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心理师:鱼我所欲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2 16:01:50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本文所强调的“义”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有无矛盾,由此会引发一点什么启示?请简要谈谈。。

义与利不矛盾,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赢利不应以牺牲义为代价

这是我们初三的课文啊。
义在这里指的是多方面的,与当今的义气不同。与市场经济的矛盾是片面的。文章第二段分析了为什么“非贤者”“丧耳”的原因。宫室之美是贪念,妻妾之奉是享受,所识穷乏者得我是名利。(得这个字书下有注释,是感激的意思)。市场经济不同于计划经济。市场也是注重“德”的。所以应该不矛盾。但是如果触犯了法律,那就是矛盾的了。“德”与“法”是紧密联系的,而德的层次更高。要做个好商人,就必须有“德”,也就是“义”。而守法的商人只是做人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