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牌传说电视剧在线:对刑事判决不服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12 15:54:02
作为公诉的刑事案件的受害人,我对一审判决不服,检察院又不同意上诉,应该怎么办?
听说公诉的案件,上诉必须由检察院提出才行,受害人不可以直接提出上诉。
请问:有这个规定吗?
我们明显地感觉到被告方面与法院、检察院的关系特别亲密。如果检察院拒绝提出抗诉,就只能认了吗?有没有别的制约措施促使检察院提出抗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因此,就受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而言,无权直接对刑事诉讼中的刑事部分提出上诉,只能通过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请求,是否抗诉,由人民检察院决定。

我国是两审终审制,如果不服判决,在法院宣判后会问被告人是否上诉,被告可以选择上诉也可以不上诉,上诉是当事人的权利。

有权提起上诉的的主体有两类,一是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二是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

其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只有权就一审裁判中的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无权涉及刑事裁判部分。

所以,你作为公诉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只能就民事赔偿部分提起上诉。

去上一及法院去上诉!
咱们国家实行的是四级两审终审制。法院分为: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上诉。审理上诉案件的法院即为本案的上诉法院。要逐级上诉。如果基层法院一审,那么上诉法院是中级人民法院。依此类推!

是这样的,只能申请检察院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