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是干什么的:关于材料暂估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12:33:21
购进的材料,没有发票,做了暂估入帐,后来材料也销售出去了,材料发票到了,又遗失了,怎么解决?是不是必须用发票冲暂估呀,如果没有发票相应的材料成本是不是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解决的办法:到购进材料的单位复印一张记帐联销售发票,叫对方单位写一个证明材料给你,证明一下确实是购进了这批材料。

先找销货单位跟他说明情况,让销货单位到它的所在税务局办理发票遗失手续,(销货单位必须抄完税才可办理)
等税务局办完手续后,你们在找销货单位要回税务局办完的手续,然后你们就拿这个冲暂估。

先要有自己单位到税务机务出具的证明,证明你单位确实没有将这张入帐,然后将这张证明交进货单位,进货单位再根据证明及记帐联复印件到当地机务机务盖章才能入帐。

是,你说的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