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柔光箱拍产品:偷窃次数多。但金额不大。会判刑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18:06:41
我认识一人前段时间偷了我150,然后又偷了我朋友200加一些价值150左右的东西,接着又去另一个朋友那偷了一部1500元的手机和现金300多。还有银行卡等,最后又在另一女生身上偷了500员。总共4次偷窃,昨天晚上被抓了。我听别人说数目不大。估计拘留几天就出来了。不会就那么简单吧。都是惯偷拉。才拘留几天?真想不通。。。。

  1. 二年以内盗窃三次以上,构成盗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累计盗窃金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情形,构成盗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第二条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第三条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1.已经构成盗窃罪。
2.盗窃罪是数额犯,即达到一定数额才构成犯罪。但此数额是累积的,比如两次盗窃的总数达到各省规定的数额也构成盗窃罪。
3.另外如果盗窃三次以上(含三次)则不问盗窃数额,直接构成盗窃罪。
4.这个人无论从盗窃数额还是盗窃次数上均已经构成盗窃罪。
5.当然还需要证据证明他确实盗窃过这么多数额和这么多次。如果他自己不承认,你们又不能证明。就没办法咯

我个人看法.他(小偷)这些行为依据现行法律及各地方法院(或者公安机关)对"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的理解,尚不足以令其成功入罪(盗窃罪)...
但根据他累犯的标准,应该会直接被公安机关送去劳动教养(这类"罚则"不属于要法院判决的范畴)

盗窃数额较大就已经构成犯罪了
所谓盗窃数额较大,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由各地自行订立标准。一般从800到2000不等。最高的地方也就2000元。所以,你所提的这个人,已经构成盗窃罪了。不是治安拘留那么简单。

根据案情,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数额超过500-2000的立案标准,盗窃次数也已经达到了四次,符合法定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