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时代广场美食:明清时期为加强对藏族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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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了___机构?

明清时期为加强对藏族的管辖-
设置了驻藏大臣机构.

2)元朝:在西藏委派官吏,驻扎军队,清查户口,征收赋税,西藏成为元朝的正式行政区。忽必烈封喇嘛僧八思巴为国师。设立宣政院,加强对西藏的管理。
(3)清朝前期,顺治帝册封五世达赖,康熙帝册封五世班禅。建立了金瓶掣签制度。1727年,雍正皇帝在西藏设置了驻藏大臣,与达赖和班禅共同管理西藏。

元朝新发展

元朝在中央设中书省,为全国最高行政机构,在地方设行省,这一制度对后世影响深远.一是加强了对边疆地区的有效管辖,是对秦朝郡县制度的重大发展,为我国明清以后的行政区划奠定了初步基础.二是各族人民统一在一个中央政府管辖之下,便于民族之间的友好相处和交流,促进了民族融合,使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加强,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6)明朝强化
特点:①废丞相,权分六部,六部长官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由皇帝亲自控制指挥.这一措施,解决了君权与相权的矛盾,进一步强化了以皇权为代表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②厂,卫特务机构的设置,这一措施具有独创性.它的出现,标示着君主专制统治的空前强化和专制制度的腐朽反动性加强.③八股取士,其结果禁锢了人们的思想,对中国思想文化,科学技术的发展,造成严重阻碍.④废除行省,设三司,分掌地方行政,司法,军政.加强了朝廷对地方的控制.其结果形成极端的君主专制统治.这些措施的核心是加强君权,形成高度强化的君主专制统治.
影响:①进步性:起到了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稳定和重建封建社会秩序,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巩固和发展统一多民族国家的作用.至明成祖永乐年间,政局稳定,国力强盛,明朝成为中国历史上又一鼎盛王朝.②消极性:从其动机看,仍然是维护和巩固一家一姓的统治,具有反动性.从其采取的措施看,是以强化君主专制为核心,这就从根本上预伏了更大更强烈的统治危机.同时也从反面说明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中可供调节的余地越来越小,从而说明封建制度的渐趋衰落.
讨论:明朝加强专制的措施为什么反映了封建制度的渐趋衰落 因为它标明封建制度仅靠正常的统治措施已无法维持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从而只得依靠用强权,靠利用皇权的绝对化,特务,靠制造冤狱来加强对人民的镇压和思想控制.一方面,统治者的特务统治,八股取士,大兴文字狱等违背了历史潮流,阻碍了历史进步;另一方面,作为上层建筑,它所维护的是处于崩溃中的旧的统治基础,表现了更大的消极作用.
(7)清朝衰落
①军机处的设置:①设立时间:雍正帝时.②始设原因:用兵西北,防止泄漏军事机密.③职能演变:由一个暂设军事机构,发展成为位居内阁等中央机构之上,皇帝之下的常设政务机构,是皇帝发号施令,处理政务的枢纽.④组成:皇帝直接从大学士,尚书,侍郎中挑选谨慎可靠的亲信任军机大臣,⑤特点:清朝特有的机构,组织形式特殊.地位显要,本身无独立性,是皇帝的工作班子,完全听命于皇帝,军机大臣只是跪受笔录;机构精干,人员干练,办事效率高;保密性强.⑥评价:便于集权,办理政务迅速,机密,君主旨意畅通无阻,是皇权高度膨胀的产物.
②大兴文字狱:使许多知识分子不敢过问政治,禁锢了人们的头脑.

明清时期,我国对西南地区实行土司制度和"改土归流"政策.中央政府在西南当地少数民族首领担任土司长官,允许其世袭.土司首领必须忠于朝廷,按时向朝廷交纳贡赋.明初西南地区的两个宣慰司叛乱,明朝派兵平定后,开始实行改土归流政策.后设贵州布政使司,贵州成为省一级行政单位.清朝在平定"三藩之乱"后,大规模地实施改土归流政策,土司制度隋之逐渐消亡.

元朝(公元1271—1368年)
十三世纪初,蒙古族领袖成吉思汗在中国北部建立蒙古汗国。1247年,西藏宗教界领袖萨迦班智达·贡嘎坚赞同蒙古皇子阔端在凉州(今中国甘肃武威)议定了西藏归顺的条件,其中包括呈献图册,交纳贡物,接受派官设治。1629年成书的《萨迦世系史》记载着当时萨迦班智达写给西藏各地僧俗首领的信中关于必须归顺和接受所规定的地方行政制度的内容。1271年,蒙古汗政权定国号为元,并于1279年统一了全中国,创建了继汉(公元前206—公元220年)、唐王朝之后中国版图内各地区、各民族大统一的中央政权,西藏成为中国元朝中央政府直接治理下的一个行政区域。
元朝皇帝设置了宣政院,直接管理西藏地区军政要务。这一机构的人员选用,由皇帝决定,它的报告直接送给皇帝。掌握宣政院实权的是“院使”,一般由中央政府总理全国政务的右丞相兼领。
在西藏地区成立了地方军政机构,名为“宣慰使司都元帅府”,隶属于宣政院。宣慰使司下面还辖有管理民政的十三个万户府、千户所等。所有机构和官职的名称都是元朝中央规定的。元朝在西藏驻有军队,并由一位王子及其后裔率军驻守西藏地区的东部边缘,逢西藏有事,即可就近入藏,以尽镇戍边疆的职责。1290年,一名万户长叛乱,元朝中央派遣这位王子率军入藏平息。
元朝中央派官员入藏,按照户口多寡,地形险易,出产丰啬,设立大小驿站,联成交通线,由西藏通往大都(今北京市)。
元朝中央还派官员在西藏进行人口调查,确定各万户属下可支应差役的人口数,决定沿驿路各地必须供给的力役、物资、运畜。1268年、1287年、1334年进行了三次人口调查。藏文史书《汉藏史集》中有关于这三次调查的详细记载。
明朝(公元1368—1644年)
1368年明王朝接替元王朝,继承了治理西藏的权力。
明朝中央对元代的官职名称、品秩,大都保留原状。在今西藏中部和东部分别设立“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与“朵甘行都指挥使司”,隶属于陕西行都指挥使司,相当于行省级军区机构,兼理民政。西藏西部阿里另设置“俄力思军民元帅府”。这些机构的负责官员均由中央任命。
明朝第三个皇帝明成祖(1403—1424年在位),以西藏佛教和政治合为一体,大小派别各踞一方,为有利于治理,给西藏各地宗教领袖封以“法王”、“王”、“灌顶国师”等名号。王位的继承必须经皇帝批准,遣使册封,新王才能即位。按照朝廷的规定,每年元旦,王须遣使或亲自来京参加朝贺典礼,呈递贺表贡物。对于入贡期限、来京人数、所取路途、沿途各地供应,都有具体规定。至今西藏有的喇嘛寺内还保存着当年必须朝拜的皇帝万岁牌。
达赖喇嘛和班禅喇嘛两大活佛系统属于藏传佛教格鲁派。格鲁派在明代兴起,三世达赖喇嘛本是格鲁派的一个寺院的住持。明朝中央特别开例,准予他入贡,1587年封赐他以“朵儿只唱”名号。
西藏地方官员犯法,亦由中央惩处。
清朝(公元1644—1911年)
1644年,清王朝取代了明王朝,进一步加强了对西藏的治理。清朝皇帝于1653年、1713年分别册封五世达赖喇嘛和五世班禅喇嘛,自此正式确定了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封号,以及他们在西藏的政治和宗教地位。达赖喇嘛在拉萨统治西藏的大部分地区,班禅额尔德尼在日喀则统治西藏的另一部分地区。1719年,清政府派军队进入西藏,驱逐盘踞拉萨三年之久的准噶尔部,着手改订西藏的行政体制。清朝皇帝封西康地区的一个青年活佛为七世达赖喇嘛,护送入藏;任命四名有功有名望的藏官为“噶伦”,管理西藏政务。1727年,设驻藏大臣,代表中央监督西藏地方行政,西藏与四川、云南、青海的界线,也于此时派员正式勘定。
为了完善西藏行政机构的职能,清朝多次颁下“章程”,整顿改革旧的制度,建立新的制度。1793年,颁布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共二十九条。章程的主要内容有:
清政府掌握确定西藏各大活佛包括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去世后转世灵童的大权。每逢一代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和西藏各大转世活佛的转世灵童觅到时,即将灵童姓名缮写在签上,纳入中央颁发的金瓶,由驻藏大臣会集有关大活佛,掣签确定(金瓶和签现在仍保存在拉萨)。转世灵童的剃发、取法名、选定授戒的师傅和授经的师傅,也都须经过驻藏大臣奏报朝廷核准。当举行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的坐床和亲政典礼时,中央派大员亲临监视。
驻藏大臣代表中央政府督办藏内事务,地位与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平等。噶伦以下(包括噶伦)都是属员。
对西藏文武官员确定品级、名额和升补手续。最高一级藏族官员有噶伦四名、代本六名,由中央任命。噶伦、代本的年俸由中央发给。
在西藏成立正规藏军,名额3000人,规定了军官等级、人数,军饷补给来源,武器配备,驻防地点。另外,从内地调驻西藏各地官兵1400多名。藏汉军队统由中央派驻的官员管辖。
决定在西藏照内地之例,设立铸钱局,铸造官钱行使,银币正面背面分别用汉藏文字铸“乾隆宝藏”字样。
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每年的财务收支,由驻藏大臣稽查总核。
西藏差役由全社会平均负担。贵族和大寺庙中实有劳绩可受优待免除差役者,须经过驻藏大臣及达赖喇嘛核准发给执照。
对来西藏贸易的尼泊尔、克什米尔商人要进行登记,造具名册,呈报驻藏大臣备案,由负责官员签发路证。凡外人要求到拉萨者,须听候驻藏大臣衙门审批。藏人出境至尼泊尔等地,由驻藏大臣签发路证,规定往返日期。
西藏西南部与印度、尼泊尔等国的边界上若干地点,设立国界标志,驻藏大臣每年出巡各地,检查驻军防务及界碑情况。
一切西藏涉外事宜均由驻藏大臣全权处理。噶伦不得与外方通信,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接到外方信件、布施,俱报告驻藏大臣查验,并代为酌定回信。
对犯罪者的处罚,都要经过驻藏大臣审批。
从1727年始设驻藏大臣到清王朝覆灭的1911年,清中央政府先后派遣驻藏大臣达百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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