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物质危机 bttt.la:我需要法律援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11:04:11
2006年1月21日在广东省境内一条县市四车道水泥公路上,受害者厂两辆货车,一车向北(装货回厂),一车向南(空车),南北一公里无村无店,空车见同厂车装货返回,该空车无作业人员,两车安全停靠路边后,要返回车辆作业人员下车去空车作业。

该员工从回厂车下车后,确认可以安全通过公路,当该员工右脚跨过双黄线时,突然一辆金杯车急速(大约100千米时速)向北行驶过来将其作业人员横冲过双黄线后,车和人从撞击点一并冲出大约10多米的逆行车道中间线停止后,受害者当时准备起身离开,可受伤严重不能站立,同长司机看见后过去将肇事司机叫下车,将受害者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抢救半小时后死亡,经医师法医鉴定,左下肋两肋骨骨折,左脚胫骨骨折,左手桡骨骨折。左肋下腰处有一鸡蛋大小(25MMX40MM)伤口,此伤口不但未出血而且在皮带的覆盖范围,(理论上不可能,所以事后很怀疑此伤口的形成),头部没有明显伤口,全身也无大出血现象,这样造成了死亡。

我有些问题想问问:

1 根据交警称该员工在这次事故中承当主要责任,是否公平。

2 该受害者为非农业人口,在职工人(为湖南某氮肥厂年度检修期间外出打工),结婚2年,现有一女儿。外出打工期间未与广东厂方签定《劳动合同》。广东厂方是否应对此事负责任。

3 对你昨天的回复被受害人造成死亡有意议,该受害人为退伍军人,是受过特殊训练的侦察兵,对于左肋系皮带处鸡蛋大小的圆形伤口我们的解释是, 因受害者发现金杯车快要撞向自己,本能的跳起抓住左边反光镜,而刮雨器下左右各有一5厘米高的凸起物,在高速的作用下刺中受害者左肋。所以反光镜断裂。在没有任何交通,过街设施的情况下横过公路,是否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
问题补充:现在事情还没有结果我只是想在网上咨询一下

问过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