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卫生健康小常识:法律专家帮帮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3 13:34:52
有收废品的昨晚收集废弃的礼花外壳,由于有的没有燃放完全,导致起火,把我家的屋顶烧了个大洞,有什么法律条款可让我索赔么?
会收废品的人是租的我家后面的房子,屋主是否有责任?
民事索赔程序是什么?要想那提起诉讼?

您的财产遭到损失,毫无疑问可以根据民法进行索赔.

首先,您应向直接责任人进行赔偿要求.就是收废品的.因为他的过错导致了您的损失,是典型的侵权行为.您有权要求其赔偿您遭受的相应损失.

其次,对于房主,如果有理由期待他预见到收废品租其房屋会造成危险性,那么就要承担连带责任.比如他出租房屋时没有对承租人提醒,知道其进行收购废品活动的危险性而不加阻止.但如果房主已经对承租人进行了明确提醒,那么他不负连带责任.

我这样讲可能不是很清楚.简单说,就是房主必须自己证明他有提醒过收购废品的人有危险,尽到了自己的注意义务,那么他就可以免责.如果他不能证明,就推定他要负责!!!所以对您是很有利的.

另外,这个是单纯的民事赔偿,不构成刑事犯罪.您只需要按照民事索赔程序就可以了.

如果还有问题,可以补充问题.

他构成了失火罪,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屋主由于房屋租赁关系而承担连带责任

三点意见,仅供参考。
一、不能构成失火罪。根据刑法第115条第2款的规定,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才能构成失火罪。而从你的描述中未见严重后果。
二、房主即出租人承不承当责任需具体分析。我认为以下三种情况房主应承当连带责任:1、双方租赁合同约定出租人需承当责任的;2、房主租赁时未对承租人相关证件如身份证进行查看的,或不知悉承租人承租房屋的用途;3、之前承租人已经因为收废品这一事实引起事故的。除此之外,房主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你可以就破了的屋顶向责任人索赔。