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国际大厦被骗:盖完章是否就是对材料的认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8 05:48:45
我有一朋友在不久前上报了一份个人材料,参加有关评审,在填好内容后,找到单位一把手,说明上报评审材料要单位盖章,领导说去找管章的同志,在盖章时管章的同志说,你把材料整好,我给盖章就行了,签定之类的东西都由你自己搞。现在评审已经通过,但材料返回单位后,有领导说材料上的的字不是相关人员自己签的,属弄虚作假,要求我朋友写检查。但我朋友说,既然单位给我盖了章,就是对我做法的认可,现在只能追查盖章人员(已退休)的责任,不应该再说我是弄虚作假。这个问题到底是谁对谁错呢?

单位盖章就要承担责任,且领导知道并认可。责任应该在单位经办人员。

那不一定,盖章的行为有时候是对材料内容的认可,有时候是出于被胁迫。这要看当时的情景了,如果是后者,法律上不予认可

不一定的哦!

不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