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系统公司:研究中外神话人物有什么意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3 06:40:15
两者对比研究又有什么意义?
可以如何着手研究?
高一研究性课题……想好好做,望有“做研究”经验的前辈GGJJ叔叔阿姨爷爷奶奶们多多帮助,答得有水准或有帮助的再加20!

神话具备了四个基本功能——
  一、神秘性的功能:神话为人类开启了幅员广阔的奥秘世界,让人类察觉到潜藏在所有形体下面的奥秘。如果神话的奥秘是透过各种事物显现出来,那么宇宙就是一张神圣地图,使我们可以经由现实世界的条件,直接追求超越的宇宙奥秘。
  二、提供物理宇宙观的功能:这是科学关怀的层面,神话告诉人类宇宙的形状,但其表达的方式仍能透露出宇宙的奥秘。
  三、社会的功能:也就是成为一个特定社会之社会秩序的支柱与根据,这也就是各地神话差异极大的原因,因为个别神话适用于不同的社会;神话使社会具有伦理,即一个健全社会应该有的生活法律。
  四、教育的功能:神话教导人们如何适应环境的变化,而持续过着人性的生活,学习和大自然的智能协调,也学习到不论动物、流水或海洋,都是我们的兄弟。

  者Lauri Honko 曾整理出许多学者对神话的看法,不同的学者对神话的概念各有不同,遂产生不同的定位。在吾人的眼中,这正是神话的作用。Lauri Honko 将之区分为四类十二种,分别是历史的、心理的、社会的、结构的。这使我们对神话的认识有更进一步的帮助。兹简述如下:
  一、神话作为认知范畴的来源(Myth as source of cognitive categories) :神话被当作对不可思议之现象的解释,将宙概念化,并在不同现象间建立关系。
  二、神话作为象征表现形式(Myth as forms of symbolic expression):神话有其自身的法则、自己的事实、自己的表达形式,它被当作是人类心灵的投射、世界的象征结构。
  三、神话作为潜意识的投射(Myth as projection of the subcoscious):神话被视作涉及全人类中同一民族、国家、文化所共享的深层事物的描述。
  四、神话作为人类适应生活的整合要素:即神话作为世界观(Myth as an integrating factor in man's adaptation to life):在神话中人会面对自然、社会和文化的基本问题,而形成一个特别的观看世界的方式。
  五、神话作为行为的特许状(Myth as charter of behaviour):神话可对被认可的行为方式给予支持,也为义务与权利提供裁决。
  六、神话作为社会制度的合法化(Myth as legitimation of social institutions):神话认可社会制度,它们与宗教仪式共同说明宗教的价值并加以巩固。
  七、神话作为社会契合的标帜(Myth as marker of social relevance):神话不是故事的随意组合,在一个文化中,神话表现的主题与文化中的社会契合之间有着明显的关系。
  八、神话作为文化与社会结构的镜子(Myth as mirror of culture,social structure):神话反映了文化的特定层面,虽不是直接的,但是所反映的是那些较不易理解的部分。
  九、神话作为历史处境的结果(Myth as result of historical situation):从历史背景的观点来评估神话,它们的作用与变形要用历史发展眼光看,并与它们的起源联系起来。
  十、神话作为宗教的沟通(Myth as religious communication):神话被当作是经由不同的媒介传接受者的信息。

  与两种不同的“命运”(“命”)观念相依互证,古希腊谱系化的神话叙事与古代中国散点式神话叙事尚各有其审美意识的隐喻,这默然的隐喻着的审美意识或多或少地促成了中西戏剧命意趣向的泾渭之判。通常人们总习惯于把希腊神话视为神话所当有的范型,并因此以之评判其他民族神话的所长与所欠。在人们的意想中,与人同形同性的希腊诸神似乎是神的理所当然的最高形态,而人兽同体之类的神则表明其所属神话尚处在神话演历的较低阶段。这是一种很少被反省的执著,它暗含着可能的西方中心论的偏颇和与之互为因果的人对自然一味征服的意欲。希腊神话中的神也有半人半兽乃至全然兽形的,但在神界终于赢得正宗地位的以宙斯为神魁的奥林匹斯诸神已全然与人同形同性。以与人同形同性的神衡之于神中的半人半兽,人兽同体者——例如斯芬克斯等——遂被称之为“怪”。其实,从神和“怪”的出身看,二者的“血缘”都可上溯到地母该亚,所不同者只在于“怪”更多地凭附于动物,神更多地与人同形同性。在神中,宙斯的父辈、母辈及同辈中的非同胞兄妹们构成神的较早的一族,这身形巨大——与人同形同性尚有一定的距离——的神族被称为“泰坦”。“泰坦”神族的神力在于自然,而宙斯神系的奥林匹斯诸神——真正堪称与人同形同性的神——的神力却更大程度地在于对自然之力的征服与支配。至于“怪”,则多是引致祸患或灾变的自然力的化身,它同“泰坦”神族所象征的自然力有着微妙的差异。希腊神话中,神与“怪”及两大神系的较量默蕴了以人对自然的权力取代自然对人的权力的期待,宙斯神系对“泰坦”神系的胜利隐示着人对自然之力的可能驯服。神话中所隐喻的人与巨大的自然力的对抗乃至人对自然的试图驾驭,倘渗透到审美意识,必致引发人的“崇高”感,而这种“崇高”感——它在戏剧中产生于敢于功过自承的人直面非可测度的“命运”时——则正构成悲剧所必要和当有的氛围。与希腊神话略不相类,中国汉语神话中的神的模样多为变形的动物或奇异的半人半兽。《山海经》称得上中国汉语神话的渊薮,而传达在这部文献中的神qí@④——凡形象被描绘者——无一例外属兽形或人兽同体,诸如龙首马身、龙首鸟身、鸟首龙身、龙首人身、人首马身、人首牛身、人首猪身、人首羊身、人首鸟身、人首蛇身等。在汉语神话未被史家着意作一种历史处置或被小说家(《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序》所说的那种“小说家”)演述为“仙话”之前,诸神一直以人兽同体为形象隐喻着中国初民朦胧而耐人寻味的精神性状,兽(禽、虫)是自然的表征,人兽同体以一种含混的方式喻示了人与自然的浑然一体。问题也许不在于汉语神话(而非“仙话”)中的神比起古希腊的与人同形同性的神更原始,而是在于人兽同体之神在纯粹“神话”的限度内何以终于不曾演变为与人同形同性之神。其实,人兽同体之神的持续创设和认同,本身即蕴含了创设者(初民们)与自然相亲比而非相对立的心灵状态。这情境在足够长的时间延续中,默默孕育了中国人以“和谐”而非“崇高”为主导祈向的审美意识的原始根gāi@⑤。
  谱系化的神话叙事和与之相表里的以强制的必然为内涵的“命运”观,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生发于人与自然力的对立的那种“崇高”感,构成古希腊悲剧得以诞生的背景与依据,酒神——狄俄倪索斯——只是凭了这些才始终守护着悲剧的每一代新生儿的摇篮。与此殊异,散点式的神话叙事和与之相依互证的“天难谌,命靡常”的“命”意识,以及同这“命”意识和人兽同体神话相配称的人与自然的亲比乃至“和谐”趣向,则延迟了戏剧在中国的发生,也消解着古希腊式悲剧在汉语世界出现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