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影作品简介模板:镇的行政地位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6 12:49:47

1、镇是我国行政体系的最低级别,镇以下就不再设立人民代表大会。
2、镇政府是国家基层治理的最低行政单位
3、镇属于由县管辖的基层行政单位。一般为县政府所在地或工商业贸易活动为主的小城镇居民点,相当于乡一级政权。目前,中国共有19369个镇,14119个乡,1088个 民族乡,其他乡级单位6464个(如街道,区公所等)

  国务院关于设置市、镇建制的决定
  文:牡丹江地名信息网 来源:牡丹江地名信息网 点击:90

  国务院关于设置市、镇建制的决定

  (1955年6月9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1次会议
  通过(55)国秘习字第180号文颁发)

  市、镇是工商业和手工业的集中地。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几年来曾采取了各种步骤,使市、镇建制的设置及其行政区或、行政地位的划分有所改进。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定,各也在设置市、镇建制,和变更市、镇区划的过程中,产生了许多不合理的现象:有些省设置的市过多;有些市的郊区划的太大或者区设的过多;有些镇的行政地位不明确,或者在镇压以下还分设了乡的建制,等等。现在为了加强市、镇建设和行政的统一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3条的规定,对于市、镇建制的设置作如下决定:
  一、市,是属于省、自治区、自治州领导的行政单位。聚居人口十万以上的城镇,可以设置市的建制。聚居人口不足十万的城镇。必须是重要工矿基地、省级地方国家机关据地、规模较大的物资集散地或者边远地区的重要城镇,并确有必要时方可设置市的建制。市的郊区不宜过大。
  人口在二十万以上的市,如确有分设区的必要,可以设市辖区。人口在二十万以下的市,一般不应设市辖区;已经设了的,除具有特殊情况,经省人民委员会或者自治区自治
  机关审查批准保留者外,均应撤销,分别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市人民委员会的派出机关。需要设市辖区的,也不应多设
  二、镇—是属于县、自治县领导的行政单位。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国家机关所在地、可以设置镇的建制。不是县纽或者县级以卜地方国家机关所在地.必须是聚居人口在二千以上,有相当数量的工商业居民,并确有必要时方可设置镇的建制。少数民族地区如有相当数量的工而业居民,聚居人口虽不及二千,确有必要时,亦得设置镇的建制。镇以不再设乡。
  三、工矿基地,规模较大、聚居人口较多,由省领导的,可设置市的建制。工矿基地,规模较小、聚居人口不多,由县领导的,可设置镇的建制:工矿基地,规模小、人口不多,在市的附近,且在经济建设上与市的联系密切的,可划为市辖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应当依照本决定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现有的市、市辖区、镇的建制进行审查,其中关于市的建制的设置、保留、撤销,或改设和市界的变更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市辖区和镇的建制的设置和变更由省人民委员会、自治区自治机关自行决定。

县、自治县管辖的基层行政区域

一般是属于乡镇级,处于市县级以下,但某些地方有例外,譬如广东的东莞市,其本身属于地级市,但辖下没有县级市,只有镇,因此它的镇其实是相当于副县级单位。

应该是副市地级。

简单来说,就是和乡一个行政等级的,归属于县和县级市的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