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喜欢一个人生活:申请退伍军人补助有何要求,如何申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01:15:28

复员退伍军人没有参加工作的,因年老体弱多病,家庭成员生活困难的,依法有权向当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定期定量经济补助。国务院颁布的《军人抚恤忧待条例》第38条规定:“复员军人未参加工作,因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民政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并逐步改善他们的生活待遇。”根据上述规定,复员军人依法享有民政部门定期定量补助的条件有3个方面:(1)复员军人复员退伍回乡没有参加正式工作的,参加了正式工作的无权享受定期定量补助。(2)年老体弱。所谓年老是指年龄60岁以上。(3)家庭生活困难。所谓生活困难,是指生活水平低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只要符合第一个条件和第二、第三个条件之一的,依法有权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定期定量补助。
办事所需的手续、材料
1、当事人的证件和证明;
2、复员军人、在乡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提供家庭收入情况;
办事程序
当事人向所在街道、镇提出书面申请→街道、镇民政部门审查,并填写《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审批表》报民政局审批。凡材料齐全,经街道和区民政部门审核,符合享受条件,二个月内发证。

一般有单位的由单位负责,向他们提出申请。没有单位的或者其他问题都可以找当地的民政部门,由他们为退伍军人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