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直销模式图:断绝关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15:33:51
如果要和一个以前很熟的人断绝关系,是不是应该把他曾经给予你的东西都还给他。
PS:和这个人经常见面,几乎天天(因为某种原因,不得不)

坦率地说这不是法律问题...
设若这个人要与之断绝关系的某人是其血亲(如:父母兄弟姐妹),这不是法律规定可以做到地,而且在法律上也并无此规定.
而设若该人要与他人断绝(民事)关系,(如解除收养,离婚等)则可以经过司法部门来处理.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是仅凭一纸公文就可以了结的么????

最后,说明下,"他曾经给予你的东西"并不需要还给那个将要与之断绝关系的人,因为属于"赠与",但一种情况除外,即订亲时男(女)方作为聘礼交付对方的财物,在解除关系时需要返还.

我想应该这样,而且最好打个时间差,尽量少碰到他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