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安门东大街:媒体在行政管理中应该充当什么样子的角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8 10:28:36
最好有具体的例子!

媒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充当的正确角色应当是社会监督的角色,而不是进行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也不应当是行政行为所指向的相对人。它只能从社会监督的立场上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正确与否进行监督,主要是言论形式的监督,依靠其社会影响力来监察督促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但是,媒体本身不在它监督的行政法律关系当中,所以它的监督应当是中立的,同时是有限制的,不能随意的歪曲事实,引起不恰当的舆论导向和导致社会大众的非理性判断。还有,中国现在凭借媒体影响力量监督行政行为的事件越来越多,总的来说是朝着有序的方向发展,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往往被曝光的违法行为因其被社会大众或着上级领导所重视才得到了妥善的解决,实际上,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本身就反映出了我国法治进程中出现的“轻视法律”的现象,国家机关和个人应当严格依法办事,而不应该依靠社会监督力量来解决法律纠纷。久而久之,可能会造成对媒体监督力量的过分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