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悦海宾馆服务员: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及补偿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5 04:07:01
1、我公司惯例是每年合同到期前30天给所有的员工发合同到期解聘通知书,并争求是否愿意继续任职意向。今年我在意向中填写的是继续任职,但春节放假前一天,公司通知我不打算与我续签合同了,我已在公司工作整二年了,并已签了二年的合同,请问我的情况是否属于“视为续延劳动合同”,我是否可以向公司提出补偿金事宜,应是多少?
2、若在2004年间,因工作疏忽给公司造成损失,此时公司还可以追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