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属于什么行业:急,劳动合同套住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30 01:41:41
我于2005年2月与公司签定三年劳动合同,因工作待遇、工作环境因素,我准备今年辞职。在书面递交辞职申请时,公司总经理签字,但在办理辞职手续过程中,通知如果辞职,需要按劳动合同合约中,需要赔偿违约金。原来签定劳动合同时,合同中有一条。“支付违约金以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为条件,而不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否。计算 方法为:违约金=未履行月份乘于500元。”另该劳动合同至今未经鉴证机关鉴证。求教如何脱离泥坑。我实在不想在这呆下去了
每个月五百的违约金是否过高?
通过消极怠工等他开除我,这种方式合法吗?

没有办法,你只有看看你将要去的公司愿不愿意帮你承担费用了,还有就是和他们协商

没办法,只能协商.除非你认为条款中有不合法的地方,拿去仲裁.

合同结束,再走吧。

我觉得不一定,得看看公司给你的待遇到底好不好,如果真想走,具体的可以问问律师的

你们合同是没有写,如果违约,应该提前几个月可以辞职,就不用赔偿了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