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角数枝梅简笔画:没有户口怎么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16:19:45
一个从小就被父母 遗弃的小女孩。被人收养,现在已经都18岁了。还没有户口,无论读书,什么工作都寸步难行,请求搞户籍工作的人。。帮忙。

需要一些什么手续。。听有些人说要2万块钱。是不是这样的。。
谢谢下面的朋友给出回答...可是有点不具体..

能不能具体一点啊..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建议做以下几方面的准备工作:
一是请接生婆出具接生时间、地点、生小孩的妇女姓名证明;请村民委员会出具小孩是村居民,出生日期、父母是谁的证明。
二是申请公安机关对小孩的户口进行登记。
三是做好两方面处罚的准备:第一,可能违反了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才没有到医院生育,要当地人民政府有权追偿社会抚养费或罚款。第二,由于违反了户口登记条例20条的规定,可能对小孩的父母给以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桂林市公民办理户口须知

办理机构: 桂林市公安局户政科 电话:5850836、5854373

一、出生登记手续

婴儿出生后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及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30天内到婴儿母亲或父亲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二、死亡登记手续

公民死亡后,其亲属凭《死亡通知书》或者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一个月内到死者生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三、市内迁移手续

凡理由正当且迁入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凭单位证明或房管部门的房产证、租约等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农村人口之间的婚嫁迁移凭结婚证、迁入地村委证明到所属辖区的公安分局户政科办理。

四、迁出市外手续

本市居民因各种原因需迁往市外的,凭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方可办理迁出手续;大中专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五、职工居民家属投靠迁入手续

凡市外农村人口或城镇居民(有工作的不属此范围)迁来投靠本市职工、居民,须有本人书面申请报告,凭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户口簿及其复印件,连同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随迁子女限于未成年人),经市公安局审批(每季度末审批一次)办理准迁手续。

六、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经批准调入我市的干部、工人及随迁的家属,凭县以上从事、劳动部门的调动通知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此表须经调入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回桂落户。(随迁家属有工作的凭调令,无工作的须提供待业证、下岗证、退职证等)。

七、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分配落户手续

(1)凭《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及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2)桂林市区的生源无接收单位的,凭毕业证、户口簿(有注销记载的),直接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3)属改派的,还须持有《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改派户口迁移通知》或《广西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的改派户口迁移通知》。

(4)技工学校毕业生凭毕业报到证(报到证盖有劳动局和学校公章)、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如当时未将户口迁到学校,现须直接从家里迁入单位的,还要凭上述有关证件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八、军队转业干部,复、退军人落户手续

(1)干部凭接收地县以上组织、从事、劳动部门行政介绍信及军转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审核办理。

(2)复、退军人凭市复退安置办公室开具的证明。

(3)异地安置的须提供自治区复退安置办公室批件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审核办理。

(4)军队离退休干部凭军队退休干部安置办的《军队退休干部进住通知书》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审核后办理准迁手续,其成年子女若无工作而随迁的,须提供待业证、下岗证等。

(一)、随军家属落户手续

符合随军条件的随军家属,凭部队旅以上政治部门的批文,用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迁证后回户口所在地办理迁移手续,迁入地派出所凭户口准迁证、迁移证用随军批文办理落户(有工作的还须提供调令)。无工作的非农业人口须提供待业证、下岗证、退职证等)。

(二)、刑满释放落户手续

刑满释放、解除教养、少管、缓刑等人员原户口已被注销的,凭释放证、解除教养通知书或判决通知书及所投靠亲属的户口簿到市公安局治安户政办证中心审核签章后再到派出所恢复户口。

十一、收养子女手续

符合《收养法》有关规定收养子女的,凭县以上民政部门的收养证及有关证明,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经市公安局户政科审批后办理入户。

十二、招工入户手续

由招工单位统一携新工人花名册、劳动局行政介绍信、调动售货员情况登记表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审核开具准迁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十三、购房入户手续

凡购买商品房或购买桂林市人民政府土地开发办公室或房地产开发商土地自建房屋的提供本人申请、购房税务发标和房屋产权证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经审核批准后办理准迁手续(房屋超过75平方米的住房可携2名直系亲属落户)。

十四、大中专院校退学、军队退兵、单位除名人员回桂投靠直系亲属恢复桂林市户口

凭大中专院校退学证明、军队退兵、单位除名处理决定及直系亲属户口簿、本人申请报告到市公安局户政科查明原户口注销情况后审核办理。

十五、出具户籍证明手续

现在公民所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是全国统一式样的,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户口登记机关原则上不再另外出具户籍证明。若公民参加国内体育竞赛,人才招聘等活动,需出具有关户籍证明的,可视需要证明的内容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十六、凡已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办理上述有关户口手续时,应同时出示居民身份证;获批准迁入的十六周岁以上的人员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时应事先准备好身高、血型、标准身份证照片两张。

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咨询。电话:5850836、5854373。

去派出所,你就要 他们给那办
你年龄18了没有户口是派出所得找你主动免费给你安户口的,没有罚款一说的

要到当地开收养证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了
关键是看你那的人收不收礼,呵呵

这么欠揍得回答,还好你知道匿名。。

没有当然是去办啊,至于怎么办我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