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年级管理寄语:我能否起诉物价局制定的不合理热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7 23:55:24
我是黑龙江哈尔滨市人2005-2006年度的共暖费已经交过了.但是物价局既然又出台了一个政策说因为煤张了要我们补交一米张3元钱.
要说一下张之前据说举行了一次听政会是共暖企业和市民参加的,但是无论从普通市民还是当地煤体都反应共暖费成本不透明共暖企业赚进了黑心钱.都集体反对张价的
可是没过几天 不但共暖费张了 还要补交过去的钱 这是什么道理啊
我们这里宣传了好几年的 所谓热是商品市民用热要交钱(以前属于企业交半国家福利现在已经全部个人承担了) 既然是商品 那有卖给人家还有找人家要钱的 你在商店买了件衣服过几天进货高了你还追人家里去要钱!!!
什么热是商品啊 根本就是政府剥削的工具嘛
我是不在乎这几元钱的 但是为了百姓 我想问一下能不能起诉物价局或者是政府

以前是不可以,因为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只能对具体行政行为起诉,而抽象行政行为是不可诉的,不过现在已经有所转变,对地方的政策,文件也是可以起诉的,这个转变不是太明显.你可以起诉他的收费行为,然后法院可以附带审查这个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