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苏格兰大学好吗:可撤消信用证和不可撤消信用证到底是什么意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3 12:35:43
请教各位,这所谓的可撤消信用证和不可撤消信用证到底是什么意思?又如何撤消?什么情况下用可撤消信用证,什么情况下用不可撤消信用证比较合适?

从开征行是否有确定的付款承诺及信用证是否具有可撤消性上可划分为:
(一)不可撤消信用证(Irrevocadle Credit)在此信用证下,信用证一经开立,即构成开证行确定的付款承诺,开证行在未征得收益人(出口商)认可的情况下,不得自作主张对信用证进行撤消或修改.如果收益人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的规定相符,且在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内进行了提示,开证行就必须履行付款责任.但某些时候,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利益不受损失,经所有有关当事人的认可,信用证也可以做修改或撤消.不可撤消信用证对收益人提供了可靠的收款保障,因此在国际贸易中使用的最多.
(二)可撤消信用证(Recovadle Credit)在此信用证下,开证行不必征得收益人的同意,即可单方面撤消或修改信用证.但要注意的是,撤消或修改的意见应在代付行或仪付行向收益人付款之前就送达,其撤消或修改方为有效,否则,信用证不得撤消或修改,开证行对代收行或仪付行仍承担付款责任.
信用证可否撤消,应用文字说明.如没有说明,根据"UCP500"(<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一律视作不可撤消.

  这是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标准划分为:
  ①不可撤销信用证。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片面修改和撤销,只要受益人提供的单据 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②可撤销信用证。开证行不必征得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应在信用证上注明“可撤销”字样。
  但《UCP500》规定: 只要受益人依信用证条款规定已得到了议付、承兑或延期付款保证时,该 信用证即不能被撤销或修改。它还规定,如信用证中末注明是否可撤销, 应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可撤消信用证和不可撤消信用证。可撤消信用证是指根据申请人(进口商)的指示,银行为申请人提供不经受益人(出口商)同意或通知,随时由申请人提出修改、撤回或注销信用证。不可撤消信用证是指开证行的确定付款承诺和信用证的不可撤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