即“妈麻马骂”,前两为平,后两为仄。 入声字的发音都较短促,对于诗词的朗诵也有其特定的效果,不可当它完全不存在。如“的、滴、答、一、七、学、雪、绝”等字,都是入声。现代南方地区有很多方言依然保持了入声,如在上海广东等地的方言里,很容易就能把“一、滴”等入声字从“衣、低”等平声字中区分出来。不过,如果是北方的朋友,恐怕就需要逐渐地学习和掌握了。

二、律诗的平仄交替特点
了解了什么是平仄后,我们现在开始讲解律诗的平仄问题了,有些格律书,列出了什么“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让初学者一看就觉得头晕,以致于把格律看成为表达内容的镣铐,这其实是很不科学的。律诗的格律,本来就是根据汉语的声调总结出来的,照着格律写出来的诗读起来抑扬顿挫,能有更好的音乐效果。其实,律诗的格律很简单,说白了就是平仄交替原则,怎样交替呢?请听我慢慢说来。

一般来说,每一句句子第二四六字的平仄必然是间隔开的(如第二个字是平声,第四个字必然是仄声,第六个字则又是平声,反之亦然。)

五言近体相当于七言近体除去首二字,掌握了七言,五言的平仄交替情况也了然于心。

再记住粘对格律:
1、对,每联的对句(即后一句)和它出句(即前一句)在平仄上必须相反或是相反类型。如首句的二四六字为(平仄平)譬如“孤山寺北贾亭西”,则次句的二四六字的平仄必须为(仄平仄)譬如“水面初平云脚低”

2、粘,我们习惯上把律诗的八句分为四联。首句与次句合成为首联,第三四句合成为颔联,五六句合成为颈联,七八句合成为尾联。联与联之间的平仄关系,下一联出句的平仄必须和上一联对句类型相同,平粘平,仄粘仄。譬如,首联对句(第二句)的二四六字的平仄为(仄平仄)譬如“水面初平云脚低”,那么颔联出句的平仄也必须为(仄平仄)譬如“几处早莺争暖树”。

有个学生问过我,为什么每联间的平仄要相粘呢,其实道理很简单,因为如果首联出句的二四六字为(平仄平)的话,那么对句的二四六字则必须为(仄平仄),基于近体诗的二四六字必须平仄相间的原则,如果颔联的二四六字不与首联对句的二四六字相粘同为(仄平仄)的话,那它只有重复首联出句,成为(平仄平)了,以此类推,每一联的平仄都会重复首联的平仄,那读起来该有多单调呀。

综上所述,掌握各种形式的近体诗的平仄格式的关键是确定第一句的平仄。而第一句的平仄又是容易确定的,故近体诗的平仄格式并不神秘,很好掌握,关键是要会用近体诗平仄交替的特点和粘对格律。以前有人认为非死记硬背不可,其实是骗人的,或者自己本身不得要领。其实,只要掌握了上面说的这个规律,对近体诗的平仄就会了如指掌,而且不会忘记,也不会发生错误。

至于平仄的的变格和拗救,笼统地说“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是不对的。这个问题有点复杂,另用篇幅讲它。先记住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平仄不拘的,只有七言近体诗每句第一个字。

孤平与拗救
孤平是针对七言近体的“仄仄平平仄仄平”和五言近体的“平平仄仄平”这两种入韵句子的平仄句式而言的。如果将上面七言句的第三字、五言句的第一字改用仄声,这就犯了孤平。孤平就是孤孤单单的平声字。因为改动之后,这两个句子中除去韵脚那个平声字外,其余就只剩下一个平声字了,这就叫犯孤平。可能犯孤平的句式只有这两种。五言的“仄仄仄平平”这种入韵句式,在诗律上就注定它除了韵脚外只有一个平声字,而且不是谁去“犯”的,所以这不在犯孤平之列。孤平是作近体诗的大忌,不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不能违犯。为了避免孤平的出现,故上述两句中七言句的第三字、五言句的第一字都必须用平声。如果在实际作诗过程中,非用仄声字不可,为了避免孤平的发生,就需要“救”,这就是一般所说的孤平拗救。所谓孤平拗救,是说在不得已犯了孤平的情况下,要用不合平仄格律的拗句来补救,以避免孤平。具体办法是,将上说七言句的第五字和五言句的第三字改用平声,这就成了拗句,但却避免了孤平。

除了孤平的拗救外,律诗的拗救还有两种常见形式,一种叫特拗句,就是在(仄仄平平平仄仄)的句子中,把第三字和第四字的平仄交换,使之成为(仄仄平平仄平仄),这样的例子在古代有很多,譬如“桃李春风一杯酒”。如果是五言,只须把前面两个字去掉就行,救法和七言同。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常见的拗救是在(平平仄仄平平仄)这样的句式中,第五字和第六字用了仄声,成为了(平平仄仄仄仄仄),如果光是第五个字用了仄声倒也无所谓,那叫小拗,可以不去管他的,可第六字也用了仄声的话,那就是大拗,问题便很严重了,其实这样的句子也可以救它,即把对句(仄仄平平仄仄平)中的第五个字改成平声,那就行了。比较有名的例子有“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八十在古代都是入声)。五言用法和七言同,较著名的例子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这种大拗的救法有时可以和前面所说的孤平拗救一起用,因为在(仄仄平平仄仄平)的句式中,第五字若改成平声,那么第三字的平仄就无所谓了。呵呵,因此,这第五个字可真是个宝贝啊,只要一用平声,则出句的五六字,本句的第三字,就可以随意了。

另外还有一种特殊的拗体,即三仄尾。也就是在(平平平仄仄)的句式中,把第三个字用成了仄声,成为了(平平仄仄仄),这样的拗体是不可以救的,但是在唐人的诗句中也较常能看见,如老杜的“江流石不转”。
今人尽量少用为好。

注意:律诗入韵的句子二四六字平仄必须要分明,前面讲的这些拗救,除孤平拗外,其出律而救起的例子全部都是不入韵的句子。

用韵
隋代陆法言《切韵》把同韵同调的字归并成类,同类的字可以互相押韵,即是一个韵部,共206个韵部,唐人规定近韵可“同用”,南宋平水人刘渊把“同用”韵合起来,减为107韵,后人又减一韵,成106韵,这就是所谓的“平水韵”

近体诗押韵的位置(韵脚)是固定的,律诗二四六八句、绝句二四句必须押韵(不管律诗绝句,首句既可入韵也可不入韵);必须一韵到底,且一般是押平声韵(仄韵诗因其太少,故从略)。这就是用韵上的基本格律。

近体诗用韵要求很严,除首句可用邻韵外,一般不允许邻韵通押,就是字数少的窄韵也不能出韵。

当代人有愿意用新韵的,按照普通话入韵就可以了。对于某些把“情、同”放在一起的新韵书,还是不看为好。

对仗
通俗一点说,对仗是指近体诗中一联的出句和对句要成对联的形式(其实,对联是从近体诗的对仗发展而来的)。对仗有工对宽对之分,工对比较严格,必须家花对野草,山川对河岳,三千对八百,宽对则比较松一些,只要句子结构成分相对应就行了,如体词(即现代汉语中的主语和宾语成分,名词性词语,包括名词、代词)对体词,谓词(即现代汉语中的谓语成分,包括动词、形容词)对谓词就行了,譬如,“他们”对“小鸟”,“楼高”对“心跳”,都算是宽对。绝对的工对和宽对一般不太多,律诗的对仗多数都是些半工半宽的句子,譬如“脸红”对“心跳”。“脸”与“心”都是身体部位,算是工的,可“红”与“跳”一为形容词,一为动词,充其量也就是个宽对,所以这样的对子就是半工对。

古代汉语是没有词性的,因此,对仗主要得从意义和结构上来看,有些初学者,老喜欢钻对仗的词性,发现一个词性不对,马上喊失对,这是很可笑的。“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死”是什么词性?“灰”又是什么词性呢?

律诗的颌联、颈联一般来说,必须对仗,排律除首尾两联外均需对仗。在律诗中,特别是在五律中,有时会出现颔联不对仗的情况,这属于律诗的别体,不宜提倡。

对仗有工对、借对、流水对之分。
工对,词性词类和句型都相对的对仗。是律诗对仗最基本的形式。

借对,就是借音、借义相对。如杜甫七律《野望》中首联“西山白雪三城戍,南浦清江万里桥”,“白”和“清”本不算工对,但“清”和“青”同音,因同音关系借“清”为“青”,这样“白”就和“青”相对了这里的“借”是只借“音”不借“义”,使人因同音关系而联想到另一个字,并不涉改变诗意的问题。又如杜甫的诗句“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席”,“寻常”和“七十”本来不相对,但“寻”和“常”是古代的长度单位,八尺为寻,二寻为常,在这个意义上,“寻常”包括着数字概念,故这里借来和“七十”相对,当然,这也不涉及改变诗意的问题。前者借“音”,后者借“义”,这两种情况都是借对。

流水对,是说相对的两句之间的关系并不对立,而是一个意思连贯下来,就象流水不能分开一样,但它们在词类和结构上仍然要相对。如我在《上海楼市》中所写的“一苑千般弄,三年两倍升”就是流水对。

律诗一般只要求颌联、颈联对仗,但也有首联对仗的,如杜甫《春望》“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也有尾联对仗的,如前举杜甫诗;也有全首用对仗的,如杜甫《登高》(风急天高猿啸哀)。绝句本来不要求对仗,但也有对仗的,如杜甫《八阵图》(功盖三分国,名成八阵图),还有全首对仗的,如杜甫《绝句》(两个黄鹂鸣翠柳)。杜诗最工,所以我建议学诗者最好从杜诗入手。近体诗的对仗用得好,可以使诗生色。但过分追求对仗工整必然束缚思想,这应该正确对待,不能舍本逐末。

上面介绍了近体诗的基本格律,我认为对待诗律应取的态度是:承认格律,掌握格律,为了思想内容的需要,在必要时可以突破格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让诗律为我服务而成为诗律的主人。

近体诗格律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音调、用韵、章法。其中以音调最为重要。学习和了解近体诗格律对我们的创作来说是很重要的。掌握它就能为诗歌写作服务,熟练了,就能生出许多技巧,就可以活用。

下面将需要了解的近体诗格律常识总结在下面,这些也只是最基本的东西。

以下所说的近体诗格律,只是学写近体诗的人应该了解的基本知识,如果由一些不懂得地方,也不要着急,未尝不可以采取不求甚解得办法。时间长了,接触多了,慢慢就会明白的了。

格律为诗歌服务,不是诗歌为格律服务。根本是写出有韵味的诗歌,而不是具有严谨的格律,而千万不要为了格律窒息了灵感。一般来说,可以先把心中想到的写出来,至于格律可以慢慢调试。今人学写近体诗,初要大胆,不做格律的奴隶。即使在古代,也有一些优秀的骚人墨客大胆冲破格律的束缚,创作出大量优秀的“变体”来。终要小心,不要践踏格律,如果无视格律,不如去写自由体诗歌来得更轻松。

第一节
近体诗的种类

诗的种类简单地说,可分为古体诗和近体诗。古体诗又称古诗或古风。南北朝的庾信以前人写的诗歌,我们统统可以叫古体诗,它们除了压韵以外没有别的统一的形式要求。近体诗的格律要求,是这以后的事情。后人(包括现当代人)写的这种形式的诗歌,都叫古体诗。例如:

近体诗又称今体诗,是唐朝成熟定型的格律诗,韵、平仄、对仗等都有许多讲究。

从字数上看,近体诗可分为五言诗,七言诗;从句数上看,有绝句、律诗、排律。

近体诗以律诗为代表,有以下四个特点:

a、每首限定八句(五律共四十字,七律共五十六字);

b、双句尾要压韵,并且只能是平声韵;

c、每句的平仄都有规定(一句之内,平仄相间(以两字为一个单位,下同);两句之间,平仄相反;两联之间,平仄相粘);

d、每篇的第三句与第四句、第五与第六句必须对仗。

绝句比律诗的行数少一半,相当于从律诗中截取两联四句,在形式上等于半首律诗。五言绝句为二十字,七言绝句为二十八字(绝句实际上可以分为古绝、律绝两类。古绝属于古体诗,可以用仄韵,即使是押平声韵的,也不受近体诗平仄规则的束缚)。

排律,相当于把律诗的中间对仗部分随意延长。当代人用的比较少,我们可以作一些简单的了解。

从当代人写作近体诗的实际出发,后边我们只讲五律、五绝、七律、七绝等四种。

第二节
近体诗的押韵

古人写律诗,是严格地依照韵书来押韵的。古人没有发明汉语拼音,在加上各地方言差别很大,对“诗韵”把握不准,所以要借助于韵书。而我们当代人写诗,就不用那么麻烦,只要看看韵腹、韵尾是否都相同就行了。相同的字,就是同韵,可以用来押韵,不同的就不能押韵。

例如:长(cháng)、黄(huáng)、江(jiāng)三字,它们的韵腹韵尾都是ang,这就是同韵,而狼(láng)、蝉(chán)、亨(hēng)三字,狼和蝉韵腹一样,但韵尾不一样,狼与亨韵尾一样而韵腹不一样,所以它们不能压韵。宽松的时候,甚至韵腹相近而韵尾相同的字也可以压韵的,例如逢和容。

当代人有汉语拼音这一工具,在韵和平仄上,就比古人容易多了。如果不是为了研究古代诗歌,就不用象古人搞得那么复杂,甚至连今人写的关于古代近体诗格律的书,都可以不看的。特别是先看那么东西,会把自己吓退的。

近体诗的押韵要求:1.必须是平声韵;2.逢双句的最后一个字必须同韵;第一句可以入韵,也可以不入韵,由于第一句押韵与否是自由的,所以第一句的韵脚也可以不太严格,用邻近的韵也行。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杜甫《月夜忆舍弟》用韵情况:

戍鼓断人行,边秋一雁声。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有弟皆分散,无家问死生。

寄书长不达,况乃未休兵!

声、明、生、兵四个字,它们的韵腹都是eng,是同韵的字,可以压韵。

第三节
近体诗的平仄

平仄,这是近体诗中最重要的因素。

所谓平声,就是指第一、二声,也就是阴平和阳平;所谓仄声,就是第三、四声,也就是上声和去声(我们以普通话为标准,可以不管入声字问题。古汉语中的入声字属于仄声,后来随着语音的发展变化,就逐渐消失,并分别转化到四声中去了。)。

不论是平声,还是仄声,一般以两个字为一个单位(或叫单元),并且主要以后一个字的平仄为准。

(一)五律的平仄

五言的平仄,有两种基本格式:

(1)仄起式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黑体字表示可平可仄。)

例如:杜甫《春望》: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白头掻更短,浑欲不胜簪。

另一式,首句押韵可改为仄仄仄平平,其余不变。

(2)平起式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例如:王维《山居秋暝》: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

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

另一式,首句押韵可改为平平仄仄平,其余不变。

(二)七律的平仄

七律是五律的扩展,扩展的办法是在五字句的上面加一个两字的头。仄仄上加平平,平平上加仄仄。基本格式也有两种:

(1)仄起式

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例如,陆游《书愤》:

早岁那知世事艰?中原北望气如山。

楼船夜雪瓜州渡,铁马秋风大散关。

塞上长城空自许,镜中衰鬓已先斑。

出师一表真名世,千载谁堪伯仲间?

另一式,第一句不押韵可改为平平仄仄平平仄,其余不变。

(2)平起式

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例如,毛泽东《长征》:

红军不怕还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

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

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

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

另一式,第一句部押韵改为仄仄平平仄仄平,其余不变。

(三)粘对

律诗的平仄有“粘对”的规则:一句之内,平仄相间(以两字为一个单位);两句之间,平仄相反;两联之间,平仄相粘。

1. 对

对,就是平平对仄仄,仄仄对平平。也就是:在对句中,平仄是对立的。

五律的“对”,只有两种形式,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或: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七律的“对”,也只有两种形式,即: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或:

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如果首句用韵,则首联的平仄就灵活些处理,不是完全对立的。这样,五律的首联成为:

(1)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或者是:

(2)平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

七律的首联成为:

(1)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或者是:

(2)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

2. 粘

粘,就是平平粘平平,仄仄粘仄仄;后联出句第二字的平仄要跟前联对句第二字相一致。具体说来,要使第三句跟第二句相粘,第五句跟第四句相粘,第七句跟第六句相粘。

粘对的作用,是使声调多样化,不显得呆板。如果不“对”,上下两句的平仄就雷同了;如果不“粘”,前后两联的平仄又雷同了。

明白了粘对的道理,可以帮助我们背诵平仄的歌诀(即格式)。只要知道了第一句的平仄,全篇的平仄都能背诵出来了。

明白了粘对的道理,又可以帮助我们了解长律的平仄。不管长律有多长,也不过是依照粘对的规则来安排平仄罢了。

3. 失粘和失对

违反了粘的规则,叫做失粘;违反了对的规则,叫做失对。在初唐的律诗中,由于律诗尚未定型化,还有一些不粘的律诗。到了后代,失粘的情形非常罕见。至于失对,就更是诗人们所留心避免的了。

(四)孤平的避忌

孤平是律诗(包括长律、律绝)的大忌,所以诗人们在写律诗的时候,注意避免孤平。

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一字必须用平声;如果用了仄声字,就是犯了孤平。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了。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所以在“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三字如果用了仄声,也叫犯孤平。(在这样的句子中,“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就行不通,这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仄声,另有一种补救办法(后面再说)。

(五)特定的一种平仄格式

这里大家需要注意一种特例:在五言“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就是“平平仄平仄”;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所以在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也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就是“仄仄平平仄平仄”。这种格式的特点是:五言第三四两字的平仄互换位置,七言第五六两字的平仄互换位置。注意:在这种情况下,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平声,不再是可平可仄的了。

例如:杜甫《月夜》:

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

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

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

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

一首诗只有两个句子是应该用“平平平仄仄”的,这里都换上了“平平仄平仄”了。

(六)拗救

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上文所叙述的那种特定格式(五言“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也可以认为拗句之一种,但是,它被常用到那样的程度,自然就跟一般拗句不同了。现在再谈几种拗句:它在律诗中也是相当常见的,但是前面一字用拗,后面还必须用“救”。所谓“救”,就是补偿。一般说来,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后面必须(成经常)在适当的位置上补偿一个平声。下面的三种情况是比较常见的:

(a)在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以免犯孤平。这样就变成了“仄平平仄平”。七言则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换成“仄仄仄平平仄平”。这是本句自救。

(b)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用了仄声(或三四两字都用了仄声),就在对句的第三字改用了平声来补偿。这样就成为“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七言则成为“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这是对句相救。

(c)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没有用仄声,只是第三字用了仄声。七言则是第五字用了仄声。这是半拗,可救可不救,和(a)(b)的严格性稍有不同。

例如,李白《宿五松山下荀媢家》

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

田家秋作苦,邻女夜舂寒。

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

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

第一句“五”字第二句“寂”字都是该平而用仄,“无”字平声,既救第二句的第一字,也救第一句的第三字。第六句是孤平拗救,和第二句同一类型,但它只是本句自救,跟第五句无拗救关系。

再如,杜甫《天末怀李白》:

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

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

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

应共冤魂语,投诗赠汨罗!

第一句是特定的平仄格式,用“平平仄平仄”代替“平平平仄仄”。第三句“几”字仄声拗,第四句“秋”字平声救。这是(c)类。

律诗一般总是合律的,有些律诗看来好像不合律,其实是用了拗救,仍旧合律。

(七)所谓“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

关于律诗的平仄,相传有这样一个口诀:“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是指七律(包括七绝)来说的。意思是说,第一、第三、第五字的平仄可以不拘,第二、第四、第六字的平仄必须分明。至于第七字呢,自然也是要求分明的。如果就五言律诗来说,那就应该是“一三不论,二四分明。”

这个口诀对于初学律诗的人是有用的,因为它是简单明了的。但是,它只说了一般情况,没有把特殊情况考虑进去,这是我们需要注意的地方。

1.“一三五不论”这句话在五言“平平仄仄平”、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格式中是不适用的,否则就要犯孤平。总之,七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三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两个字不论。五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两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一个字不论。

2.“二四六分明”也是需要注意分析的。五言第四字、七言第六字,就不一定“分明”。依特定格式“平平仄平仄”来看,第六字并不一定“分明”。又如“仄仄平平仄”这个格式也可以换成“仄仄平仄仄”,只须在对句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就是了。

第四节
近体诗的对仗

对仗,也就是对偶。律诗的中间两联必须运用对偶修辞手法;绝句可用可不用对偶。

(一)对仗的种类

古人对对仗的种类分的比较多,要求也比较多,我们当代人写律诗,不必那么复杂,只需要按照对偶的要求去做就可以了。

(二)对仗的常规——中间两联

为了说明的便利,古人把律诗的第一二两句叫做首联,第三四两句叫做颔联,第五六两句叫做颈联,第七八两句叫做尾联。

对仗一般用在颔联和颈联,即第三四句和第五六句。现在试举几个典型的例子,杜甫《春日忆李白》:

白也诗无敌,飘然思不羣。

清新庾开府,俊逸鲍参军。

渭北春天树,江东日暮云。

何时一尊酒,重与细论文?

(“开府”对“参军”,是官名对官名;“渭”对“江”[长江],是水名对水名。)

(三)少于两联的对仗

律诗固然以中两联对仗为原则,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对仗可以少于两联。这样,就只剩下一联对仗了。

这种单联对仗,比较常见的是用于颈联。例如:

塞下曲(第一首)

李白

五月天山雪,无花只有寒。

笛中闻折柳,春色未曾看。

晓战随金鼓,宵眠抱玉鞍。

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

(四)排律的对仗

长律的对仗和律诗同,只有尾联不用对仗,首联可用可不用,其余各联一律用对仗。例如:

守睢阳诗

[唐]张巡

接战春来苦,孤城日渐危。

合围侔月晕,分守若鱼丽。

屡厌黄尘起,时将白羽麾。

裹创犹出阵,饮血更登陴。

忠信应难敌,坚贞谅不移。

天人报天子,心计欲何施!

(五)对仗的讲究

律诗的对仗,有许多讲究,现在拣重要的谈一谈。

(1)工对

凡同类的词相对,叫做工对。如“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

出句与对句完全同义(或基本上同义),叫做“合掌”,是诗家的大忌。

(2)宽对

形式服从于内容,诗人不应该为了追求工对而损害了思想内容,要看具体情况来决定的。

如“三十一年还旧国,落花时节读华章”,用“三十一年”对“落花时节”就是宽对。

(3)借对

一个词有两个意义,诗人在诗中用的是甲义,但是同时借用它的乙义来与另一词相为对仗,这叫借对。例如杜甫《巫峡敝庐奉赠侍御四舅》“行李淹吾舅,诛茅问老翁”,“行李”的“李”并不是桃李的“李”,但是诗人借用桃李的“李”的意义来与“茅”字作对仗。有时候,不是借意义,而是借声音。杜甫《恨别》:“思家步月清宵立,忆弟看云白日眠”,以“清”对“白”,就是这种情况。

(4)流水对

对仗,一般是平行的两句话,它们各有独立性。但是,也有一种对仗是一句话分成两句话,其实十个字或十四个字只是一个整体,出句独立起来没有意义,至少是意义不全。这叫流水对。例如:“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就是。

总之,律诗的对仗不像平仄那样严格,诗人可以有“自由裁量”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