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旦大校:普通提款权与特别提款权的区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30 13:30:39

普通提款权又叫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成立时各成员国缴纳的会费,并由其管理,是国家外汇储备的一部分。储备头寸是指一成员国在基金组织的储备部分提款权余额,再加上向基金组织提供的可兑换货币贷款余额。储备头寸是一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自动提款权,其数额的大小主要取决于该会员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缴的份额,会员国可使用的最高限额为份额的 125% ,最低为 0 。
  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账单位,亦称“纸黄金(Paper Gold)”。它是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但由于其只是一种记帐单位,不是真正货币,使用时必须先换成其他货币,不能直接用于贸易或非贸易的支付。因为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有的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补充,所以称为特别提款权。
  补充:
  普通提款权是为了解决会员国经常项目逆差而发放的,期限一般为3至5年,最大限额为其份额的125%。当一个国家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时,必须按一定的份额向该组织缴纳一笔资金,称之为份额。按照IMF规定,认缴的份额25%必须以黄金或可兑换货币缴纳,其余75%须以本国货币缴纳。当成员国发生国际收支困难时,有权以本国货币抵押的形式向IMF申请提用可兑换货币。提用数额分五档,每档25%。申请条件逐档严格。第一档最为宽松,一般只要提出申请,便可提用。其余四档为信用提款权。

普通提款权是基金组织用成员国所缴纳的份额向国际收支困难的成员国提供的资金。特别提款权无须另外缴纳。

普通提款权由借成员国用本币购买外汇,但须在规定期限内换回本币,属信用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