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康讲笑话:关于四川绿源法人由于诈骗被判入狱之后,股东利益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2 06:14:30
从2000年持股,但前几天刚从网上查得消息:绵阳“绿源案”作出一审判决 主犯获刑16年。请问,这个公司还存在么?我的利益如何维护呢?谢谢!
2006年1月25日,绵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四川绿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简称“绿源案”),一审判决四川绿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罚金5万元,犯合同诈骗罪,判处罚金5万元,数罚并罚,决定执行罚金10万元;其公司法人、董事长陈大友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10万元,总和刑期17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15万元。

2003年3月,四川绿源公司在与新疆某公司的合作交易过程中,为谋取非法利益,四川绿源公司法人、董事长陈大友安排人员向新疆公司开具了1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175000元,税额合计170726.52元。后新疆公司支付给绿源公司7万元,绿源公司缴纳税款68290.6元。同时,为抵扣因虚开增值税发票所应交纳的税款,陈大友指使人员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83份,税额103111.73元。

同是受害人 这件事受害老百姓的利益谁来维护呢?他判多少年和我们没关系主要是他诈骗的钱呢?就这样凭空蒸发了吗?老婆孩子没查过吗?总要有个让人心服口服的说法吧?或则你说他钱没了,孩子老婆还啊孩子老婆还不出那么也可以 申请一百年破产令 天天监督有钱不能用!有钱就还钱哪怕一分钱!再还不出也没事,枪毙器官卖了还,还不还是态度问题啊 至少你要给我们看到他倾尽全力的去还啊!还有担保监督单位呢?我们不是地下交易啊 我们是相信国家相信党 相信这是个有法制的社会才投资的啊 我们老百姓天天纳税 到出了事 就一条报道交代给受害者 称你们已严惩这个骗子啦 他被剥夺政治权利1年 罚金15万啦 老百姓被骗了 2200多万元 就一个交代都没有!这也叫严惩?严惩的话现在他还活着吗?枪毙了器官全部卖掉!哪怕分摊到一分钱赔偿也心服口服了!要不就交代清楚钱去哪了!否则就这点惩罚那么会有更多的人愿意被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去诈骗几千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