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组织人事报 党建:华北事变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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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事变的必然性有哪些?

何谓“华北事变”,华北事变是指1935年日本帝国主义企图把华北从中国分离出去而制造的一系列侵略事件,其内容应包括“河北事件”及《何梅协定》;“张北事件”及《秦土协定》;“华北五省自治运动”及“冀察政务委员会”,这些事件基本上都发生在华北地区,故称华北事变。
  1935年5月初,在天津日租界发生了亲日分子《国权报》社长胡某和《振报》社长白某被暗杀的“河北事件”。日本华北驻屯军参谋长酒井隆等密谋挑起事端,声称此案“系中国排外之举动,若中国政府不加以注意改善,则日方将采取自卫行动”。向国民政府提出无理要求,并调兵遣将,驻津日军连日在河北省政府(当时天津是河北省会)门前武装示威,并举行巷战演习。6月,国民党军委会华北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与日本华北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谈判,达成了所谓的《何梅协定》。按协议规定,中国军队从河北撤退,取消河北省内的国民党部;禁止河北省内的一切反日活动。《何梅协定》的签订,日本帝国主义实际取得了对华北的控制权。
  “河北事件”一波未平,又发生了“张北事件”。5月30日,4名没有护照的日本特务机关人员潜入察哈尔省境内绘制地图,行至张北县,被当地驻军扣留,察哈尔省主席宋哲元为避免引起事端,即令释放。由于日方借口提出了蛮横要求,6月27日,察哈尔省民政厅长秦德纯和日军特务头子土肥原贤二达成《秦土协定》。其主要内容为:(一)向日军道歉,撤换与该事件有关的军官,担保日人今后在察哈尔省可以自由行动;(二)取消在察哈尔省的国民党机构,成立冀东非武装区,第二十九军从该地区全部撤退;(三)中国方面停止向察哈尔省移民,察哈尔省主席宋哲元撤职。这样,冀察两省大部分的主权丧失。
  日本帝国主义在迫使国民党中央的势力退出华北后随即积极策动华北五省(河北、山东、山西、察哈尔、绥远)的所谓的自治运动,企图使华北五省成为“第二个东北”。10月22日,日本侵略者煽动河北东部香河、昌平、武清等县的“饥民”暴动,攻占香河县城,并由少数汉奸组织临时维持会。11月25日,日寇又收买一批汉奸,流氓向国民党天津当局“请愿”,要求自治。同日,日寇唆使国民党冀东行政督署专员汉奸殷汝耕在通县组织所谓“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与此同时,日本帝国主义还策动阎锡山、韩复榘搞华北五省自治。日本帝国主义企图借“自治”的名义达到吞并华北的目的。而国民党政府既不能允许华北脱离南京中央政策管辖而宣布“自治”,又慑于日本的威胁,12月决定在北平成立冀察政务委员会,由宋哲元任委员长,由日方推荐著名汉奸王揖唐、王克敏等十几人为委员。冀察政务委员会名义虽隶属南京国民政府,但它实际上具有相当大的独立性,日本帝国主义和汉奸势力对它有很大影响和控制力,实际上成为变相的“自治”。它的成立是蒋介石政府对日妥协的产物。
  1935 年 5 月 29 日,日本关东军天津驻屯军借口中国当局破坏《塘沽协定》,向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提出对华北的统治权,并从东北调集大批日军入关,以武力相要挟。5月31 日,南京国民党政府电令何应钦与日方谈判。
  5 ~ 7 月,何应钦与日本华北驻屯军司令梅津美治郎达成《何梅协定》,同意取消国民党在河北和平、津的党部,撤退驻防河北的中国军队,撤换河北省主席和平、津两市市长,并禁止“中国国内一般排外排日”运动。同时,国民党政府又令察哈尔省民政厅长秦德纯与土肥原贤二谈判,以换文方式达成《秦土协定》,国民党同意成立察东非武装区,二十九军从察东全部撤退,撤销察省主席职务,并担保日人今后在察省的自由来往等。至此,中国在冀、察二省主权大部丧失。为进一步吞并华北,日本又策动所谓“华北五省自治运动”,阴谋成立“华北国”。
  10 月,日军在河北省香河、三河、昌平、武清等县收买汉奸举行暴动,占领香河县,成立汉奸政权。
  11 月,又策划了“冀东事变”,由国民党政府特派蓟密区行政督察专员殷汝耕在通县成立“冀东防共自治政府”,使冀东 20 余县脱离了中国政府的管辖。
  在日军的压力下,南京政府于 1935 年 11 月 26 日,在北平(今北京)成立以宋哲元为委员长,由日方推荐的王揖唐、王克敏等为委员的“冀察政务委员会”,使冀察两省实际上置于中国行政区域之外。华北事变表明,中华民族的危机已到了空前严重的程度。
  1933年长城抗战《塘沽协定》签订之后,日本暂时将对中国“武力鲸吞”的露骨侵略方式转变为有序推进的“渐进蚕食”方式,即企图一口一口啃噬掉中国。这样,继东北之后,华北顺理成章地成为日本侵略的下一个目标。在日本的既定世界霸权方针下,中国民众和中国共产党、熟悉形势的世界各国观察家都非常清楚,日本绝不会满足仅仅占据东北的现状,华北必将成为东北之续。
  日本侵占华北的具体谋略,使用了“华北分离”的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方法,则和炮制伪“满洲国”的手法如出一辙,即收买小部分汉奸,强奸民意,凭空捏造出“地方自治”的假象,在刺刀威胁下实现“自治”,进而在刺刀控制下完成“独立”。这完全是日本侵略者一手制造的自欺欺人的荒诞闹剧。但日本认为通过这种方式就可以掩人耳目,缓和国际干涉。日本法西斯的阴险狡诈不可谓不恶毒。但是,中国人民决不允许日本侵略者的阴谋得逞,对其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斗争。然而,面临如此紧迫的态势,南京政府当局竟继续对日妥协退让,丧权辱国,步步撤退,导致日军得寸进尺,越发贪得无厌,华北和中华民族产生了空前严重的危机。
  作为侵华急先锋的关东军和华北驻屯军,积极策划其所谓以“华北特殊化”为目的的“华北自治”运动,并公开摆出一副武力外交的架势。之前,日军已在华北各地制造了一系列事件,压迫中国退让,撤兵,为其开展“自治运动”创造条件。首先是谋划建立“蒙古国”,在察哈尔制造了两次张北事件等多起事件,最后在1935年6月27日逼签《秦土协定》,“割让”察东6县于“满洲”,二十九军撤出察哈尔境内长城以北地区,国民党党部也撤出察省。1935年7月6日,制造河北事件,南京政府竟与之签订了臭名昭著的“何梅协定”,承诺国民党党部和中央军完全撤出河北、平津,撤换平、津两市长,取缔一切抗日组织活动,并且凡是日本认为有“反日”嫌疑的中方势力都“不得重新进入”。这样日本就可以肆无忌惮地扶植河北平津“地方人士”作为傀儡,实施其“自治”阴谋。这无异于将河北平津拱手让与日本。这时却突然发生了一件中日都未预料到的事件,即原受日本极力压迫排斥的驻察哈尔宋哲元第二十九军,突然利用丰台事件开进北平,成为中国在华北平津的主要军事力量,给“华北自治”事件造成了曲折,日军因宋不是中央嫡系认为可以利用,转而以宋为胁迫“自治”的主要对象。
  但是宋哲元并不甘作日本的傀儡,但又孤立无援,无力独自抵抗日本,故而态度非常暧昧。日本以军事讹诈为后盾,紧锣密鼓地开展“华北五省自治”(五省为河北、山东、山西、察哈尔、绥远)运动,企图先从它处入手最终胁迫宋哲元“自治”。1935年10月日本制造“香河事件”,煽动河北省东部香河、昌平、武清等县的“饥民”暴动,占据香河县城,并成立由汉奸组成的临时维持会。接着,日本扶植汉好殷汝耕在河北通县成立“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控制冀东22县,宣布脱离国民政府,以之作为促进宋哲元“自治”的“榜样”。日军还开列“反日分子”名单,在平津大肆滥捕。同时大批日军进入关内,威胁北平、天津。一时间,华北空气极其紧张。
  经过宋哲元、日本及南京政府之间紧张的三角交涉,南京政府虽也曾力争保留主权,但在妥协退让政策下,提出并得到日本的勉强同意,12月下旬,在北平成立了半独立性质的“冀察政务委员会”,除了名义上隶属南京政府,实质已经成为变相的自治,但也不是日本所希望的完全“自治”。
  华北平津地区包括了中国北方大片地区,尤其北平是中国的历史古都,当时也是全国的文化中心。华北事变的发生,使中华民族面临着亡国灭种的生死危机。1935年12月9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北平学生终于爆发了轰轰烈烈的抗日救亡游行示威活动,迅速扩大为全国性的抗日救亡运动,极大地促进了民族觉醒,打击了南京政府当局的妥协退让政策。
  冀察政务委员会成立后,“华北自治”告一段落。日本对华北政策随之发生了新的变化,总体上则暂停了军事侵略,采取了“不取其名而取其实”的手段,妄图从政治、军事、经济上紧密控制冀察当局。采用其惯用的阴谋手法,先由交通经济入手,企图使“成为张作霖时代之东北”。然而,随着全国抗日救亡运动的推动,宋哲元受到鼓舞,逐步采取了一些抵制日本的措施,使其阴谋不能得逞,如此,日本自然不会善罢甘休,更猛烈的骤雨,就要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