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塔利亚cp人气韩国:开往对方的增值税发票丢失了,而且超过了90天该怎么办,金额重大,事情紧急,请各位给指点高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03:22:33
对方还没有付款,刚发现票已经丢失,还没有认证呢,用补开发票吗?对方还能抵扣吗?对方怎样才能付钱

你方尽量给予配合处理,需要你的税务机关出具有关证明,你方需要提供原发票的复印件。

提供本单位有效证件: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发票复印件、购领发票卡、企业印章到本地国税局事务办理窗口办理有关事宜

(1)纳税人必须严格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保管使用专用发票,对违反规定发生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视具体情况,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最长不超过半年)停止领购专用发票;对纳税人申报遗失的专用发票,如发票有非法代开、虚开的问题,该纳税人应承担偷税、骗税的连带责任。

(2)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各地税务机关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规定进行处罚的同时,代收取“挂失登记表”,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刊登“遗失声明”,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的“遗失声明”,必须经县(市)国家税务机关审核盖章、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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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的意见!

要到相关部门去开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