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康官网sadp软件下载:江西五套《有理你就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7 17:23:41
总觉得这个节目作得很别扭,一个主持人,搞得像个法官一样,把双方当事人叫到节目现场来,一边一个,然后调查取证双方辩论,跟法庭开庭差不多。主持人还不时表达一下自己的意见,说是你应该怎样不该怎样,总之让我觉得很不是滋味。

请问他们这样做在法律上可以吗?有什么讲法没有?

首先,肯定不构成犯罪。。。。。。大家应该没意见,我就不解释了,呵呵。。。。

其次,也不构成违法。。。。。。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禁止这样做。。。。。。。。。。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违法或犯罪,最基本的法律原则有两个:

1,刑事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罪刑法定原则)

2,民事原则:法不禁止即自由。就是说行政和民事法律没有禁止的就可以做。就算看上去很不妥,不太舒服,不合理,但是,由于法律没有禁止,即是可以做。

从你的叙述中可以看出,双方当事人都愿意在电视面前曝光自己的纠纷,那么,他们都已经用行为明示同意了电视台的拍摄。所以,电视台不构成侵权。

但是,如果双方在纠纷当中涉及第三人的情况在电视上曝光,就构成对第三人的侵权,而电视台也因此构成了对第三人的侵权。因为,第三人并没有向电视台让渡自己的民事权利。第三人就可以将电视台和纠纷当事人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损失(物质和精神损失)。

只是模拟,没事的。

模拟的

这种节目可以说是一种民间调解的方式
只要当事人双方愿意接受就可以了
但是,这种调解结果是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的,即使当事人在电视上已经达成了协议,下了节目又后悔也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