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商业结合解说:大家请帮我看看,是要去劳动仲裁还是法院,我有多大的把握能赢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6 10:31:09
事情是这样的:
我在2005年的10月12日办了离职手续(按照合约在中芯国际服务满了4年,没有再续约)但是在办离职手续的时候,HR和股务室都没有人告诉我,离职后的员工只有90天的时间来处理自己的股票期权.
在2006年1月13日(离职后93天),我在看网上交易的信息时,发现我的应有股数都为0股了,后来打电话问了公司的股务室才知道是因为离职后过了90天有效期,我的股票都没有了.也就意味着钱没有了,折人民币在2万不到吧(公司的股票交易网站上有显示股票期权的有效期,在职员工的有效期为10年,而离职以后自动就变成了90天的有效期了,因为我以前看了有10年的有效期,所以在后来看股票时一直关注的是价格,也没有注意时间变了,因为记得有10年,时间还长着呢。).
现在我找公司协商,我想让他们直接赔我钱,他们就找借口和我拖时间(而且还和我说,当时在办离职手续的时候口头通知我了,但是我发现现在的员工离职单上都加了1条叙述有关股票有效期的文字,而当时我的离职单上没有写那条文字,是不是他们心虚理亏的表?)。我现在想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了,不知道我这个事情有多大的胜算,我也心里不是很有底,而且那些股票是在香港上市的,不知道适用不适用国内的法律?还有我不是很清楚公司能不能在没有告知股权所有人的情况下对有效期做变更?有没有这方面的高手啊,谢谢各位了,请帮帮我啊。
今天去了劳动仲裁委员会,他们说这个有可能不在他们受理范围内,有没有朋友能帮帮我啊?

您这个问题的确可能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毕竟在股票权利这一块我国法律很不完善.

建议向有关法律机构咨询下,或者找个律师.同时注意收集和保留一切的证据.

单从法理上分析,您胜诉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这个也是您财产的损失,有过错的公司有义务赔偿.但在实践操作中,因为经验少,先例少,很难说的.所以还是建议找一个专业人士来操作.

你如果有证据证明他们没有告诉你,那你还是比较有把握的,因为你有知情权,试试吧, 应该可以的,必要的时候可以请一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