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德雨职业培训学校:各级发改委的具体工作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3 11:52:01
请问:

1:各级发改委的具体工作是什么?
2:各级总工会的具体工作是什么?

一、职责调整
  (一)划出的职责。
  将原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承担的部分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职责,交给北京市商务局。
  (二)划入的职责。
  1.原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承担的主管本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职责。
  2.原北京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区域经济合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地方电力行业管理和煤炭行业管理、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及成品油的进出口需求平衡、指导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减轻企业负担等职责。
  3.原北京市物价局承担的全部职责。
  (三)转变的职能。
  1.强化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责,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加强对本市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以及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改革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有关综合性工作。加强对实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综合指导和重大问题的协调,做好关系 全局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平衡,促进本市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强本市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规划研究和政策制定,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空间布局优化和城乡协调发展。
  2.推进本市投融资体制改革,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将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和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整合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把投资管理的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保证重大项目合理布局、防止盲目投资、提高投资效益上来。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批范围,对企业使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项目逐步实行登记备 案制。对必须审批的投资项目,要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和投资审批责任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制度和监督机制,推进融资机制创新,建立健全市场化融资机制。
  3.强化价格的调控作用,实现物价监督检查管理重心下移,逐步将物价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职责下放给区县,加强对物价的监测、分析,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调整,市发展改革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根据国家宏观调控要求,研究提出本市经济调节目标和政策措施;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对本市国民经济运行进行监测、预测,提出应急预案;综合研究并协调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
  (三)负责起草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
  (四)负责汇总和分析本市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提出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制订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在京金融机构促进本市投融资工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五)研究本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和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研究本市开发区改革与发展的问题,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
  (六)提出地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和资金平衡方案,组织制订本市重大项目计划,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按权限审批和上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安排协调境外重大投资项目,安排政府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 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目标,组织制订有关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
  (七)推进首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研究提出产业结构升级和空间布局优化的目标及政策建议,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郊区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郊区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衔接有关专项规划和政策,指导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组织制订高技术产业发展及用高技术改造 传统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研究提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和协调区域经济合作工作。
  (八)研究预测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调控,提出促进消费需求增长的政策建议,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政府订货、储备、轮换和政府投放;组织编制重要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建设、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规划;按照规定权限负责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需求平衡,协调粮食、棉花、煤炭进出口计划的实施。
  (九)监测分析价格运行情况,研究提出本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调控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依法制订并调整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公共产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
  (十)做好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研究协调本市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研究提出本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土地供应计划,提出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平衡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能源等基础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指导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协调环保产业发展。
  (十二)研究提出本市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
  (十三)研究提出本市促进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全程办事代理制”的运作方式和工作职责
  1、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宣武区“全程办事代理制”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 “一口受理,全程代办,有机运作,按时反馈,依法公正,透明高效”的原则,通过调整内部机构和工作人员,建立新的工作机制,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全程代理服务。
  2、发改委的全程办事代理工作,实行受理、代理、承办相分离,运作方式为:受理人负责接待申办人提出的办理事项;代理人负责传递办理事项;承办人负责对申办人提出的事项进行办理。
  3、发改委的“全程办事代理制”的受理窗口设在“一站式”办公大厅(投资服务厅的2号窗口)。
  4、工作职责
  受理人的工作职责:
  (1)根据各科室对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的具体工作要求严格把关,统一受理申办人的申办事项。
  (2)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办事项在登记备案后受理,并在当日转交全程代理人。
  (3)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办事项,受理人及时告知申办人具体原因。
  (4)按照事项办理时限要求,负责对移交到承办科室申办事项进行督促、检查。
  (5)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对申办人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6)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将办理结果通知申办人。
  代理人的工作职责:
  (1)各科室负责人为全程办事代理人,负责全程代理申办人的申办事项。
  (2)认真负责,全程跟踪代办事项的办理过程,保管好申办材料,并按要求作好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3)对于两个以上科室联办的事项,负责做好协调和申办材料交接的工作。
  (4)申办事项办理完结后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及时交回受理窗口。接受受理窗口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承办人的工作职责:
  (1)负责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事项的办理。
  (2)对全程代理人负责,接受全程代理人的监督和检查。
  (3)在事项办理过程中,保管好材料。
  (4)在承诺期限内办结本环节的事项,及时向全程代理人提交材料,做好交接手续。
  (5)认真做好表册填写工作。
  三、实施“全程办事代理制”的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推行“全程办事代理制”,是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科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做到人员、任务、责任三落实。
  2、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各相关科室要按照发改委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规范办事程序和工作流程,提出受理事项、受理条件、完成时限、工作流程、收费标准、监督机制等内容,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根据现有办公条件,因地制宜,改进工作,提高效率,更好的为行政相对人服务。
  3、加强监督,注重实效。发改委“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办公室和各相关科室开展“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行政相对人的反馈意见,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
  4、各科室要在全程办事代理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及时改进。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切实将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落到实处。
  一、 主要职责、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工人运动、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市委、上级工会的指示和市工会代表大会及全委会作出的决议,依法组织各级工会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履行工会维护的基本职责。

  (二)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有关地方法规草案的拟定;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三)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厂(事)务公开,推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四)指导全市工会基层组织的发展和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协助管理各区县总工会、市有关产业工会和直属工会的领导干部。

  (五)协助监督检查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参与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职工生活、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组织和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指导全市工会系统的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协助做好市劳模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市的全国劳模、省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和协管工作。

  (七)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收缴、使用、管理、审查、审计工作;负责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