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京小腰多少钱一串:中国大陆是何时取消繁体字开始使用简体字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4 19:16:34

简体字是汉字演变的逻辑结果。汉字从甲骨文、金文变为篆书,再变为隶书、楷书,其总趋势就是从繁到简。隶书是篆书的简化,草书、行书又是隶书的简化,而简体字正是楷书的简化。楷书在魏晋时开始出现,而简体字已见于南北朝(4-6世纪)的碑刻,到隋唐时代简化字逐渐增多,在民间相当普遍,被称为“俗体字”。我们今天使用的许多简化字,在这时候就已经开始出现,例如“营”、“寿”、“尽”、“敌”、“继”、“烛”、“壮”、“齐”、“渊”、“娄”、“顾”
、“献”、“变”、“灯”、“坟”、“驴”,等等。唐代颜元孙著《干禄字书》和王仁〔日句〕著《刊谬补缺切韵》,都收了极多的俗体字。宋代以后,随着印刷
术的发明,简体字由碑刻和手写转到雕版印刷的书籍上,从而扩大了简体字的流行范围,数量大大增多。根据《宋元以来俗字谱》,宋元明清12种民间刻本中所用
的简体字多达6240个,合为繁体字共1604个,平均每个繁体字有3.9个不同的简化字,与今天使用的简体字完全相同的有“实”、“宝”、“听”、“万”、“礼”、“旧”、“与”、“庄”、“梦”、“虽”、“医”、“阳”、“凤”、“声”、“义”、“乱”、“台”、“党”、“归”、“办”、“辞”、“断
”、“罗”、“会”、“怜”、“怀”等等共达330多个。
1909年,陆费逵在《教育杂志》创刊号上发表论文《普通教育应当采用俗体字》,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公开提倡使用简体字。
1922年,陆费逵又发表论文《整理汉字的意见》,建议采用已在民间流行的简体字,并把其他笔画多的字也简化。
1922年,钱玄同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上提出《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得到陆基、黎锦熙、杨树达的联署。这是历史上有关简体字的第一个具体方案,主张把过去只在民间流行的简体字作为正体字应用于一切正规的书面语。它提出的八种简化汉字的方法,实际上也就是现行简体字的产生依据,影响深远。
1928年,胡怀琛出版《简易字说》,收简体字300多个。
1930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出版刘复、李家瑞合编的《宋元以来俗字表》,反映了一千年来简体字的发展情况。
1932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出版国语筹备委员会编订的《国音常用字汇》,收入不少简体字,并指出:“现在应该把它(简体字)推行,使书写处于约易。”
1934年,中国图书馆服务社出版杜定友的《简字标准字表》,收简体字353个。徐则敏在《论语半月刊》发表《550俗字表》。钱玄同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提出《搜集固有而较适用的简体字案》。
1935年,钱玄同主持编成《简体字谱》草稿,收简体字2400多个。同年8月,国民党政府教育部采用这份草稿的一部分,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收字324个,虽然在第二年的2月又通令收回,但毕竟是历史上由政府公布的第一个简体字表。也就是在这一年,上海文化界组织“手头字推行会”,发起推行“手头字(即简体字)”运动。
1936年10月,容庚的《简体字典》出版,收字达4445,基本上本自草书。同年11月,陈光尧出版《常用简字表》,收字3150个,约一半本自草书,一半来自俗体字。
1937年,北平研究所字体研究会发表《简体字表》第一表,收字1700个。
抗日战争爆发,简体字运动才被迫停顿,而主要在共产党统治区继续发展。共产党夺取政权后,立即着手继续推行简化汉字。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编制《常用简体字登记表》。
1951年,在上表的基础上,根据“述而不作”的原则,拟出《第一批简体字表》,收字555个。
1952年2月5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成立。
1954年底,文改委在《第一批简体字表》的基础上,拟出《汉字简化方案〔草案〕》,收字798个,简化偏旁56个,并废除400个异体字。
1955年2月2日,《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发表,把其中的261个字分3批在全国50多种报刊上试用。同年7月13日,国务院成立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同年10月,举行全国文字改革会议,讨论通过《汉字简化方案〔修正草案〕》,收字减少为515个,简化偏旁减少为54个。
1956年1月28日,《汉字简化方案》经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审订,由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31日在《人民日报》正式公布,在全国推行。以后这个方案根据使用情况而略有改变,1964年5月,文改委出版了《简化字总表》,共分三表:第一表是352个不作偏旁用的简化字,第二表是132个可作偏旁用的简化字和14个简化偏旁,第三表是经过偏旁类推而成的1754个简化字;共2238字(因“签”、“须”两字重见,实际为2236字),这就是今天中国大陆的用字标准。
而在其他使用汉字的国家,同样也在简化汉字。
新加坡:1969年公布第一批简体字502个,除了67字(称为“异体简化字”),均与中国公布的简化字相同。1974年,又公布《简体字总表》,收简体字2248个,包括了中国公布的所有简化字,以及10个中国尚未简化的,如“要”、“窗”。1976年5月,颁布《简体字总表》修订本,删除这10个简化字和异体简体字,从而与中国的《简化字总表》完全一致。
马来西亚:1972年成立“马来西亚简化汉字委员会”,1981年出版《简化汉字总表》,与中国的《简化字总表》完全一致。

1955年1月中国文改会拟定了《汉字简化方案草案》。1956年1月28日中国国务院审订通过了《汉字简化方案》。从此简体字取代繁体字的法定地位。

简体字的推行有一个历史原因,50年代为了提高全民的文化水平,大力扫盲,那个时期在工厂、街道、农村到处都组建了扫盲班,识字和学文化是那一时期的热潮,但是遇到困难,繁体字笔画多,难写难认,扫盲的对象是大批的大字不识一个的成年人,为了这一需要,才根据历史和现实群众中的一些书写习惯中总结形成了简化字,这为全社会的扫盲和全民文化水平的提高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

解放后简化字改革进程

1949年10月10日,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成立,汉字的整理和简化也成为协会研究的目标之一。但协会成立后,人们对于新文字的热情远远高于汉字简化。(主要指的是创立一种拼音化新文字以取代汉字),协会成立不到半年,就收到全国各地近百种新文字方案。同时,全国各地新文字研究组织也纷纷成立。据统计,仅1950年一年全国就有60个县进行了新文字的推广活动,14000多人参加学习,6所大学和3所中学把新文字列为正式课程。但当时对于这个问题中央还没来得及考虑。刘少奇回信给吴玉章说:可以组织这一团体,但不能限于新文字,汉字简体字也应研究整理一下,以便大众应用。
1950年7月,吴玉章在全国文字改革协会干部会议上传达了毛泽东的指示:文字改革应首先办「简体字」,不能脱离实际,割断历史。直到此时,简体字的研究和选定工作才真正开始。
1952年2月5日,在中央教育部的筹划下,由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改组合并其他机构组成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收集民间及民国以来主张汉字简化学者们的建议。
1952年3月25日,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汉字整理组成立,开始着手拟定《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专家们采用普遍通行的简体字为主,辅以草书楷化的方法,选定了在群众中比较流行的700个简体字,拟出第一稿。但毛泽东看过后却很不满意,他认为这700个简体字还不够简,作简体字要多利用草体,找出简化规律,作出基本形体,有规律地进行简化。

1953年底汉字整理组选定了338个流传最广,笔画也比较简单的简体字,拟出了《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第二稿。
1953年10月1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设立了中央文字问题委员会。
1954年2月收录了1634个简体字的第三稿拟出了。
1954年10月8日,由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改组,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设立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
1954年11月30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第一次常务委员会议决定对《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第五次稿再作必要的修改。汉字整理组在第五次稿的基础上编成《汉字简化方案草案》(798个简体字、拟废除的400个异体字、251个手写体汉字简化偏旁)。
1954年12月,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改组为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简称文改会,直属于国务院。
1954年底提出《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并于1955年2月公布于人民日报上,7月,国务院成立汉字简化方案审定委员会,由董必武为主委,郭沫若及老舍都是该会成员。同年10月,草案在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上得到大多数委员的认可。
1955年1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教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联合通知,印发《汉字简化方案草案》30万份,征求意见。自《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发表至同年7月的半年多时间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共收到各界群众的来信和意见书5167件,全国参加讨论的人数达20万,其中赞成《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的人数占97%(《当代中国的文字改革》,当代中国出版社,1995)。
1955年10月,《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经全国文字改革会议讨论通过,会后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根据讨论的结果作了修改,修改后的草案经国务院汉字简化方案申请委员会审定。
1955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布《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
1956年1月1日全国报刊实行横排,使用简化字。1956年1月28日通过简化字515字(一说是517字)及简化偏旁54个。分四批推行。
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
1956年1月31日《人民日报》全文发表了国务院的《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汉字简化方案》。
1956年2月1日,第一批230个简体字和30个类推偏旁正式公布。在民间已经应用了千百年的俗体字终于有了合法身份。
1964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出版《简化字总表》,第一表是352个不作偏旁使用的简化字,第二表是132个可作简化偏旁的简化字,第三表是由第二表类推的1754字,共2236字,这就是今天通行大陆的简体字。
1965年出版《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规定字形,表中用字如「奥、温、争、盗、遥、黄、吕」等很多时候会被看作简化字。
1967-1969年文革火热时期,各地的民众都曾推出过不同程度的简化字,文革后被明令禁止使用。
1975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拟出《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并报请国务院审阅。
1977年12月20日,在文化大革命刚结束,随即公布《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的草案,称为「二简字」,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次日,《人民日报》开始试用「二简字」。
1978年7月,中宣部发出通知,在报纸、刊物、图书等方面停止使用「二简字」。
1981年,为适应计算机处理汉字信息的需要,中国发布了《信息处理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GB2312-80。
1986年由国务院废止二简方案。同年,由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改组成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并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而且和文化部、教育部同时发表《关于简化字的联合通知》,一致表示:汉字的形体在一个时期内应当保持稳定,以利应用。

1986年6月24日,国务院发出《国务院批转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的通知》,宣布废止「二简字」。
1986年10月10日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刊载在10月15日的《人民日报》,共收2274个简化字及14个简化偏旁,叠、覆、像、啰不再简化为迭、复、象、罗。
1986年发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内收通用字7000个(含《现代汉语常用字表》中的3500字)。这个表亦代替了1965年出版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收6196字),规范了中国大陆的印刷字形标准,另外亦恢复了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被淘汰了的15个异体字为规范字。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发布并定于2001年1月1日生效。中国将以法律形式确定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的通用的语言文字地位,同时对方言、繁体字和异体字作为文化遗产加以保护,并允许在一定领域和特定地区内长期存在。
2009年8月12日,教育部《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收录常用字6500个,比原来的通用字表减少了500个。
2013年6月5日国务院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含附表《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社会一般应用领域的汉字使用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准。

简化字,又称简体字。广义上的简化字通常指古今流传下来的俗体字与笔画较少的异体字。狭义上的简化字通常指中华民国时期颁布的《第一批简体字表》,其第一次把简化字称呼为简体字;以及建国后通过的《汉字简化方案》、《简化字总表》,其对于简化字与未被简化的字合称为规范汉字。

规范汉字中的简化字主要来源于历朝历代的古字、俗体字、异体字、行书与草书的楷书化,以及在抗日根据地与解放区的人民自己创造的一些形声字、会意字、特征字(如:团、队、战、护、艺、宪、穷)。

1935年8月21日,中华民国教育部发布第11400号部令,正式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同时公布《推行简体字办法》9条。

1936年2月5日,由于当时的国民党元老戴季陶强烈反对,教育部奉行政院命令,训令:简体字应暂缓推行,《第一批简体字表》被收回。

1949年10月10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成立。

1950年7月,吴玉章在全国文字改革协会干部会议上传达了毛泽东的指示:文字改革应首先办简体字,不能脱离实际,割断历史。

1952年,蒋介石在国民党宣传汇报会上再次提出简化汉字,后遭胡秋原极力反对,最终不了了之。

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

2001年1月1日,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了第三十七号主席令,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了规范汉字的法定地位。

2013年6月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明确了规范汉字的新标准

M时代,M一定要搞点不一样的东西,于是
1956年1月28日,《汉字简化方案》经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审订,由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31日在《人民日报》正式公布,在全国推行。以后这个方案根据使用情况而略有改变,1964年5月,文改委出版了《简化字总表》,共分三表:第一表是352个不作偏旁用的简化字,第二表是132个可作偏旁用的简化字和14个简化偏旁,第三表是经过偏旁类推而成的1754个简化字;共2238字(因"签"、"须"两字重见,实际为2236字),这就是今天中国大陆的用字标准。
个人认为这是一次极大的退步。

六十年代,具体时间不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