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级生2通关:帮帮我!我快受不了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4 13:19:30
A银行与B与C签订贷款协议,约定A向B提供贷款10万元,期限自签约之日起至1998年4月6日止,C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责任的有效期自本贷款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债务偿清后终止.签约后,A将10万元拨给B.贷款到期后,B偿还贷款本金7万元和1998年12月20日前的全部利息,尚欠2万元本金和罚息.
另查,B为贷新还旧,1999年5月25日,A与B与签订贷款合同,约定C向B提供26万元,B作为担保人.但该协议被撤销.该合同的签订和撤销均未通知C.
问题:A与B协议变更合同未实际以履行合同,也未告知担保人的情况下,担保人C是否还应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责任的有效期自本贷款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债务偿清后终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32、……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也就是说,C对第一个合同在2000年4月6日前负有连带保证责任。

至于第二个合同,我觉得很奇怪,怎么可能AB约定C要出钱给B,B又作担保呢?
但无论如何,担保合同上如果没有担保人签章,即使借贷合同生效,担保也无效的,没有人要为自己没签过的合同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