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大 刘进军:大家一起来司考08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3 05:35:13
一起努力,参与讨论,法言法语,言之有理

1998年11月4日,甲到娱乐场所游玩时,将卖淫女乙(1984年12月2日生)带到住所嫖宿。一星期后甲请乙吃饭时,乙告知了自己年龄,并让甲到时为自己过生日。饭后,甲又带乙到住处嫖宿。甲的行为属于:

A.奸淫幼女罪

B.强奸罪

C.嫖宿幼女罪

D.应受治安处罚的嫖娼行为

B
第一次可以不算强奸罪,因为没有理由判断他是知道对方是幼女
第二次就是了.过完生日第二天才算满14周岁.否则还是幼女.

b 过完生日的后一天才算成年.

B~~~~~强奸罪
A的罪名在刑法上是没有的吧?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